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2022年度长沙市金保工程信息系统和数据运维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4/2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长沙市全市统一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于2006年启动建设,于2007年10月系统上线,2012年起先后将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和望城区纳入社会保险统一系统管理,2015年起先后将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纳入社会保险统一系统管理。实现了全市社会保险系统统一和数据大集中。
按照人社部2021年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上线要求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定〉的通知》(湘政发〔201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号)、《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湘人社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11月10日原长沙市五险统一系统切换至省集中单险种业务经办系统。按照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为延续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便捷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实现社会保险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多握手、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设了长沙市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平台,统一登记平台背靠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失业保险系统、工伤保险系统和省医保国家医保系统实现社会保险统一登记,上述五个独立且跨部门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其业务规则差异巨大、系统规则差异,异动不能对齐、不能实时反馈是常态。各种业务经办问题和群众社保权益、待遇享受问题排查解决链条长,涉及到长沙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平台、5个独立的省级社会保险系统、省税务征收的对接甚至与国库的资金对账,尽快核查、跟踪查明原因真相并给出处理建议及时反馈群众是一个挑战。
在切换省系统以后,按照市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的要求,同步实现了与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无缝对接,人社部门四个省级单险种系统与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的无缝对接,为了保障“线上一网办,线下一门办”,“一件事一次办”,问题排查处理的环节更多、更难。
长沙的社会保险业务体量巨大(个别险种占了全省的60%),服务于22.36万家参保单位、794.16万参保人员,2021年异动总量达到426.53万次,日均处理量1.17万次;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办理频度高,要解决好服务群众的问题,急需全市统筹开展系统和数据运维工作,保障市本级及10个区(县市)业务经办和服务群众的问题能实时收集、核查,能及时跟踪、处理、反馈。指导市本级及10个区(县市)业务经办问题收集、答复。
二、相关标准:
3.2 运行维护要求
1、系统基本维护服务:针对系统三级故障进行处理。内容包括定期现场巡检,检查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工作状态,解决系统问题、优化系统性能。日常应用软件运维限定在现有的系统流程及数据库表结构,在现有系统主要流程及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修改、完善系统,调整、优化系统性能以满足业务数据不断增长的需要。做好日常问题核查;根据业务需求做好历史数据核查;做好程序问题产生的错误数据恢复工作;做好程序执行效率优化(特别是SQL语句的优化);确保各信息系统平稳运行,保障各项业务的正常经办。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针对系统一级故障、二级故障而言。当系统出现紧急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运行,导致全市范围业务停办时,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分析并提出书面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确认系统合理恢复时间,故障未解决前工程师不离场。超时故障仍未排除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安全响应服务:积极响应安全预警,按要求配合完成业务系统漏洞修复、安全隐患整改。
4、业务升级服务:服务期内,甲方出台的新政策、新文件、新业务导致的新需求或需求变更,只要不改变现有系统核心架构,乙方均应及时升级系统支持业务经办。新需求或需求变更需要突破现有应用程序核心架构的,系统升级需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解决。配合甲方完成因系统扩容而进行的所有技术支持工作。甲方扩展的业务系统,乙方负责提供新增系统接口的技术支持。乙方定期向甲方提出系统升级及维护建议。
5、运维服务机制:各渠道各级别运维问题均依托现有的工单系统,采用标准的IT运维管理流程,提供准确、详尽、专业的报告制度,通过客观分析运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障碍及问题,运维人员负责事件处理知识库的建立和维护更新,便于同类型事件发生时得到及时、规范处理,形成典型或常见系统业务经办问题问答手册,全面提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保障和服务水平。
按照数据中心的要求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度报告等阶段工作总结文档。显著提升运维服务效率,提高最终用户满意度。促进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做好服务内控和服务质量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化自身实际的运维管理标准和体系。
(1)每个渠道的问题都要受理(工单、电话、QQ群、微信群、现场收集、邮件、问题汇总清单等)、跟踪、反馈;
(2)每一个问题地处理有时效性;
(3)每一个问题处理情况均纳入运维绩效考核;
(4)整理、归档业务需求问题;
(5)整理知识库;
(6)需求问题回访;
