招标
沈阳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更正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05/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100-0283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蓝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伟强024-2351900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沈阳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100-0283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2023年普通国省干线公路事故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完善工程(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4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采购文件第二章响应文件内容及格式:
格式11 工程量清单表,“清单第600章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删除子目号609-1、609-2、609-3、609-4。
(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3年5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更正为:
截止时间:2023年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启时间:2023年5月1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详见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3年05月08日 11时15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本项目为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4、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于递交时间截止前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传经签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并于开标现场递交一份经密封的电子备份投标(响应)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该备份文件仅适用《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1]363号)文件》相关情形时使用。供应商无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限为60分钟。同时供应商应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5、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自行联系代理机构获取施工设计图纸。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交通运输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 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 024-2389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蓝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天赐街7号曙光大厦A座1306
联系方式: 024-235190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伟强
电  话: 024-2351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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