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107车间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营项目公告
金额
1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2/12/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07车间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营项目公告
107车间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营项目公告
107车间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营
项目编号 | JZEG-HY-22-G1-F-0009438 | 采购经理 | 白晓童-17736939304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2-12-30 09:0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2-12-30 10:00 |
采购明细信息: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生产厂家(品牌)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期 | 备注 |
HB2212001 | 107车间在线监测设备委托运营 | 无 | 1 | 套 | 2023.1.1 |
项目要求:
1.保证金金额:0元
2.商务条款:1、对该标段内所有服务进行报总价。2、本标段实行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万元(含税价),投标方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否则按废标处理。3、中标原则:能够提供满足所有技术要求的服务,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按照合理总价最低中标(恶意报价除外)。
3.技术条款:
4.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0元
5.报名要求:独立法人、营业执照、2023年石家庄市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营单位备案名单内企业。
附件:
华民107车间在线运营用户需求.docx
华民107车间在线运营用户需求.docx
DocumentReviewandApprvoal文件审核与批准华民公司107车间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用户需求User’sRequestSpecification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职责Responsibility | 职务Title | 姓名 Name | 签名 Signature | 日期 Date |
编写 Written By | 环境保护部 | 白晓童 | ||
审核 Reviewerd By | 公共支持部 | 李江涛 | ||
审核 Reviewerd By | 107车间主任 | 张海杰 | ||
审核 Reviewerd By | 环境保护部部长 | 何英丽 | ||
批准 Approved By | 主管领导 | 吕动晨 |
供方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应当符合以下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规范性文件本项目为华北制药河北华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供107车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氨氮、总磷、总氮等)的运营服务。受委托方应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供服务。项目简介用户需求华民公司107车间在线监测系统委托运营项目
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HJ355-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现场监督检查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
用户需求运营华民公司107车间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总体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范围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
序号 | 设备名称 | 设备厂商型号 | 数量 | 服务范围 |
1 | COD在线仪 | 石家庄瑞澳RO-26型 | 1 | 负责对全部在线设备运营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负责维护门禁、视频等监控系统,保证视频传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2000元(含2000)以下配件的更换。 |
2 | 氨氮在线仪 | 科瑞达NH3-N-1400 | 1 | 负责对全部在线设备运营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负责维护门禁、视频等监控系统,保证视频传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2000元(含2000)以下配件的更换。 |
3 | 总磷在线仪 | 科瑞达-TPA1400 | 1 | 负责对全部在线设备运营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负责维护门禁、视频等监控系统,保证视频传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2000元(含2000)以下配件的更换。 |
4 | 总氮在线仪 | 科瑞达TNA-1400 | 1 | 负责对全部在线设备运营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负责维护门禁、视频等监控系统,保证视频传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2000元(含2000)以下配件的更换。 |
5 | PH仪 | 上泰PC3110 | 1 | 负责对全部在线设备运营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负责维护门禁、视频等监控系统,保证视频传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2000元(含2000)以下配件的更换。 |
6 | 采样器 | 北京格雷斯普 | 1 | 负责对全部在线设备运营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负责维护门禁、视频等监控系统,保证视频传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2000元(含2000)以下配件的更换。 |
7 | 流量计 | 北京九波 | 1 | 负责对全部在线设备运营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负责维护门禁、视频等监控系统,保证视频传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2000元(含2000)以下配件的更换。 |
8 | 数采仪 | 万维 | 1 | 负责对全部在线设备运营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负责维护门禁、视频等监控系统,保证视频传输;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起1年;2000元(含2000)以下配件的更换。 |