(7)整理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并提交相关人员;
(9)整理各系统及业务对口部门对运维服务的意见与建议;
(10)梳理重复提交的问题清单,并形成解决方案;
(11)协助、督促数据维护技术人员处理需求部门问题;
三、技术规格:
运维服务范围:
信息系统运维: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试点退费相关模块)、长沙市人力资源网、长沙人社协同平台的维护和升级。
数据运维: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系统数据运维;原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迁移数据核查和历史数据核查统计;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机关社保试点制度退费数据运维。
问题跟踪:对市本级及10个区(县市)和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涉及业务系统办理相关问题咨询解答。市本级及10个区(县市)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系统经办问题的受理、核查、处理、跟踪、反馈。整理、编制并发布典型或常见系统业务经办问题问答手册。
人社协同平台运维:负责人社部门对外提供的所有业务办理和查询接口的统一标准,统一对注册、发布、授权、日志、平台监控的管理,并对业务量、渠道访问量、故障等进行统计分析,接口访问问题的受理、跟踪、处置、反馈,指导接口提供方进行接口开发、联调。对所有渠道提供统一的查询。
运维服务要求:
运维服务方式由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运维人员通过“IT运维平台”进行工单全流程管理。
运维服务人员实行“分区域专人负责制”:运维服务人员与责任区县市一一对应;全面负责所对应区县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服务群众的系统和数据问题的“受理、核查、处理、跟踪、反馈”,按照“运维服务工单”的方式对运维服务需求进行“收集、整理、录入、核查、处理、跟踪、反馈”,要求对线上、线下、电话等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都要“有记录、有跟踪、有反馈”。
问题处理方式实行“全环节跟踪闭环管理”: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经办和服务问题,统一登记平台业务源头,为窗口经办人员和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提供问题的首问服务,运维服务内容涵盖从“社保登记”→“省单险种独立系统”→“税务征收”→“国库对帐”全环节、全流程跟踪原因核实和结果反馈;对接和配合、联系第三方技术人员搞清问题真相和原因并给出业务办理、问题处理建议,协助窗口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做好反馈或及时对网上用户统一登记做好反馈。
统一登记与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失业保险系统、工伤保险系统和省医保局国家医保系统的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对接数据运维要实现接口状态实时监控、各险种业务量统计、失败业务量及原因统计、失败业务平台自动批量重发,社保登记业务差异的比对和对齐数据处理。为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网上办理提供接口、联调、问题排查、后台批量业务处理支撑。
对业务经办人员和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在系统使用或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办理类问题,提供咨询解答、操作培训,整理并编制典型或常见问题问答手册(每月至少一次的版本更新);负责处理系统错误数据;对业务部门临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1 预算清单
3.2 运行维护要求
1、系统基本维护服务:针对系统三级故障进行处理。内容包括定期现场巡检,检查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工作状态,解决系统问题、优化系统性能。日常应用软件运维限定在现有的系统流程及数据库表结构,在现有系统主要流程及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修改、完善系统,调整、优化系统性能以满足业务数据不断增长的需要。做好日常问题核查;根据业务需求做好历史数据核查;做好程序问题产生的错误数据恢复工作;做好程序执行效率优化(特别是SQL语句的优化);确保各信息系统平稳运行,保障各项业务的正常经办。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针对系统一级故障、二级故障而言。当系统出现紧急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运行,导致全市范围业务停办时,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分析并提出书面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确认系统合理恢复时间,故障未解决前工程师不离场。超时故障仍未排除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安全响应服务:积极响应安全预警,按要求配合完成业务系统漏洞修复、安全隐患整改。
4、业务升级服务:服务期内,甲方出台的新政策、新文件、新业务导致的新需求或需求变更,只要不改变现有系统核心架构,乙方均应及时升级系统支持业务经办。新需求或需求变更需要突破现有应用程序核心架构的,系统升级需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解决。配合甲方完成因系统扩容而进行的所有技术支持工作。甲方扩展的业务系统,乙方负责提供新增系统接口的技术支持。乙方定期向甲方提出系统升级及维护建议。
5、运维服务机制:各渠道各级别运维问题均依托现有的工单系统,采用标准的IT运维管理流程,提供准确、详尽、专业的报告制度,通过客观分析运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障碍及问题,运维人员负责事件处理知识库的建立和维护更新,便于同类型事件发生时得到及时、规范处理,形成典型或常见系统业务经办问题问答手册,全面提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保障和服务水平。
按照数据中心的要求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度报告等阶段工作总结文档。显著提升运维服务效率,提高最终用户满意度。促进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做好服务内控和服务质量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化自身实际的运维管理标准和体系。
(1)每个渠道的问题都要受理(工单、电话、QQ群、微信群、现场收集、邮件、问题汇总清单等)、跟踪、反馈;
(2)每一个问题地处理有时效性;
(3)每一个问题处理情况均纳入运维绩效考核;
