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沅江草阳二标【宝三跃进渠、共青渠、九斗渠】任务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报名截止时间: | 联系人: | 李宇杰 | 联系电话: | 17670740857 | |
联系邮箱: |
总承包第二标段 工程
分包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BRW-2024-122039
采购内容:宝三跃进渠、共青渠、九斗渠
招 标 人: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施工要求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沅江市草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承包
第二标段 工程 宝三跃进渠、共青渠、九斗渠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沅江市草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沅江市水利局(资金来源),招标人为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沅江市草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
2.2 建设地点: 沅江市草阳灌区 。
2.3 建设内容(分包内容): 宝三跃进渠、共青渠、九斗渠劳务 。
2.4 计划工期: 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通过验收 。
2.5 质量要求: 合格 。
2.6 其他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未被列入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失信被执行人。
3.2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以上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
3.3未列入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供应商“黑名单”。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
3.6业绩要求: 无 。
3.7资质要求: 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
4、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于 2024 年 7 月 25 日— 2024 年 7 月 30 日8:00前,在集中采购履约平台(ec.hnjgcg.com)注册报名,并按要求缴纳标书购买费。报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料(上述资料均须盖单位公章)。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通过集中采购履约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注册并报名成功的,不得再参加投标。
【标书购买费支付备注:益阳草阳跃进渠劳务标书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支付。请各投标人提前将标书购买费转至招标人账号,并随报名资料一起上传至集中采购履约平台(标书购买费可用代理人账号支付)。
4.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将在投标截止时间2天前在“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平台网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投标担保
本项目需要递交投标担保: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0 万元,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 年 8 月 4 日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最终以平台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在线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签字或盖章后以PDF的形式在集中采购履约平台的报价页面上传。
7.2 开标地点:招标人在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370号防汛大楼2811
联系人: 张明
联系邮箱: 1799851710@qq.com
联系电话: 15388969252
户 名: 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韶山南路支行
账 号: 4305 0179 4036 0000 018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8条“联系方式”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无 |
1.1.4 | 项目名称 | 沅江市草阳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总承包第二标段 |
1.1.5 | 建设地点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2.1 | 资金来源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1条“招标条件” |
1.2.2 | 出资比例 | 100%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
1.3.2 | 计划工期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3.3 | 质量要求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资质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3)财务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4)业绩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5)信誉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6)其他要求: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3条“投标人资格要求”。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 投标 | R 不接受 □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被“信用中国”或者“中国执行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
1.9 | 踏勘现场 | R 不组织 □ 组织,踏勘时间: 。 踏勘集中地点: 。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R 不召开 □ 召开,召开时间: 。 召开地点: 。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澄清问题的时间和提问方式 | 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天前。 |
方式: 提问。 | ||
1.10.3 | 招标人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条“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
1.11 | 分包 | R 不允许 □ 允许 分包内容要求: 。 分包的金额要求: 。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 。 |
1.12 | 偏离 | R 不允许 £ 允许 |
2.1.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招标文件的修改、澄清答疑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提问方式 | 截止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提问方式: “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平台 (网址:http://ec.hnjgcg.com)提问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时间及发布网站 | 澄清发出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 2 天前。 |
“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平台 (网址:http://ec.hnjgcg.com)发出。 |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第2.2.2款指定网站下载。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时间及发布网站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4条“招标文件的获取及修改、澄清答疑发布”。 |
2.3.2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不需确认,投标人自行在第2.3.1款指定网站下载。 |
2.4 | 招标文件的异议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提出。 异议提出方式:书面形式或 “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平台 (网址:http://ec.hnjgcg.com)提问提出。 |
异议答复 |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2 日内,以书面形式或书面形式或 “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平台 (网址:http://ec.hnjgcg.com)提问提出。 | |
3.2.3 | 对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 | 有:3595405.77元(含税3%价),同时设细目控制价见附件 请各投标人按“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三)重要分项报价汇总表”的格式填写重要分项的报价。同时,在“集中采购履约平台”平台上传可编辑版本的报价文件。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4.1 | 投标担保 | þ不要求提交 ¨要求提交 1.投标担保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2.投标担保的形式: 从投标人单位基本账户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 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 万元(¥ )。 递交方式:投标担保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收取投标担保的账户。 收取投标担保账号: 户 名: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长沙市韶山南路支行 账 号:43050179403600000189 备 注:(采购内容)采购投标保证金 a、请将投标担保于 投标截止时间前转入收取投标担保的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b、投标担保的退还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C、投标人投多个包件时,可只缴纳一份投标保证金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 要求:近 1 年( 2022或2023年 ) R 不要求。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 (1)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 8 年( 2016 年 7 月 1 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未标明合同签订时间的,以合同中买方(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2)其他要求: 应附中标公示截图或中标通知书或结算证明资料或合同协议书等扫描件,其中合同协议书必须提供。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 3 年(2021年7月~投标截止时间)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R 不允许 □ 允许 |
