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漳州市智慧(数字)城管硬件运维及链路终端租赁
金额
38.0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2/12/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漳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R[GK]2022001的漳州市智慧(数字)城管硬件运维及链路终端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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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零捌佰元整(¥1280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硬件运维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链路终端租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59号;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附件1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硬件运维项目要求: (1)一年运维期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将组织对乙方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付款依据。若年度运维期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2)考核不合格的因素包括: ①乙方未能严格按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国家规范要求履行职责的。 ②乙方不能正常履行甲方的硬件运维工作,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 ③乙方运维工作开展出现较大偏差(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数据丢失等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 ④运维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到甲方的日常工作的。 ⑤年度运维扣款金额超过年度运维金额的40%,视为考核不合格。 6.1.2链路终端租赁项目要求: 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若出现违约情形,应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款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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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至甲方指定账户),若乙方未出现违约情形,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 链路终端租赁项目 10.1.1乙方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链路施工、网络建设及终端配发工作,确保E1链路、业务主干网、业务短信平台等畅通。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提供链路租赁、网络开通及终端配发,造成甲方智慧(数字)城管系统无法及时运行,引起业务中断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1.2乙方为甲方提供提供“一站式服务”,乙方就通信线路的无故障率保证、故障响应时间,乙方在租用期内提供7×24小时,上门调试解决线路故障、更换相关故障配件和保证提供稳定的传输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技术人员故障申告电话1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故障现场,并保证故障恢复不超过4个小时。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导致甲方系统业务中断的,处以年度链路终端租赁总金额5%的罚金,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10.1.3在服务期间, 因乙方没能及时按链路终端服务要求处理应该负责的事项,则构成违约。若违约没对甲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则每次罚款年度链路终端租赁总金额的3%;若对甲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则每次罚款年度链路终端租赁总金额的5%。 10.2 硬件运维项目 10.2.1在服务期间, 因乙方没能及时按服务要求处理应该负责的事项,则构成违约。若违约没对甲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则每次罚款年度运维金额的5%;若对甲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则每次罚款年度运维金额的10%。 10.2.2乙方提供7*24小时维保热线,维保的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响应,并排除故障。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对所提出的维护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提供应急策略;乙方接到故障报修,必须保证2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必须保证故障在24小时内得到修复;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如超过4小时无法修复,应提供临时备件替换或应急解决方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且没有提供备机或应急解决方案,甲方有权请任何第三方来解决,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10.2.3在项目服务期间或服务期满后,乙方对于所派遣的工作人员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及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安全保密责任,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各项信息,若乙方违反了本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违反此规定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照年度运维总金额的5%进行处罚。 10.2.4因乙方原因,在维护设备等操作过程中对甲方的数据造成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按年度运维总金额全额赔偿。 