(4)整理、归档业务需求问题;
(5)整理知识库;
(6)需求问题回访;
(7)整理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并提交相关人员;
(9)整理各系统及业务对口部门对运维服务的意见与建议;
(10)梳理重复提交的问题清单,并形成解决方案;
(11)协助、督促数据维护技术人员处理需求部门问题;
6、服务受理时间:7×12小时
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
人员到场时间:≤2小时
故障恢复时间:≤4小时
巡检周期:每周一次
3.3 团队要求
3.3.1 人员数量及能力要求
运维团队人员要求:共11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运维服务人员10人(常驻现场)。
项目经理: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人员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人社核心业务系统,熟悉linux/unix操作系统、Oracle、中间件和各种常用应用软件,能灵活利用基于ITIL的运维管理平台对服务进行管理。
运维服务人员:计算机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的数据库运维工作经验,熟练掌握oracle存储过程编写、调试。
具体分配如下:
3.3.2 团队稳定性
运维团队需要有社保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够对各渠道提出的问题进行的正确分析,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为了确保整体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整个团队要求人员相对稳定。对于不能胜任的运维人员应及时清退,并及时补充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服务商必须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一年内更换超过3人次按照人员稳定性进行季度考核扣分。每次人员的更换需求得到数据中心认可,人员变更未及时报备按照考核办法处理。
3.3.3 团队人员变动应对措施
岗位轮循制
在11人维护团队中,按区域线条划分维护人员。每一个维护人员应全面了解相关业务问题的处理,在出现团队人员缺岗的情况下,为避免运维服务问题无人响应,可以及时调整人员接手相应工作,顺利过渡。
岗位替补制
除了11人维护团队外,仍需要运维服务商建立替补维护人员,经常性地做运维服务培训,除了11名维护人员,至少还需要构建2个替补维护人员,以便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很快融入维护团队。
3.3.4 驻场服务要求
现场服务人员均需要在用户方驻场,具体要求如下:
① 7*24小时电话支持;
② 用户响应率100%
③ 用户满意度>95%;
④ 非工作时间,遇到必须现场解决,1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项目管理
4.1 项目管理及质量考核总则
运维团队接受数据中心监管, 对运维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后果,中标方负有直接责任。
运维团队要认真学习和遵守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驻场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且有义务不对外透露在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获得的一切信息。
项目经理直接管理运维团队成员,要求成员保密数据,安全操作,实时监管操作人员作业。
运维团队成员在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的一切工作都在得到数据中心管理人员的授权之后进行。
运维团队成员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盗用用户资料、擅自更改资料、故意隐瞒、超越授权操作导致恶性事件或给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带来影响重大的事件等事件,即视为安全事故,按照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的安全规章制度处理。
建立考核机制,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对其派驻工程师进行有效的考核、监督和管理,遵守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
建立奖励机制,参考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的建议,对团队为甲方做出特殊贡献的事迹予以奖励。
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保证其运维团队成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不满足工作需要的团队成员;工作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出现。
未经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同意,不将所接触到的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归第三方。
4.2 考核具体方案
考核小组由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考核采用运维考核表的形式,具体分为考勤、响应时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数据安全四大项,执行如下:
4.2.1 考核小组依据考核细项表对运维服务提供商的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形成《季度考核表》。
4.2.2 考核结果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运维服务提供商负责人。
4.2.3 如运维服务提供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数据中心提出,逾期视为认可该考核结果,双方签字后留存。
4.2.4 考核得分将按照数据中心制定的考核规则折算为考核结算系数,参与考核结算款的计算。
4.2.5 考核细则
注:以上考核办法细则规定内容及评判扣分标准依照项目具体实施过程及数据中心统一规范实时调整。
4.3 考核结算模型
为了确保数据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数据中心按照客观、科学、合理的要求明确考核标准,运维服务商负责在运维平台中建立结算模型,并生成考核报表。年度金额的70%作为考核结算款,以三个月为周期进行考核结算。具体结算公式如下:
周期结算款 = 年度金额×70%÷4×考核结算系数×(实际到位人月÷服务规定人月);
五、项目要求
