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维斯塔斯机组偏航驱动装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82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6/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维斯塔斯机组偏航驱动装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维斯塔斯机组偏航驱动装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484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4848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申玉战 电话:010-57337286
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龙源电力内蒙古龙源蒙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维斯塔斯机组偏航驱动装置改造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4848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4848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辽宁恒鑫福传动技术有限公司 | 天津爱派蓝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82.000000 | 185.678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陈明贵 | 武晓宇 |
业绩 | 1、五道沟风电场维斯塔斯V80机组偏航减速机改造、赤峰龙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77台减速机技术改造服务项目、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3、长岭双龙风电场32个邦飞利减速器技改、龙源(长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太岳山平鲁宁武风电场风机偏航驱动装置生产现场维修、国电山西洁能有限公司 5、达茂旗风光电站一期风电项目偏航减速器维修采购、国家电投集团达茂旗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6、5台明阳MY1.5偏航减速箱输出轴改造、辽宁大唐国际阜新风电有限公司 7、和林风电场联合动力1.5MW机组邦飞利偏航减速器改造服务、内蒙古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和林分公司 8、川井风电场联合动力1.5MW机组邦飞利偏航减速器改造、龙源巴彦淖尔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 1、月明山风电场风机中部件维护更换合同、华润新能源(大同广灵)风能有限公司 2、中广核安丘摘月山风电场35台偏航减速器维修合同、中广核安丘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3、28台V80风机偏航减速器技术改造、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 4、偏航减速器维修服务、华润新能源(大同广灵)风能有限公司 5、赤峰大水菠萝风电场偏航减速器更换合同、西安泽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申玉战 电话:010-57337286
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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