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7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德润招(2023)-049
预算金额7万元
招标公司芒市审计局
招标联系人张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德宏州润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荣霜0692-29821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3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15
公告正文
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德润招(2023)-04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芒市
一、招标条件
本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70000.00元,招标人为芒市审计局。本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预算金额:7.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芒市城区灯光亮化提升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
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
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
其附注:或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供投标人缴税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
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4)提供投标人缴费所属时间在2022年1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
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
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无需提供。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
明;
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中未出现不良信用
信息查询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为准,若投标人有失信行为,
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③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
查询为准,若投标人有失信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④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
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为准,若投标人
有失信或异常行为,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为无效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采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
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对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扣除10%,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2)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
规定的划分标准,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018年及以前取得的为
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2018年以后取得的为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于投标单
位,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职人员相应社保或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5日08时30分到2023年05月31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地点德宏州润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华江水岸星城S1-35
号)。方式:与项目联系人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后(将项目名称、购标单位名称、购标联系人姓
名、购标联系人联系方式发送至1184219719@qq.com 邮箱中),以电汇形式(采用电汇方式
需在汇款备注中注明项目用途,如“XXXX 招标文件款”)完成款项支付。售价:1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5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德宏州润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规定送达指定地点的,
视为放弃投标文件,采购人不再接收其递交的投标文件。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5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德宏州润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云南省德宏州芒市华江水岸星城S1-35号)
七、其他
1.相关费用及保证金
(1)相关费用: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采购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投标保证金:柒佰元整(¥700.00元);
(3)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4)交纳形式:可以采用“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任一方式,其中采
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汇入指定
账户:
账户户名:德宏州润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云南芒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5400019549733012
行号:402754000012
电话:0692-2982116
2.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本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3.监督部门电话
行业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芒市财政局 0692-2121910
纪检监督联系电话:0692-12388.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芒市审计局
地 址:芒市仙池路4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0692-212207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德宏州润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德宏州芒市华江水岸星城S1-35号
联系人: 刘荣霜
电 话: 15687572500
电子邮件: 118421971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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