服务需求具有独立法人,营业执照等其他经营性文件。供方具有2021年的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三家及以上的同类型企业服务案例和相关合同。供方配备专业人员负责整体运营工作,运营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能正确、熟练地掌握有关仪器设施的原理、操作、使用、调试、维修和更换等技能。通过相应培训教育和能力确认/考核等活动,取得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认证资格证书,提供服务期间证件在有效期内。供方须取得中国环境服务认证(CES)证书,具备“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资质,提供服务期间证件在有效期内。资质
(4)检查数据采集传输仪运行情况,并检查连接处有无损坏,对数据进行抽样检查,对比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数据采集传输仪及监控中心平台接收到的数据是否一致。(3)检查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标准溶液和试剂是否在有效使用期内,保证按相关要求定期更换标准溶液和试剂。(2)检查水质自动采样系统管路是否清洁,内部道路是否通畅,采样泵、采样桶和留样系统是否正常工作,留样保存温度是否正常。仪器自动清洗装置是否运行正常,检查各仪器的进样水管和排水管是否清洁,必要时进行清洗。定期对水泵和过滤网进行清洗。必要时更换采样泵管和取样瓶。(1)对在线监测仪校准、调试,保持在线监测仪稳定运行;4.2.2每7天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至少进行两次现场维护,检查更换并及时药剂、易损易耗件。供方负责在线监测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包括日常巡检、维护、维修、耗材及药剂更换等,保证在线设备数据传输稳定有效,有效数据传输率≥90%。
4.2.5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产生的固体废物由供方按照《危险废物名录(202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河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等相关法规管理,须正确识别危险废物,在指定区域存放、划线定位、现场悬挂危险废物标识牌,定期与107车间危废库交接,准确填写交接台账。4.2.4供方负责更换药剂、设备维修。在线监测系统运行所使用的全部药剂及2000元以下配件由供方免费更换,负责定期补充更换药剂,易损易耗件及时更换和新设备安装后的比对、调试、验收等工作。(3)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检查流量计液位传感器高度是否发生变化,检查超声波探头与水面之间是否有干扰测量的物体,对堰体内影响流量计测定的干扰物进行清理。每季度比对一次。(2)pH水质自动分析仪:用酸液清洗一次电极,检查pH电极是否钝化,必要时进行校准或更换。(1)针对CODCr、TOC、NH3-N、TP、TNPH水质自动分析仪应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际水样比对试验。4.2.3每月对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进行一次保养,检查并及时更换更换药剂、易损易耗件,对仪器分析系统维护,对数据存储或控制系统工作状态进行一次检查。
(1)系统出现恒值异常时,根据藁城区生态环境局连续异常数据时间段的规定,恒值数据超过规定时间段,供方出具异常情况说明加盖公章交华民公司项目负责人,不超过规定时间段不做要求。4.2.9.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发生故障或在收到华民公司的系统异常通知后,供方运营人员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4.2.9异常处置4.2.8参考《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等相关法规要求,供方建立并填写在线监测系统运营台账,台账包括但不限于: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日、月、年状况报告表、运营维护日常巡查表、校准、校验记录表、故障维修记录、标准溶液核查记录、标准物质易耗品更换记录等,台账保存时间不少于5年。4.2.7供方应配合华民公司完成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交待的各项工作,配合迎接各级环保部门的检查,收到迎检通知时,运营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4.2.6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要求,建立完善的运营管理制度,责任明确到人。运营期间,严格遵守华民公司安全、环保等方面的公司管理制度。
(3)超过48h设备仍不能恢复正常运行时,供方提供备用机,备用机使用时间不超过30天,备用机到期仍不能恢复的,供方负责更换设备和新设备比对、调试、验收。(2)6h-48h内供方负责采用手工监测的方式报送数据,监测周期不大于6h,数据报送每天不少于4次。(1)超过6h仍不能恢复的,12h内供方出具情况说明交华民公司负责人并向有关部门报备,并在48h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4.2.9.3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出现故障时,供方负责设备维修,0h-6h内恢复系统正常运行。4.2.9.2供方负责协助华民公司监控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数据上传情况,监控到平台数据出现恒值、0值和无数据等异常情况时及时通知华民公司项目负责人,按照4.2.9.1条款的规定处置。(2)系统出现1个及以上时间段的0值、无数据时,供方出具异常情况说明加盖公章交华民公司项目负责人。
5.3按照上级环保管理部门要求,在线仪数据异常(恒值、0值和空白值)次数每月(自然月)≤2次,供方保证满足上述要求。5.2华民公司负责每季度委托第三方公司进行1次比对监测,比对监测报告不满足5.1要求时,由供方负责对仪器进行检维修,因供方维护不当造成仪器损耗导致的状态异常,供方负责承担检维修或更换仪器的全部费用。如供方对比对试验结果存在异议,可以委托第四方进行比对试验,费用由供方负责。5.1供方负责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规定的方法,至少1个月对在线仪器进行1次比对试验,比对结果告知华民公司负责人。比对试验指标限制须满足《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中表1.水污染源在线监测仪器运行技术指标要求。5、仪器运行监管4.2.11供方应随时接收有关部门的新要求,持续获取新法规,不断提高自己的服务水平。4.2.10供方提供系统软件和2000元以下配件更新升级服务。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等)运行技术规范》(HJ355-2019)等相关法规要求提供运营服务,华民公司在日常监管中如发现供方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的不良结果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此用户需求中未做明确规定的,供方应按照《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6、其他要求5.5整年运营服务结束后,供方汇报全年运营工作报告(整体情况,药剂消耗,耗材配件更换维修等情况)。5.4供方每月向华民公司负责人报送当月在线监测系统运营工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系统的整体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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