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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4年第六十号)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3-210000-08166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4年第六十号)
一、项目编号:JH23-210000-08166
二、项目名称:维谛UPS不间断电源更换蓄电池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营口永驰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金泉街34号
被投诉人1: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155号
被投诉人2: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四、基本情况
2024年5月27日,采购人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就维谛UPS不间断电源更换蓄电池(采购项目编号:JH23-210000-08166,以下称“本项目”)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2024年6月6日,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成交供应商为沈阳捷益达电子有限公司。
2024年6月7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2提出质疑。2024年6月19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向投诉人作出质疑答复。2024年7月8日,投诉人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经审查,投诉符合受理条件。2024年7月9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发送答复通知书及投诉书副本。2024年7月15日,被投诉人1、被投诉人2、相关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投诉答复。
投诉事项:以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合格潜在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本机关依法调查并作出处理决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以上调查结果,本机关认为: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可能影响采购结果,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如下:
撤销合同,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辽宁省财政厅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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