5.1 本项目运维包含市本级和10个区(县市)系统维护完善、问题跟踪处理均以保证前述业务稳定正常为目标,应遵循相应的规定及作业规程,全力保障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5.2 维保需求包含所有运行维护费用,合同期内维保服务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5.3 为了规范乙方运维服务,畅通沟通渠道,确保运维服务质量,对问题和需求主动沟通、主动反馈、及时响应、及时解决。并对乙方的运维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价和考核。
5.4.1 培训要求:投标商应为用户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用户能够独立进行管理、常规故障的处理、日常设备维护等工作目的,以保障系统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5.4.2 培训内容:
运维维护人员培训
本项目涉及的系统广、业务多、难度大,运维人员除了需要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还需要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更要求运维人员对所涉及的系统、接口、数据库有比较全面地了解。为了达到运维的效果,很好地完成数据运维项目,必须对运维人员做全面的培训。培训工作由运维服务商负责组织,数据中心参与培训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
培训分为三方面进行:
业务系统培训;2、业务政策及流程培训;3、数据库及系统表结构培训;
数据运维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从事运维服务工作,并正式计算为运维服务人员。培训考核标准可以根据具体人员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确定。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清退,不能从事运维服务工作,更不能计算为运维服务人员。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6.1.1 服务考核开始时间:合同约定开始之日;
6.1.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1.3 验收方法:
6.1.3.1 依照中心运维服务类项目验收;
七、其他要求:
6.2 付款方法
6.2.1 付款人: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6.2.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支付30%,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考核结算款。按季度考核支付考核款。
6.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4 如发生重大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因素,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5 本项目服务外包人员由采购人最终审核确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长沙市全市统一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于2006年启动建设,于2007年10月系统上线,2012年起先后将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和望城区纳入社会保险统一系统管理,2015年起先后将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纳入社会保险统一系统管理。实现了全市社会保险系统统一和数据大集中。
按照人社部2021年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系统上线要求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定〉的通知》(湘政发〔2019〕1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南省工伤保险省级统筹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20〕55号)、《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湘人社发〔2021〕2号)等文件要求,2021年11月10日原长沙市五险统一系统切换至省集中单险种业务经办系统。按照长沙市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为延续参保单位和参保人便捷办理社会保险业务,实现社会保险登记“一件事一次办、系统多握手、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建设了长沙市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平台,统一登记平台背靠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失业保险系统、工伤保险系统和省医保国家医保系统实现社会保险统一登记,上述五个独立且跨部门业务经办信息系统,其业务规则差异巨大、系统规则差异,异动不能对齐、不能实时反馈是常态。各种业务经办问题和群众社保权益、待遇享受问题排查解决链条长,涉及到长沙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平台、5个独立的省级社会保险系统、省税务征收的对接甚至与国库的资金对账,尽快核查、跟踪查明原因真相并给出处理建议及时反馈群众是一个挑战。
在切换省系统以后,按照市政府公共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的要求,同步实现了与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无缝对接,人社部门四个省级单险种系统与长沙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系统的无缝对接,为了保障“线上一网办,线下一门办”,“一件事一次办”,问题排查处理的环节更多、更难。
长沙的社会保险业务体量巨大(个别险种占了全省的60%),服务于22.36万家参保单位、794.16万参保人员,2021年异动总量达到426.53万次,日均处理量1.17万次;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办理频度高,要解决好服务群众的问题,急需全市统筹开展系统和数据运维工作,保障市本级及10个区(县市)业务经办和服务群众的问题能实时收集、核查,能及时跟踪、处理、反馈。指导市本级及10个区(县市)业务经办问题收集、答复。
二、相关标准:
3.2 运行维护要求