3.7.3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单位公章必须与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名称一致; (2)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地方,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应签名; (3)招标文件中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名称); (4)电子投标文件其他页面均需签字或盖章并扫描上传或者全部使用电子印章盖章签字上传。 |
3.7.4 | 投标文件及中标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 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 7 日内向招标人提供与电子投标文件一致加盖有单位公章的投标文件纸质版 1 份,当纸质版与电子交易平台上的电子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平台中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4.3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 (1)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 (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的投标文件需再次传输递交的,传输递交的投标文件应符合本章第3条、第4条相应规定,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重新传输递交全套电子投标文件。 |
5.1.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第7条“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2 | 投标人在线签到截止时间 | 无 |
5.1.3 |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 | 无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 招标人 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1 个(不超过3个)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时间、媒介及期限 | 公示时间: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 3 日 |
7.2 | 评标结果异议 | 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异议提出方式:书面形式提出。 |
异议答复 | 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 |
7.6.1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是 要求,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R结算时预留 履约担保的金额: 合同金额的5% |
7.7.1 | 签订合同 |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
7.8 |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 要求,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R 不要求, |
10 | 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 |
10.1 | 结算支付方式 | 月度支付:月度支付在甲方收到计量款后每月同比按不超过当月结算金额的80%进行支付,在承包方完成所承包工程且退场时累计支付不超过最终结算总金额的90%。 |
10.2 | 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 |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该账户应是投标人的基本账户,项目法人支付工程款(工程款中的农民工工资与其他工程款项实行分账管理,每月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必须拨付到中标人基本账户。 |
10.3 | 其他要求 | (1)中标人因进度严重滞后、履约能力较差时,招标人有权调整中标人的施工范围,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 (2)中标单位在岗民工必须实名制,打考勤,每个月的工资发放需根据劳务人员实际考勤记录核发,并通过农民工专户发放。 (3)中标人必须为其派驻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险,并承担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意外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自行妥善解决施工范围内所有事故纠纷。 |
10.5 | 资料核查 |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招标人有权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
10.6 | 支付方式 | 银行转账+金融产品(金融产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e信通等) |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技术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4)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有行贿受贿犯罪行为的;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组织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现场踏勘,以便编制投标文件。踏勘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9.2 投标人的任何人员为了踏勘现场而需要进入招标人所管辖的场地时,需事先经招标人同意。除由于招标人的原因外,在现场踏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应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9.3 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参考资料,投标人应对自己对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责任。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1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1.10.2 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按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处理。
1.10.3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该澄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分包的内容,分包金额,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是否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投标人拟分包时,分包人应具备与分包工程的标准和规模相适应的资质和业绩,在人力、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分包工程的能力。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分包协议、分包人的资质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人员和设备资料表、分包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
1.12 偏离
1.12.1 投标文件不允许偏离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施工要求;
(6)工程量清单;
(7)投标文件格式;
2.1.2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1.3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澄清申请,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人不另行通知。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发出的时间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须留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款所列网站发布的澄清通知,在浏览澄清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澄清通知,不需要确认。投标人未留意该澄清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 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可以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站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代理机构不另行通知且不需投标人确认。该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通知发出的时间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要求的,并且修改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须留意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3.1款所列网站发布的修改通知,在浏览修改通知后,投标人自行下载该修改通知,不需要确认。投标人未留意该修改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部分:
(1)投标函;
(2)承诺书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投标联系人授权委托书;
(4)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5)报价清单;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施工组织管理;
(8)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9)递交银行资金有效证明;
(10)主要技术人员和设备表;
(11)企业信誉声明;