10.2.5乙方在服务期内因工作开展出现重大偏差或引起安全事故,造成较大人身伤害或甲方重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退还已支付款项,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智慧(数字)城管链路终端租赁项目: 14.1本品目1-1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续签合同的前提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甲方年度预算有保障;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价格变化幅度小;服务内容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甲方研究审核通过后可以该品目中标价格自动顺延续签下一年合同。 14.2第一年链路终端租赁服务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合同履行完后若满足14.1,乙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即:第二年链路终端租赁服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第三年链路终端租赁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4.3乙方负责提供优质的通信网络系统,保证所租用线路通畅、稳定、安全,满足甲方的需求。乙方在租用线路接入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及甲方施工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保证工程质量。中标方要具备全年24小时线路维护、故障处理能力;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标准》,确保7*24小时不间断通信维护支撑保障,7*24小时网络监控,及时向采购方通报网络故障,定期提供网络运行报告;线路状态的24小时实时检测、监控。 14.4乙方负责租用线路的维护和保养,应及时排除线路、设备、网络故障。 14.5乙方每半年对甲方网络系统进行一次巡检,每年组织1次技术人员对甲方合同约定的网络系统进行全面的现场系统健康检查服务并提供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半年和年度网络运行报告,内容包含甲方网络的整体性能,乙方整体服务情况总结,下一步服务改进计划和性能优化建议,巡检结束后及时提供并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 14.6乙方承诺租赁给甲方的电路所传输数据的安全,不得将相关数据透露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当通讯数据被窃取或者出现泄密的情况,乙方必须及时追查原因,甲方对追查过程和结果有知情权。 14.7甲方对本单位的设备维护时,如需要对线路进行变动时,将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线路调整。 14.8因重大政策调整,需要终止或变更链路终端租赁服务的,甲方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须充分估计和接受因此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际费用根据中标月单价(元/月)与实际使用期限按实结算。 14.9根据甲方实际业务需要需增加开通光纤链路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可直接参照本份合同的价格标准收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若需要减少光纤链路服务,则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收费。 14.10甲方若有增加或删除光纤电路时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免费为甲方办理好增加或删除光纤业务。新增光纤按中标单价结算费用,撤销光纤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费用结算。 数字城管硬件运维项目: 14.11计算机网络系统: 确保网络系统正常运行,对网络技术性故障处理和维护,主要包括: 1、网络线路故障检修和网络跳线制作; 2、网络交换机网络设备管理维护; 3、网络地址配置管理; 4、网络交换机电源和风扇工作情况,定期检查交换机的运行日志情况。 14.12综合布线系统: 1、定期清除机柜内外综合布线系统上的灰尘; 2、检查综合布线桥架的平整度,如果发生变形、支架螺丝脱落等与安装图纸不相符合的情况应立即修复; 3、检查机房内双绞线上、面板上、配线架、跳线上的标签,将脱落的标签补全,将粘连不牢的标签固定好,更换有损伤的标签; 4、确认故障现象,判定故障所发生的位置,及时将故障进行修复; 5、对故障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这些记录需长期保存,并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6、零星短距离线路整改。 14.13视频监控系统: 1、确保前端设备、系统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回放功能、报警联动功能、图像功能等工作正常; 2、确保系统时标与北京标准 时间误差不超过60 秒; 3、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的设备主要包括:摄像机、DVR; 4、定期查看监控系统核心设备的运行日志,及时发现问题,解决潜在的问题。 14.14指挥中心大屏幕系统:提供一年的原厂质保和原厂上门服务。 14.15机房系统: 1、机柜和操作台内应除尘、清洁、整齐,应急照明确认; 2、机房内的温度宜为16-30℃,相对湿度宜为30-75%; 3、确保各子系统功能有效; 4、凡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有联动功能的应保证工作正常; 5、确认网络设备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6、检查服务器和存储系统,确保功能有效。 14.16电源及防雷: 确保漏电保护功能、UPS后备供电功能、防雷接地功能等工作正常,对故障的UPS电源系统进行更换和维护,确保传输功能工作正常。 1、确认UPS配套蓄电池按规定充放电; 2、直流供电器应清洁; 3、直流供电器电压应符合要求; 4、电源箱内接线端子应紧固; 5、室外设备等电位接地确认,室内设备联合接地确认; 6、线缆接头应牢固。 14.17服务要求 1、维护管理要求:清洁、调整数字城管系统的前端设备、传输设备(线缆)、系统设备、存储和显示设备,检查系统工作状况和主要功能,进行相应维护保养,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2、承担维保工作前,乙方应对现有数字化项目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3、乙方须提供7*24小时维保热线,维保的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响应,并排除故障。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对所提出的维护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提供应急策略;乙方接到故障报修,必须保证2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必须保证故障在24小时内得到修复;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如超过4小时无法修复,应提供临时备件替换或应急解决方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必须每次都有书面记录,并应有维修维护保养责任人签字和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存档。 