1、系统基本维护服务:针对系统三级故障进行处理。内容包括定期现场巡检,检查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工作状态,解决系统问题、优化系统性能。日常应用软件运维限定在现有的系统流程及数据库表结构,在现有系统主要流程及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修改、完善系统,调整、优化系统性能以满足业务数据不断增长的需要。做好日常问题核查;根据业务需求做好历史数据核查;做好程序问题产生的错误数据恢复工作;做好程序执行效率优化(特别是SQL语句的优化);确保各信息系统平稳运行,保障各项业务的正常经办。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针对系统一级故障、二级故障而言。当系统出现紧急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运行,导致全市范围业务停办时,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分析并提出书面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确认系统合理恢复时间,故障未解决前工程师不离场。超时故障仍未排除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安全响应服务:积极响应安全预警,按要求配合完成业务系统漏洞修复、安全隐患整改。
4、业务升级服务:服务期内,甲方出台的新政策、新文件、新业务导致的新需求或需求变更,只要不改变现有系统核心架构,乙方均应及时升级系统支持业务经办。新需求或需求变更需要突破现有应用程序核心架构的,系统升级需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解决。配合甲方完成因系统扩容而进行的所有技术支持工作。甲方扩展的业务系统,乙方负责提供新增系统接口的技术支持。乙方定期向甲方提出系统升级及维护建议。
5、运维服务机制:各渠道各级别运维问题均依托现有的工单系统,采用标准的IT运维管理流程,提供准确、详尽、专业的报告制度,通过客观分析运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障碍及问题,运维人员负责事件处理知识库的建立和维护更新,便于同类型事件发生时得到及时、规范处理,形成典型或常见系统业务经办问题问答手册,全面提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保障和服务水平。
按照数据中心的要求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度报告等阶段工作总结文档。显著提升运维服务效率,提高最终用户满意度。促进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做好服务内控和服务质量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化自身实际的运维管理标准和体系。
(1)每个渠道的问题都要受理(工单、电话、QQ群、微信群、现场收集、邮件、问题汇总清单等)、跟踪、反馈;
(2)每一个问题地处理有时效性;
(3)每一个问题处理情况均纳入运维绩效考核;
(4)整理、归档业务需求问题;
(5)整理知识库;
(6)需求问题回访;
(7)整理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并提交相关人员;
(9)整理各系统及业务对口部门对运维服务的意见与建议;
(10)梳理重复提交的问题清单,并形成解决方案;
(11)协助、督促数据维护技术人员处理需求部门问题;
三、技术规格:
运维服务范围:
信息系统运维: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原试点退费相关模块)、长沙市人力资源网、长沙人社协同平台的维护和升级。
数据运维: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系统数据运维;原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的迁移数据核查和历史数据核查统计;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机关社保试点制度退费数据运维。
问题跟踪:对市本级及10个区(县市)和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涉及业务系统办理相关问题咨询解答。市本级及10个区(县市)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系统经办问题的受理、核查、处理、跟踪、反馈。整理、编制并发布典型或常见系统业务经办问题问答手册。
人社协同平台运维:负责人社部门对外提供的所有业务办理和查询接口的统一标准,统一对注册、发布、授权、日志、平台监控的管理,并对业务量、渠道访问量、故障等进行统计分析,接口访问问题的受理、跟踪、处置、反馈,指导接口提供方进行接口开发、联调。对所有渠道提供统一的查询。
运维服务要求:
运维服务方式由业务部门工作人员、运维人员通过“IT运维平台”进行工单全流程管理。
运维服务人员实行“分区域专人负责制”:运维服务人员与责任区县市一一对应;全面负责所对应区县市社会保险业务经办和服务群众的系统和数据问题的“受理、核查、处理、跟踪、反馈”,按照“运维服务工单”的方式对运维服务需求进行“收集、整理、录入、核查、处理、跟踪、反馈”,要求对线上、线下、电话等各种渠道反映的问题都要“有记录、有跟踪、有反馈”。
问题处理方式实行“全环节跟踪闭环管理”: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经办和服务问题,统一登记平台业务源头,为窗口经办人员和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提供问题的首问服务,运维服务内容涵盖从“社保登记”→“省单险种独立系统”→“税务征收”→“国库对帐”全环节、全流程跟踪原因核实和结果反馈;对接和配合、联系第三方技术人员搞清问题真相和原因并给出业务办理、问题处理建议,协助窗口业务经办人员及时做好反馈或及时对网上用户统一登记做好反馈。
统一登记与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失业保险系统、工伤保险系统和省医保局国家医保系统的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对接数据运维要实现接口状态实时监控、各险种业务量统计、失败业务量及原因统计、失败业务平台自动批量重发,社保登记业务差异的比对和对齐数据处理。为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网上办理提供接口、联调、问题排查、后台批量业务处理支撑。
对业务经办人员和参保单位、参保个人在系统使用或业务办理过程中遇到系统操作办理类问题,提供咨询解答、操作培训,整理并编制典型或常见问题问答手册(每月至少一次的版本更新);负责处理系统错误数据;对业务部门临时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3.1 预算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一、业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 1、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机关社保试点制度退费及数据处理模块开发、维护、升级; 2、长沙市人力资源网的维护和升级; 3、统一登记平台与市一网通办对接接口运维,包含与市一网通办接口对接的故障排查、问题处理。 4、统一登记与全省统一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系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系统、失业保险系统、工伤保险系统和省医保局国家医保系统的社会保险统一登记对接管理,要求实现接口状态实时监控、各险种业务量统计、失败业务量及原因统计、失败业务平台自动批量重发,社保统一登记系统问题业务差异的比对和对齐数据处理。为社会保险统一登记网上办理提供接口的对接、联调、问题排查、后台批量业务处理支撑。 