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涟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娄涟土告字[2023]14号 经涟源市人民政府批准,受涟源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拍卖方式交易壹(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拍卖文件要求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属联合竞买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竞买协议。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采用无底价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交易宗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交易文件,申请人可于2023年11月4日至2023年11月23日,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咨询查阅。 五、申请人可于报名期2023年11月14日至2023年11月23日16时止,通过转账或到银行柜台办理等方式,将土地竞买保证金交入下列银行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1)工商银行娄底兴城支行 账 号: 1913010129100079722 (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兴娄支行 账 号: 18595101040004662 (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 账 号: 43001540069059888889 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后,凭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2办公室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申请人凭财务部签字确认到账的银行进账单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办公室土地矿产交易部提交书面申请并填写竞买申请书。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具备申请条件的,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矿产交易部于2023年11月23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并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23年11月24日10时20分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 七、其它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竞买申请人自行踏勘现场,审阅拍卖交易文件。申购一经受理确认资格后,即视对拍卖交易文件及交易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申请人须对其申购行为及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缴款人、竞得人须一致。 (二)土地出让总价款全额缴入国库。 (三)成交价款、相关税费均由竞得人承担。
(四)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五)竞得人受让土地后,宗地开发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涟自规条字【2023】105号)的规划要求实施。 (六)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期届满后一个月内,凭《成交确认书》、缴纳土地价款票据等,到涟源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七)有关本次拍卖的具体事项和要求详见《拍卖须知》。 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738-6371183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举报电话:0731-89991216
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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