(12)其他格式。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一)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同时修改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3.2.3 对投标报价的其他规定: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担保格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的时间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担保。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对投标人采用电汇或企业网银转账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的扫描件、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全本)的扫描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近3年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截图(依法不予公开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自行在投标文件中如实声明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3.5.2 “近年财务状况”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条内容不作为资格审查内容)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合同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文件的扫描件,其中合同协议书必须提供。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7.4 投标文件及中标人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4.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4.1.1 电子投标文件按规定时间传输递交至交易平台。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传输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开标
5.1 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线签到时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开标地点
5.1.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1.2 投标人在线签到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1.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1.4 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5.2 开标程序
采用电子招标方式的,开标程序按交易平台的规定要求执行。
(1)宣布开标;
(2)宣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公布投标担保情况;
(4)公布标段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其它招标文件规定开标时公布的内容;
(5)系统生成开标记录,开标结束。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或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5.4 开标其他情况
(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2)由于停电、网络故障等因素导致无法正常开评标的,由招标人发布延期开标通知,推迟的具体时间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6.2.1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2.2 评标委员会对同一招标项目只能做出一种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评标结论如有异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并经评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如有不同意见和理由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陈述,否则,视为同意评标结论。
6.3 评标
6.3.1 评标开始前,招标人有要求的,可以在评标委员会成员全部到齐后,派人介绍招标项目的情况。
6.3.2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3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至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期间,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将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方式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并标明推荐顺序。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6 履约担保(需要提交的)
7.6.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6.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6.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 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开工前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交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或者界定为投标无效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评标委员会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4)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5)中标候选人均未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9.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一)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二)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三)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四)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五)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六)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2.1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它施工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施工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或签字的行为。
9.2.2 下列行为,视为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应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或具有其它有效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文件。
9.2.3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1)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2)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3)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4)投标人之间其它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
9.2.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或投标报价用同一个预算编制软件密码锁制作或出自同一电子文档的。
9.2.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0.需要补充的其它内容
10.1 结算支付方式
类似项目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
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
招标文件澄清申请函
编号:
(招标人名称):
经过仔细阅读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后,我方申请对以下问题予以澄清:
1.……
2.……
……
投标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招标文件澄清通知
编号: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1.……
2.……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招标文件修改通知
编号:
经研究,对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
2.……
……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 款 号 | 评 分 因 素 | 评 分 标 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 ||
投标文件完整性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 ||
投标报价 | 只能有一个报价 | ||
…… | ……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质证书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业绩(如作为资格条件) | 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信誉 | 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人员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设备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他要求 | 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
其它标准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范围 | 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工期 | 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
工程质量 | 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 ||
投标担保 | 投标担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 ||
权利义务 | 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 ||