4、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对要维保的系统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设备更换与维修 (1) 乙方应对故障的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定位做出全面的分析,如属软件或乙方自身能够修复的情况的故障设备,应尽可能的修复。 (2)对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时,需提交设备维修(或更换)记录单,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更换的设备(或器件)的型号参数不得低于原设备(或器件)型号参数,并记入设备维修(更换)记录单,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更换下来的原设备归甲方所有。记录单原件每次要留给甲方1份。 (3)维护保养和维修人员必须保护好甲方单位的现场环境。 (4) 乙方在检查系统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单位通报。 (5) 乙方断电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前,应书面征得甲方单位同意。 14.18维保团队要求 1、为保障维保服务的及时性,要求乙方提供两名精通网络安全管理,精通网络组建、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配置、故障排查与修复的运维人员,要求至少有1名中级工程师(计算机类)和1名技术人员(计算机类),未经甲方同意,合同期内人员不能变更。 2、维保人员对工作任务必须尽职尽责、全力配合甲方日常维保工作;如维保人员履职不到位影响维保服务质量,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必须在3日内更换维保人员; 3、乙方要派专业人员对上述招标范围每月不低于1次进行全面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作为考核维保工作的依据。 4、乙方要每年不低于1次对维保范围的设备进行除尘和清理,对所有监控探头进行擦拭。 5、所有维保人员在运维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甲方机房管理、保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6、在遇到维保人员无法处理的问题情况下,乙方应提供专家团队支持服务,满足甲方的运维需求。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配合安全检查与防范工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14.19服务质量反馈与交流 1、服务情况报告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巡检报告,对维护服务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优化改进建议,工作安排等。 2、故障分析报告 乙方在提供故障现场处理服务后,提交《现场技术服务报告》,经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如有未解决故障,提交最终解决时间和技术方案,同时每周报告解决的进展情况。 3、 建立设备维护技术档案 乙方根据每次故障维修报告和预防性维护报告建立技术文案资料库,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序列号、故障时间、故障类型、维护方法、维护质量、预防措施及维护时间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4、年度运维总结 乙方在年度维护期届满后,应将本年度的维护报告等资料提交给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作为年度支付合同款项的考核依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签订地点: 福建 漳州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3日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600]R[GK]2022001的漳州市智慧(数字)城管硬件运维及链路终端租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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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499 其他租赁服务 | 其他租赁服务 | 漳州市智慧(数字)城管链路终端租赁项目(一年)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1(年)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900000 |
1-2 | C020602 硬件运维服务 | 硬件运维服务 | 漳州市数字城管硬件运维项目(一年)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1(年) | 详见招投标文件 | 3808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捌万零捌佰元整(¥12808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15)天内交货。硬件运维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链路终端租赁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4.2交付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大道59号;
4.3交付条件: 经采购方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详见附件1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硬件运维项目要求: (1)一年运维期满前三十日内甲方将组织对乙方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作为付款依据。若年度运维期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2)考核不合格的因素包括: ①乙方未能严格按采购文件、招标文件、合同、国家规范要求履行职责的。 ②乙方不能正常履行甲方的硬件运维工作,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 ③乙方运维工作开展出现较大偏差(如:造成安全责任事故或数据丢失等问题),影响到甲方正常工作开展的。 ④运维人员考核不合格的,不服从工作安排,影响到甲方的日常工作的。 ⑤年度运维扣款金额超过年度运维金额的40%,视为考核不合格。 6.1.2链路终端租赁项目要求: 合同执行过程中,乙方若出现违约情形,应根据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款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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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品目1-1费用支付方式: 本部分内容为智慧(数字)城管链路终端租赁部分,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链路终端租赁费的80%;链路终端租赁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链路终端租赁费的20%(具体金额根据实际费用扣除应扣款项支付)。 品目1-2费用支付方式: 本部分内容为数字城管硬件运维部分,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运维费的50%;运维期满前20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运维费的50%(具体金额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扣除应扣款项支付)。 |
