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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息烽县流长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建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澄清及修改的通知
金额
-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关于“息烽县流长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建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澄清及修改的通知

各潜在投标人:

“息烽县流长镇中心幼儿园维修改建项目”于2024122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招标公告。经查,现需对该项目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进行澄清和说明:

关于供应商一般资格要求第四条具有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均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具体要求为: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或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税收有效凭证指:提供供应商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征税机关出具加盖公章的完税证明文件或自主电子缴税银行收款凭证,零申报的供应商只需提供零申报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有效凭证指: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收据或加盖收款银行专用章的银行收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的原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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