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一期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服务项目(二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宁波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金额
72.8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4cg020137
预算金额72.8万元
招标联系人郑老师0574-89289009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代理联系人马丽君0574-8928891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8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一期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服务项目(二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4CG020137

项目名称: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一期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服务项目(二审)项目

预算金额(元):728000

最高限价:下浮率1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一期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服务项目(二审)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28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一期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服务(二审),详见项目需求说明。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本项目于建设单位向中标人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决算资料起的3个月内出具工程结算审核、竣工决算审核报告。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和基建财务审计服务能力。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仅接受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与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的单位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同时提供联合投标协议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2024年11月04日 ,每天上午00:00至12:00 ,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8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997号南楼3楼开标室(具体场所安排详见电子屏幕)。投标人如到现场的,建议带好制作响应文件的电脑和CA证书。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招标代理、招标控制价编制、全过程造价咨询、结算审核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的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高新区审计中心

地    址:宁波市广贤路999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郑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9009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89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    址: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南楼323

传    真:0574-89288918

项目联系人(询问):马丽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8917

质疑联系人:赵诗萍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891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 系 人:王璐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8727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宁波新材料联合研究院一期项目竣工决(结)算审计协审服务项目(二审)招标文件(定稿).doc

    335.5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