。
8、履约保证金
有,具体如下:履约保证金百分比:5%。说明:乙方在签订合同前向甲方交纳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以转账形式至甲方指定账户),若乙方未出现违约情形,该履约保证金在履约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9、合同有效期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10、违约责任
10.1 链路终端租赁项目 10.1.1乙方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链路施工、网络建设及终端配发工作,确保E1链路、业务主干网、业务短信平台等畅通。因乙方原因,无法及时提供链路租赁、网络开通及终端配发,造成甲方智慧(数字)城管系统无法及时运行,引起业务中断的,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0.1.2乙方为甲方提供提供“一站式服务”,乙方就通信线路的无故障率保证、故障响应时间,乙方在租用期内提供7×24小时,上门调试解决线路故障、更换相关故障配件和保证提供稳定的传输服务。乙方在接到甲方技术人员故障申告电话10分钟内响应,2个小时内派出技术人员到故障现场,并保证故障恢复不超过4个小时。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导致甲方系统业务中断的,处以年度链路终端租赁总金额5%的罚金,并且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10.1.3在服务期间, 因乙方没能及时按链路终端服务要求处理应该负责的事项,则构成违约。若违约没对甲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则每次罚款年度链路终端租赁总金额的3%;若对甲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则每次罚款年度链路终端租赁总金额的5%。 10.2 硬件运维项目 10.2.1在服务期间, 因乙方没能及时按服务要求处理应该负责的事项,则构成违约。若违约没对甲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则每次罚款年度运维金额的5%;若对甲方系统运行造成影响的,则每次罚款年度运维金额的10%。 10.2.2乙方提供7*24小时维保热线,维保的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响应,并排除故障。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对所提出的维护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提供应急策略;乙方接到故障报修,必须保证2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必须保证故障在24小时内得到修复;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如超过4小时无法修复,应提供临时备件替换或应急解决方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乙方未达到上述要求,且没有提供备机或应急解决方案,甲方有权请任何第三方来解决,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终止执行合同。 10.2.3在项目服务期间或服务期满后,乙方对于所派遣的工作人员负有全部责任,乙方及所派遣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甲方机房的各项规章制度,承担安全保密责任,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得泄露甲方提供的各项信息,若乙方违反了本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违反此规定所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照年度运维总金额的5%进行处罚。 10.2.4因乙方原因,在维护设备等操作过程中对甲方的数据造成丢失,责任由乙方承担,赔偿按年度运维总金额全额赔偿。 10.2.5乙方在服务期内因工作开展出现重大偏差或引起安全事故,造成较大人身伤害或甲方重大损失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将立即终止合同,并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要求退还已支付款项,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智慧(数字)城管链路终端租赁项目: 14.1本品目1-1一次采购三年沿用、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一年服务期满后,续签合同的前提条件需同时满足以下三点:甲方年度预算有保障;服务内容相对固定、连续性强、价格变化幅度小;服务内容经甲方考核合格后,甲方研究审核通过后可以该品目中标价格自动顺延续签下一年合同。 14.2第一年链路终端租赁服务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合同履行完后若满足14.1,乙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即:第二年链路终端租赁服务期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第三年链路终端租赁服务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14.3乙方负责提供优质的通信网络系统,保证所租用线路通畅、稳定、安全,满足甲方的需求。乙方在租用线路接入施工过程中,应遵循国家及甲方施工的相关规定,确保安全,保证工程质量。中标方要具备全年24小时线路维护、故障处理能力;应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电信服务标准》,确保7*24小时不间断通信维护支撑保障,7*24小时网络监控,及时向采购方通报网络故障,定期提供网络运行报告;线路状态的24小时实时检测、监控。 14.4乙方负责租用线路的维护和保养,应及时排除线路、设备、网络故障。 14.5乙方每半年对甲方网络系统进行一次巡检,每年组织1次技术人员对甲方合同约定的网络系统进行全面的现场系统健康检查服务并提供健康检查报告,包括半年和年度网络运行报告,内容包含甲方网络的整体性能,乙方整体服务情况总结,下一步服务改进计划和性能优化建议,巡检结束后及时提供并与甲方进行充分的沟通。 14.6乙方承诺租赁给甲方的电路所传输数据的安全,不得将相关数据透露给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当通讯数据被窃取或者出现泄密的情况,乙方必须及时追查原因,甲方对追查过程和结果有知情权。 14.7甲方对本单位的设备维护时,如需要对线路进行变动时,将提前通知乙方,乙方需配合甲方进行线路调整。 14.8因重大政策调整,需要终止或变更链路终端租赁服务的,甲方应提前2个月书面告知乙方,乙方须充分估计和接受因此给自身带来的计划变更及损失,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际费用根据中标月单价(元/月)与实际使用期限按实结算。 14.9根据甲方实际业务需要需增加开通光纤链路服务的,其收费标准可直接参照本份合同的价格标准收费,不再另行签订协议。若需要减少光纤链路服务,则按实际使用数量进行收费。 14.10甲方若有增加或删除光纤电路时需提前10个工作日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免费为甲方办理好增加或删除光纤业务。新增光纤按中标单价结算费用,撤销光纤费用按实际使用天数进行费用结算。 