5、统一登记平台与长沙人社12333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运维,包含与长沙人社12333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故障排查、问题处理。 6、面向市本级、10个区(县市)业务经办机构就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系统问题的受理、核查、处理、跟踪、反馈。 7、协同平台对内、对外接口封装开发。 8、长沙市人力资源网运维,确保系统正常稳定运行,日常问题排查、处理。 9、按照数据资源管理局要求,提供对现有系统服务上云支持,包含服务搭建、系统部署、参数设置及权限配置等。 10、迁移数据核查、核实,并配合迁移数据问题处理提供技术支撑,包括统一登记业务与长沙人社12333公共服务平台大厅、省企业养老、机关养老、失业、工伤及医疗保险系统迁移数据,协助配合省系统开发商对迁移前后数据进行排查、处理。 11、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机关社保试点制度退费数据运维和历史数据的核查。 12、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正常稳定运行,业务功能模块正常使用。 13、相关运维系统的漏洞修复。 |
二、业务信息系统业务数据运维(运营)服务 | 1、长沙市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机关社保试点制度相关数据的统计、分析; 2、长沙市人力资源网数据查询、统计分析等。 3、统一登记平台与长沙人社12333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管理,包含与长沙人社12333公共服务平台的接口适配、联调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 4、统一登记平台与市一网通办对接管理,包含与市一网通办接口适配、联调及相关数据统计分析。相关应用接口故障、预警及排查管理,并及时对故障进行有效处理。接口交易日志管理,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对交易日志进行逐步排查,并对业务链路进行跟踪与反馈。 5、面向市本级、10个区(县市)业务经办机构和参保单位、参保个人提供涉及社会保险登记相关业务经办问题的受理、核查、处理、跟踪、反馈。社保统一登记业务差异的比对和对齐数据处理,业务问题数据后台自动批量处理提交。 6、社保统一登记业务经办问题排查要求“全环节跟踪闭环管理”,服务内容涵盖从“社保登记”→“省单险种独立系统”→“税务征收”→“国库对帐”全环节、全流程闭环跟踪原因核实和结果反馈;对接和配合、联系第三方技术人员搞清问题真相和原因并给出业务办理、问题处理建议。 7、协同平台接口管理服务:通过协同平台统一管理内、外部接口,对接联调测试,故障排查,运行状态日常监控,日志管理,业务量统计,权限管理等。负责人社部门内、外部接口的统一标准,并编制接口白皮书清单; 8、提供所有接口的统一注册、发布、授权、日志、监控管理,业务量、渠道访问量、故障分类统计; 9、面向所有接口接入渠道提供接口访问问题的受理、跟踪、处置、反馈; 10、整理、编制并发布典型或常见系统业务经办问题问答手册; 11、指导接口提供方进行接口开发,对接入联调提供技术支持。 |
三、培训 | 1、定期组织区县培训 2、定期组织数据中心培训 |
3.2 运行维护要求
1、系统基本维护服务:针对系统三级故障进行处理。内容包括定期现场巡检,检查应用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工作状态,解决系统问题、优化系统性能。日常应用软件运维限定在现有的系统流程及数据库表结构,在现有系统主要流程及框架不变的前提下,修改、完善系统,调整、优化系统性能以满足业务数据不断增长的需要。做好日常问题核查;根据业务需求做好历史数据核查;做好程序问题产生的错误数据恢复工作;做好程序执行效率优化(特别是SQL语句的优化);确保各信息系统平稳运行,保障各项业务的正常经办。
2、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针对系统一级故障、二级故障而言。当系统出现紧急故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运行,导致全市范围业务停办时,乙方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故障进行分析并提出书面解决方案,与甲方协商确认系统合理恢复时间,故障未解决前工程师不离场。超时故障仍未排除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安全响应服务:积极响应安全预警,按要求配合完成业务系统漏洞修复、安全隐患整改。
4、业务升级服务:服务期内,甲方出台的新政策、新文件、新业务导致的新需求或需求变更,只要不改变现有系统核心架构,乙方均应及时升级系统支持业务经办。新需求或需求变更需要突破现有应用程序核心架构的,系统升级需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解决。配合甲方完成因系统扩容而进行的所有技术支持工作。甲方扩展的业务系统,乙方负责提供新增系统接口的技术支持。乙方定期向甲方提出系统升级及维护建议。
5、运维服务机制:各渠道各级别运维问题均依托现有的工单系统,采用标准的IT运维管理流程,提供准确、详尽、专业的报告制度,通过客观分析运维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障碍及问题,运维人员负责事件处理知识库的建立和维护更新,便于同类型事件发生时得到及时、规范处理,形成典型或常见系统业务经办问题问答手册,全面提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化保障和服务水平。
按照数据中心的要求提供周报、月报、季报、年度报告等阶段工作总结文档。显著提升运维服务效率,提高最终用户满意度。促进运维管理体系建设和完善,做好服务内控和服务质量管理,逐步建立起一套符合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信息化自身实际的运维管理标准和体系。
(1)每个渠道的问题都要受理(工单、电话、QQ群、微信群、现场收集、邮件、问题汇总清单等)、跟踪、反馈;
(2)每一个问题地处理有时效性;
(3)每一个问题处理情况均纳入运维绩效考核;
(4)整理、归档业务需求问题;
(5)整理知识库;
(6)需求问题回访;
(7)整理周报、月报、季报、年报,并提交相关人员;
(9)整理各系统及业务对口部门对运维服务的意见与建议;
(10)梳理重复提交的问题清单,并形成解决方案;
(11)协助、督促数据维护技术人员处理需求部门问题;
6、服务受理时间:7×12小时
服务响应时间:≤1小时
人员到场时间:≤2小时
故障恢复时间:≤4小时
巡检周期:每周一次
3.3 团队要求
3.3.1 人员数量及能力要求
运维团队人员要求:共11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运维服务人员10人(常驻现场)。
项目经理:计算机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5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具备良好的人员管理和协调能力,熟悉人社核心业务系统,熟悉linux/unix操作系统、Oracle、中间件和各种常用应用软件,能灵活利用基于ITIL的运维管理平台对服务进行管理。
运维服务人员:计算机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2年以上的数据库运维工作经验,熟练掌握oracle存储过程编写、调试。
