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3-21
本项目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物业、驾驶及食堂服务项目(招标编号:0623-1975N3109013),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招标内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物业、驾驶及食堂服务项目;
2.2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3个包,
第一包:物业管理
第二包:驾驶服务
第三包: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3.1第一包:物业管理
3.1.1必须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3.1.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管理(服务)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对经营项目所进行投入和所遇到的经营风险的抵御能力;
3.1.3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1.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2第二包:驾驶服务
3.2.1必须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3.2.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驾驶服务或驾驶员管理或代驾等相关内容,具备有效的车辆及驾驶员管理服务能力,能够独立承担对经营项目所进行投入和所遇到的经营风险的抵御能力;近三年内没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被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定为有责的);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没有与中国银行系统内分行有过不良合作记录(需提供书面承诺)。
3.2.3 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2.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第三包:食堂餐饮管理服务
3.3.1必须是在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
3.3.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管理(或餐饮服务)等服务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对经营项目所进行投入和所遇到的经营风险的抵御能力;
3.3.3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3.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3.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2:30时至4: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九部(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11室)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证明材料(可网络查询打印)、“近三年内没有诉讼及仲裁情况(被法院或仲裁委员会判定为有责的);近三年没有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近三年没有与中国银行系统内分行有过不良合作记录的书面承诺(仅第二包需提供)”到指定的地点报名,以上资料均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2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 400 元(现金),售后不退。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三个包的投标,最多允许中3个包。
4.3任何未在招标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1日10时30分,地点为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相应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湖南招标网”(网址:http://www.hnbidding.com/)发布。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益阳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益阳市益阳大道西199号302室 |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11室 |
联系人:曾女士 |
联系人:彭蓉 于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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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31-84553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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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156071152@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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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