数字城管硬件运维项目: 14.11计算机网络系统: 确保网络系统正常运行,对网络技术性故障处理和维护,主要包括: 1、网络线路故障检修和网络跳线制作; 2、网络交换机网络设备管理维护; 3、网络地址配置管理; 4、网络交换机电源和风扇工作情况,定期检查交换机的运行日志情况。 14.12综合布线系统: 1、定期清除机柜内外综合布线系统上的灰尘; 2、检查综合布线桥架的平整度,如果发生变形、支架螺丝脱落等与安装图纸不相符合的情况应立即修复; 3、检查机房内双绞线上、面板上、配线架、跳线上的标签,将脱落的标签补全,将粘连不牢的标签固定好,更换有损伤的标签; 4、确认故障现象,判定故障所发生的位置,及时将故障进行修复; 5、对故障情况及时进行记录。这些记录需长期保存,并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 6、零星短距离线路整改。 14.13视频监控系统: 1、确保前端设备、系统控制功能、监视功能、显示功能、记录回放功能、报警联动功能、图像功能等工作正常; 2、确保系统时标与北京标准 时间误差不超过60 秒; 3、视频监控系统维护的设备主要包括:摄像机、DVR; 4、定期查看监控系统核心设备的运行日志,及时发现问题,解决潜在的问题。 14.14指挥中心大屏幕系统:提供一年的原厂质保和原厂上门服务。 14.15机房系统: 1、机柜和操作台内应除尘、清洁、整齐,应急照明确认; 2、机房内的温度宜为16-30℃,相对湿度宜为30-75%; 3、确保各子系统功能有效; 4、凡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有联动功能的应保证工作正常; 5、确认网络设备工作正常,功能有效; 6、检查服务器和存储系统,确保功能有效。 14.16电源及防雷: 确保漏电保护功能、UPS后备供电功能、防雷接地功能等工作正常,对故障的UPS电源系统进行更换和维护,确保传输功能工作正常。 1、确认UPS配套蓄电池按规定充放电; 2、直流供电器应清洁; 3、直流供电器电压应符合要求; 4、电源箱内接线端子应紧固; 5、室外设备等电位接地确认,室内设备联合接地确认; 6、线缆接头应牢固。 14.17服务要求 1、维护管理要求:清洁、调整数字城管系统的前端设备、传输设备(线缆)、系统设备、存储和显示设备,检查系统工作状况和主要功能,进行相应维护保养,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 2、承担维保工作前,乙方应对现有数字化项目设备设施进行全面检查。 3、乙方须提供7*24小时维保热线,维保的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响应,并排除故障。乙方必须在1小时内对所提出的维护要求做出实质性反应,提供应急策略;乙方接到故障报修,必须保证2小时内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必须保证故障在24小时内得到修复;在此期间,系统中断运行不得超过4小时,如超过4小时无法修复,应提供临时备件替换或应急解决方案,保障系统正常运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工作必须每次都有书面记录,并应有维修维护保养责任人签字和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并存档。 4、按国家有关规范和要求对要维保的系统定期检查、测试、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5、设备更换与维修 (1) 乙方应对故障的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定位做出全面的分析,如属软件或乙方自身能够修复的情况的故障设备,应尽可能的修复。 (2)对故障设备维修(或更换)时,需提交设备维修(或更换)记录单,由甲方代表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维修(或更换)设备。更换的设备(或器件)的型号参数不得低于原设备(或器件)型号参数,并记入设备维修(更换)记录单,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更换下来的原设备归甲方所有。记录单原件每次要留给甲方1份。 (3)维护保养和维修人员必须保护好甲方单位的现场环境。 (4) 乙方在检查系统时,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甲方单位通报。 (5) 乙方断电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前,应书面征得甲方单位同意。 14.18维保团队要求 1、为保障维保服务的及时性,要求乙方提供两名精通网络安全管理,精通网络组建、安全设备、服务器、存储等设备的配置、故障排查与修复的运维人员,要求至少有1名中级工程师(计算机类)和1名技术人员(计算机类),未经甲方同意,合同期内人员不能变更。 2、维保人员对工作任务必须尽职尽责、全力配合甲方日常维保工作;如维保人员履职不到位影响维保服务质量,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必须在3日内更换维保人员; 3、乙方要派专业人员对上述招标范围每月不低于1次进行全面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作为考核维保工作的依据。 4、乙方要每年不低于1次对维保范围的设备进行除尘和清理,对所有监控探头进行擦拭。 5、所有维保人员在运维服务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工作纪律,严格执行甲方机房管理、保密规定等各项规章制度。 6、在遇到维保人员无法处理的问题情况下,乙方应提供专家团队支持服务,满足甲方的运维需求。 7、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流程,配合安全检查与防范工作,承担安全保密责任。 14.19服务质量反馈与交流 1、服务情况报告 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巡检报告,对维护服务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优化改进建议,工作安排等。 2、故障分析报告 乙方在提供故障现场处理服务后,提交《现场技术服务报告》,经甲方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如有未解决故障,提交最终解决时间和技术方案,同时每周报告解决的进展情况。 3、 建立设备维护技术档案 乙方根据每次故障维修报告和预防性维护报告建立技术文案资料库,详细记录设备的型号、序列号、故障时间、故障类型、维护方法、维护质量、预防措施及维护时间和维护人员等信息。 4、年度运维总结 乙方在年度维护期届满后,应将本年度的维护报告等资料提交给甲方相关工作人员,作为年度支付合同款项的考核依据。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陆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漳州市城市管理局 | 乙方: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漳州市分公司 |
住所: | 龙文区迎宾大道城管大楼 | 住所: |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迎宾路83号 |
单位负责人: | 卢坚 | 单位负责人: | 王宇坤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戴晓棠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0596-6181129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漳州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05258387912 |
签订地点: 福建 漳州
签订日期: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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