工程量清单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 | ||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2款规定 | ||
工程结算款支付账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3款规定 | ||
最高投标限价 | 符合第六章招标控制价规定 |
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该部分可根据实际需求调整,但不能有倾向性或排斥性等影响公平条款)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分值 | 编列内容 |
1 | 施工组织 | 18 | 1.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评委进行横向对比分别赋分,最高得10分。 2.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较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完全满足要求的,评委进行横向对比分别赋分,最高得8分。 |
2 | 资金状况 | 3 | 提供银行开具的银行账户流动资金证明或贷款授信额度等证明材料,横向对比,最高得3分。 |
3 | 纳税信用等级 | 3 | 连续3年(2020年至今)获得过纳税信用等级A的得3分。(须提供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截图,并在投标文件中附其复印件,否则不计分) |
4 | 类似业绩 | 4 | 投标人或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具有类似项目完工业绩,每个计2分,最高计4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否则不计分。) |
5 | 投标书编制 | 2 | 响应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顺序编制,有目录、编页码,装订成册,书面整洁无涂改,没有缺漏项,价格数量等计算准确的,计2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
6 | 价格部分 | 70 |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所有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算术平均的方法计算平均价即为评标基准价。 2.投标报价偏差率的计算: 偏差率= (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 3.投标报价得分计算: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70-︱偏差率︱×100×3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70-︱偏差率︱×100×1 |
8 | 合计得分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应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2)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规定;
(3)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4)只能有一个报价;
(5)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6)形式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资质等级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4)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5)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6)其它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7)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8)其它标准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资格评审其它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1)投标范围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2)计划工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3)工程质量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4)投标有效期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5)投标担保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款规定;
(6)权利义务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的有关要求;
(8)技术标准和要求符合第五章的规定;
(9)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9.2款规定;
(10)最高投标限价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0.5款规定;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本章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表;
3.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核验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扫描件。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第2.2项的规定计算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合格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
3.2.2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3.2.3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不超过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根据采购标的物在公司规范性合同文本选取,招标时需把完整合同加入招标文件中。
第五章 施工要求
(主要包括清单、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等)
一、施工组织管理
投标人自行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0-5000字以内)
1.项目总体概况表述清晰、完整,部署及措施先进、可靠,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透彻,解决方案切实可行。 2.资源投入计划与施工部署、施工方法及进度计划呼应,能满足施工需要,调配投入计划合理、准确,满足要求的。 |
二、主要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序号 | 工种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备注 |
1 | 电焊工 | |||
2 | 电工 | |||
... |
说明:1、备注填是否是本公司人员或外聘人员,提供聘用合同或社保证明;
2、安全员、电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需持证上岗,车辆驾驶员需持有机动车辆驾驶证;
3、主要技术人员配置计划与现场到位人员必须一致。
三、主要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备注 |
1 | 振捣棒 | ||||
2 | 平板振动器 | ||||
3 | 变频机组 | ||||
4 | 风水砂枪 | ||||
5 | 胶轮车 | ||||
6 | 各类焊机 | ||||
7 | 各类钢筋加工机械 | ||||
8 | 木工加工机械 | ||||
9 | 管子加工机械 | ||||
10 | 小型机动运输车 | ||||
11 | 小型夯实机械 | ||||
12 | 小型打桩机械工具 (用于道路护栏立柱) | ||||
13 | 其他小型机械 | ||||
... |
注:1、备注填“自有”或“租赁”;
2、自有设备必须提供证明材料,租赁设备必须提供租赁意向协议或与租赁公司的合作协议。
3、用其他类型的设备替代需证明此设备同等于或优于被替代设备,并满足工程质量要求。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
序号 | 劳务分包细目 | 单位 | 暂估工程量 | 上限单价(元)(不含税) | 小计(元)(不含税) | 包含工作内容 |
1 | 1、单价包含所有工序的人工、材料、材料转运和材料消耗、设备及设备进退场、临时用水、用电、燃油、机具、辅材等所有费用。 2、负责现场施工标准化和安全文明施工,所需施工标准化和安全防护材料由项目部提供。 3、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同步提供原始记录资料(即班报) 4、项目部不提供任何材料。 | |||||
合计 |
注:各劳务分包细目设控制价,详见另册。
清单说明:
1、以上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综合单价,不受市场行情变化导致人工、材料等调价,除包括清单列明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管理、维护、质检(自检)、安全、环保措施、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增值税及其附加、其他税费(包括承接本工程按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规定应负担的其他所有税费)、利润、缺陷修复、人员和设备及设备进退场、材料场内转运、劳保福利等与本合同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内容、风险、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以上工程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的且经甲方验收合格确定工程数量。
3、结算是按合同价的97.5%计价,剩余的2.5%作为安全费用单独计列,劳务单位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凭相应发票报销。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工程
分包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编制说明:为便于评标委员会委员迅速找到所需要的内容,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必须按以下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
目 录
一、投标函.............................................
二、承诺书.............................................
三、法定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五、劳务合作项目报价清单...............................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七、施工组织管理.......................................
八、近三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九、递交银行资金有效证明...............................
十、主要技术人员和设备表...............................
十一、企业信誉声明.....................................
十二、其他格式........................................