具体分配如下:
范围 | 运维服务人数 | 备注 |
市本级、高新区 | 3 |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统筹、调度、管理、考核运维服务工作;统编典型或常见业务服务问题问答、系统操作手册、系统故障指南。 |
天心区、雨花区、芙蓉区、开福区、岳麓区 | 3 | |
长沙县 | 1 | |
浏阳市 | 1 | |
宁乡市 | 1 | |
望城区 | 1 | |
合计 | 10 |
3.3.2 团队稳定性
运维团队需要有社保业务相关的专业知识,能够对各渠道提出的问题进行的正确分析,采取有效的解决方案,为了确保整体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对整个团队要求人员相对稳定。对于不能胜任的运维人员应及时清退,并及时补充人员进行相关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服务商必须与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购买社会保险,一年内更换超过3人次按照人员稳定性进行季度考核扣分。每次人员的更换需求得到数据中心认可,人员变更未及时报备按照考核办法处理。
3.3.3 团队人员变动应对措施
岗位轮循制
在11人维护团队中,按区域线条划分维护人员。每一个维护人员应全面了解相关业务问题的处理,在出现团队人员缺岗的情况下,为避免运维服务问题无人响应,可以及时调整人员接手相应工作,顺利过渡。
岗位替补制
除了11人维护团队外,仍需要运维服务商建立替补维护人员,经常性地做运维服务培训,除了11名维护人员,至少还需要构建2个替补维护人员,以便在特殊情况下,能够很快融入维护团队。
3.3.4 驻场服务要求
现场服务人员均需要在用户方驻场,具体要求如下:
① 7*24小时电话支持;
② 用户响应率100%
③ 用户满意度>95%;
④ 非工作时间,遇到必须现场解决,1小时内必须到达现场。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四、项目管理
4.1 项目管理及质量考核总则
运维团队接受数据中心监管, 对运维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后果,中标方负有直接责任。
运维团队要认真学习和遵守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驻场人员管理的规章制度,且有义务不对外透露在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获得的一切信息。
项目经理直接管理运维团队成员,要求成员保密数据,安全操作,实时监管操作人员作业。
运维团队成员在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的一切工作都在得到数据中心管理人员的授权之后进行。
运维团队成员一旦发生政治事件、泄密、盗用用户资料、擅自更改资料、故意隐瞒、超越授权操作导致恶性事件或给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带来影响重大的事件等事件,即视为安全事故,按照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的安全规章制度处理。
建立考核机制,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对其派驻工程师进行有效的考核、监督和管理,遵守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的相关规章制度。
建立奖励机制,参考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的建议,对团队为甲方做出特殊贡献的事迹予以奖励。
坚决杜绝发生安全事故。
保证其运维团队成员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有权要求中标方更换不满足工作需要的团队成员;工作中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的现象出现。
未经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同意,不将所接触到的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技术或业务资料、数据用作其他用途或以任何形式泄露归第三方。
4.2 考核具体方案
考核小组由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考核采用运维考核表的形式,具体分为考勤、响应时间、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数据安全四大项,执行如下:
4.2.1 考核小组依据考核细项表对运维服务提供商的被考核人进行考核,形成《季度考核表》。
4.2.2 考核结果以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电子邮件等)通知运维服务提供商负责人。
4.2.3 如运维服务提供商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数据中心提出,逾期视为认可该考核结果,双方签字后留存。
4.2.4 考核得分将按照数据中心制定的考核规则折算为考核结算系数,参与考核结算款的计算。
4.2.5 考核细则
项目 | 内容 | 参考标准 | 评分标准 | ||||||||||||
考勤 | 迟到、早退 | 依据采购人要求。 | 扣0.3分/次 | ||||||||||||
无故旷工 | 扣1分/次 | ||||||||||||||
上班时间不在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 上班时间溜岗、炒股、玩游戏等 | 扣0.5分/次 | |||||||||||||
违反禁烟规定 | 在局办公楼内吸烟 | 扣3分/次 | |||||||||||||
响应 | 不接听电话 | 上班时间运维电话无人接听 | 扣0.5分/次 | ||||||||||||
工单未及时受理 | 已提交工单超过2小时未受理 | 扣0.5分/次 | |||||||||||||
程序BUG类问题未及时解决 | 程序bug在提工单到达处理人员后超过2个工作日未解决 | 扣0.5分/次 | |||||||||||||
一般需求未按时完成 | 一般需求未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扣0.5分/次 | |||||||||||||
未及时提供工作日报、周报、月报、季报 | 每周五或自然月底按时提供工作周报月报,超出1个工作日未提供 | 扣0.2分/次 | |||||||||||||
工单处理错误 | 普通工单处理错误,扣0.5分/次;涉及到社保基金、参保人待遇金额错误等,3人(含)以下扣3分/次,批量错误的(3人以上)扣6分/次。 | 工单处理错误扣0.5-6分/次 | |||||||||||||
运维服务问题未及时受理 | 各级业务经办、各基层平台在所提咨询或问题超过1小时未响应。 | 扣0.5分/次 | |||||||||||||
服务 态度 | 礼貌接待 | 运维团队存在在服务过程中服务态度差、发生争执等行为。 | 扣1分/次 | ||||||||||||
服务不达标能否主动报告、协调 |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解决问题不主动与数据中心报告并协商解决方案。 | 扣0.5分/次 | |||||||||||||
是否按时提交维护报告等文档 | 逾期不提交文档 | 扣0.5分/次 | |||||||||||||
服务 质量 | 不能按时确定问题处理计划 | 在1个工作日内未能将数据运维处理、系统问题修复、新功能上线排定计划并获得数据中心系统运维部门认可。 | 扣1分/次 | ||||||||||||
未按时完成问题处理 | 各渠道各类型问题未按既定计划时间完成。 | 扣1分/次 | |||||||||||||
未按时反馈 | 各渠道各类型问题未在计划完成时间内反馈的。 | 扣1分/次 | |||||||||||||
对技术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能否按时解答 | 未在规定时间(2小时)内解答 | 扣0.5分/次 | |||||||||||||
是否存在主动失误引起的故障 | 由于维护人员本身原因导致系统问题。 | 扣3分/次 | |||||||||||||
是否如实汇报任务完成情况 | 虚报工作进度 | 扣1分/次 | |||||||||||||
加班响应紧急任务 | 加班完成不在计划内的紧急任务(加班指晚上或者周末) | 加1-3分/次 | |||||||||||||
对日常工作是否有创新性建议 | 建议对提高工作效率和提升信息化建议有积极作用 | 加1-3分/次 | |||||||||||||
服务满意度 | 驻场团队进行满意度评价 | 甲方对驻场团队进行满意度评价 | 若评价为不满意则扣5-10分/次 | ||||||||||||
投诉考核 | 对运维团队工作有投诉的,考核小组核查情况属实的。 | 扣1分/次 | |||||||||||||
数据 安全 | 利用工作之便发送、传播有关危害信息或软件造成负面影响或危害的 | 利用工作场所、工作平台发送、传播有关信息或软件造成负面影响或危害。 | 扣40分/次 | ||||||||||||
泄露技术资料、机密文件和业务数据的 | 把技术资料、机密文件和业务数据给了其他无关单位和人员。 | 扣40分/次 | |||||||||||||
未获授权向其他任何人透露系统、设备的用户名口令信息的 | 将设备的口令告知无关人员。 | 扣40分/次 | |||||||||||||
在所管设备、系统上做任何非工作安排的个人实验类操作的 | 没有经过负责人同意利用甲方服务器或者设备做各类实验。 | 监管小组按影响程度扣5-10分/次 | |||||||||||||
未获授权对设备进行重启、关闭进程等操作的 | 维护时需要重启设备,没有得到负责人同意 | 监管小组按影响程度扣5-10分/次 | |||||||||||||
未经授权进入、使用需要授权场地的 | 没有经过负责人授权进入需要授权场地 | 监管小组按影响程度扣5-10分/次 | |||||||||||||
安全响应 | 积极响应安全预警,按要求完成业务系统漏洞修复、安全隐患整改。 | 未完成安全隐患整改,一项扣2分 | 扣2分/项 | ||||||||||||
团队稳定性 | 运维服务期内,运维人员变更考核 | 对于合格上岗的运维服务人员,一年内变更超过3人之后,每变更一人扣3分。 | 扣3分/人次 | ||||||||||||
运维期内,运维人员缺员 | 每缺少1人天 | 扣0.2分 | |||||||||||||
运维服务期内人员变更情况报备 | 运维服务期内人员异动情况超过3天未报备(未提交人员异动情况报告)、人员离职未补充到位等。 | 扣3分/人次 | |||||||||||||
其它 | 运维人员违反《长沙市就业与社保数据服务中心项目驻场服务人员管理办法》中其他规定 | 根据违规行为影响,酌情扣0.5-3分/次 | 扣0.5-3分/次 | ||||||||||||
协助甲方完成非年度计划内的重大突击工作任务 | | 监管小组视情况加1-3分 | |||||||||||||
考核结果运用 | 考核结算系数采用统一标准。考核得分保留整数,如出现小数则按四舍五入的原则。根据考核得分确定考核结算系数:
季度考核得分决定本季度维保服务费考核结算款的兑现额度。得分在90分或90分以上的,可以兑现本季度维保服务费全额考核结算款,未达到服务要求而扣付的部分不再支付。 | | |
注:以上考核办法细则规定内容及评判扣分标准依照项目具体实施过程及数据中心统一规范实时调整。
4.3 考核结算模型
为了确保数据运维工作的顺利进行,数据中心按照客观、科学、合理的要求明确考核标准,运维服务商负责在运维平台中建立结算模型,并生成考核报表。年度金额的70%作为考核结算款,以三个月为周期进行考核结算。具体结算公式如下:
周期结算款 = 年度金额×70%÷4×考核结算系数×(实际到位人月÷服务规定人月);
五、项目要求
5.1 本项目运维包含市本级和10个区(县市)系统维护完善、问题跟踪处理均以保证前述业务稳定正常为目标,应遵循相应的规定及作业规程,全力保障业务系统正常运行。
5.2 维保需求包含所有运行维护费用,合同期内维保服务不再另外支付任何费用。
5.3 为了规范乙方运维服务,畅通沟通渠道,确保运维服务质量,对问题和需求主动沟通、主动反馈、及时响应、及时解决。并对乙方的运维服务质量进行量化评价和考核。
5.4.1 培训要求:投标商应为用户指定的人员提供技术培训,使用户能够独立进行管理、常规故障的处理、日常设备维护等工作目的,以保障系统能够正常、安全地运行。
5.4.2 培训内容:
运维维护人员培训
本项目涉及的系统广、业务多、难度大,运维人员除了需要相关的专业技能知识,还需要良好的沟通能力,团队协作能力,更要求运维人员对所涉及的系统、接口、数据库有比较全面地了解。为了达到运维的效果,很好地完成数据运维项目,必须对运维人员做全面的培训。培训工作由运维服务商负责组织,数据中心参与培训过程管理和培训考核。
培训分为三方面进行:
业务系统培训;2、业务政策及流程培训;3、数据库及系统表结构培训;
阶段内容 | 业务内容 | 培训方 | 培训时间 |
业务系统培训 | 业务系统操作培训 | 软件提供商 | 3个工作日 |
业务系统各险种业务关联性校验培训 | 软件提供商 | 3个工作日 | |
业务政策及流程培训 | 各险种业务政策培训 | 软件提供商 | 3个工作日 |
各险种业务流程培训 | 软件提供商 | 3个工作日 | |
数据库及系统表结构培训 | 数据库培训 | 软件提供商 | 5个工作日 |
系统表结构培训 | 软件提供商 | 3个工作日 |
数据运维人员通过培训考核后方能上岗从事运维服务工作,并正式计算为运维服务人员。培训考核标准可以根据具体人员学历、专业技术水平、工作经验确定。对于考核不合格人员及时清退,不能从事运维服务工作,更不能计算为运维服务人员。
六、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和方法
6.1.1 服务考核开始时间:合同约定开始之日;
6.1.2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1.3 验收方法:
6.1.3.1 依照中心运维服务类项目验收;
七、其他要求:
6.2 付款方法
6.2.1 付款人: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数据中心(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6.2.2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支付30%,合同总金额的70%作为考核结算款。按季度考核支付考核款。
6.3 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培训、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6.4 如发生重大政策变化,及不可抗因素,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5 本项目服务外包人员由采购人最终审核确定。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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