一、投 标 函
致: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我方在仔细研究了 项目 招标文件和考察了施工现场后,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的投标总价(该投标总价为预估金额,不作为实际结算依据),工期 个月,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工程质量达到招标文件的约定。
2、如果贵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报价,我方保证在接到贵方开工通知后,按投标文件承诺组织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施工,并确保施工进度、安全和质量,服从贵方的指挥和施工安排。
3、我方同意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本投标文件的各项承诺。在此期限届满之前,本投标文件始终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并随时接受中标 。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同意为其派驻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险,并承担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意外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自行妥善解决施工范围内所有事故纠纷。
6、我方理解,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个别投标单价进行适当调整。
7、投标人理解,贵方不负担投标人的任何投标活动的费用。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字)
电 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承 诺 书
致:湖南百舸水利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我公司认真研读了招标文件、合同要求,并对施工材料和施工现场作了详细的调查和了解,在此保证:一旦中标,我公司将对人员、设备、责任等做如下承诺:
1、我公司自愿接受并保证遵守贵公司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绝对服从管理和安排。
2、我公司承诺用于本工程项目的人员和设备全部按要求进场,施工过程中未经贵公司同意,不减少人员和设备配置。
3、严格按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文明施工,确保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形象。非项目部直接原因,本工程若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及因我方原因造成机具设备的被盗,一切损失及后果由我公司承担,并愿意接受贵公司的任何处罚。
4、若因我方原因导致工程进度明显滞后,现场形象达不到业主、监理和项目部的要求,我方同意贵方对工程进行分割,并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时,贵公司可与我方终止该项目合同。
5、我公司承诺服从项目部劳务实名制管理,按时发放民工工资,加强民工管理,绝对保证无因民工工资问题而影响贵公司的正常工作和企业形象。
6、本单位承诺因我方管理不善、施工技术不过关或风险估计不足,所引起的后果与贵项目部无关,并保证不与贵项目部发生合同纠纷。
7、无贵公司的书面委托,我方保证不擅自采购用于本工程的永久性材料。
8、 在未征得贵公司的同意下,我方保证不聘请本工程所在地的民工。如有发生,我方可接受贵公司的任何处罚。
9、我公司承诺一定尊重当地的民风民俗,并保证不在当地赊欠财物,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与贵公司无关。
10、我公司十分希望能与贵公司合作,在合作过程中,如出现违约行为,自愿接受贵公司的任何处罚。
12、我公司承诺,保证按合同金额计提2%作为安全投入,并足额及时到位,做到专款专用。
13、我公司承诺为其派驻施工现场劳务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险,并承担施工现场劳务人员意外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自行妥善解决施工范围内所有事故纠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亲笔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附上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并盖公章。
(2)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
(3)被授权人需提供公司的社保证明。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地点) 的 (投标人名称) 在下面的签字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投标人名称) 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的投标、合同的谈判、执行、完成及售后服务等,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日期:
四、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有效证明
(银行转账电子回执单)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五、劳务合作项目报价清单
劳务合作项目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工程数量(暂估) | 单价(元)(不含增值税) | 合价(元)(不含增值税) | 工作内容 |
合计(不含税) |
1、以上单价均为不含增值税的单价,不受市场行情变化导致人工、材料等调价,除包括清单列明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管理、维护、质检(自检)、安全、环保措施、文明施工教育培训、保险(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除外)、增值税附加、其他税费(包括承接本工程按国家税收法规、政策规定应负担的其他所有税费)、利润、缺陷修复、人员和设备进退场、材料场内转运、劳保福利等与本合同一切明示或暗示的工作内容、风险、责任和义务的全部费用。
2、以上工程数量为暂估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完成的且经业主验收合格并通过最终审计后确定工程数量。
3、结算是按合同价的98%计价,剩余的2%作为安全费用单独计列,劳务单位必须做到专款专用,凭相应发票报销。
4、清单每页需签字盖章。
六、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主要资质 | |||||||
法人代表 | 联系方式 | ||||||
机构代码证号码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有效执照年审期限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有效执照年审期限 | 注册资金 |
说明:
1、在本表后应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施工组织管理
1、投标人应按以下要点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文字宜精练、内容具有针对性,总体控制在3000-5000字以内):
八、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近 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序号 | 时间 | 项目名称 | 工程内容 | 结算总价(万元) | 现场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注:表后必须附中标通知书、与项目合作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或最终结算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九、递交银行资金有效证明
(银行账户流动资金证明或贷款受信额度等有效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十、主要技术人员表和设备表
十一、企业信誉声明
行贿受贿犯罪行为查询
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最近 年内( 年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依法不予公开的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法查询的,投标人应如实声明行贿受贿犯罪行为,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
本声明应附以下材料:
1.投标人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并截图。
投 标 人: (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
1.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网页截图
2.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十二、其他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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