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洪水河城区段水利风景区排洪渠工程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交易登记号:ZJYZC2017DY-29
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民乐县水务局的委托,对民乐县洪水河城区段水利风景区排洪渠工程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已于2017年4月14日-2017年4月24日在甘肃政府采购网站发布,公示期间无任何质疑。按照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现正式公告如下:
一、采购文件编号:ZJYZC2017DY-29
二、采购内容:民乐县洪水河城区段水利风景区排洪渠工程(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单位 |
数量 |
1 |
民乐县洪水河城区段水利风景区排洪渠工程(政府购买服务) |
该项目修建拦水坝1座,排洪渠1.95km,跨排洪渠通行桥2座,维修河道内原有景观水池2座,新建景观水池15座,90~100米长景观橡胶坝8座,仿真石坝8座,石制安全护栏3204米,景观水池上游修建0.5km双路引水管道,下游修建7.4km双路回水管道。 预算总工程量13.42万m³,其中:砂砾石开挖5.02万m³,砂砾石夯填2.77万m³,砼及钢筋砼3.84万m³,砂垫层1.62万m³,砼垫层0.17万m³。 预算使用水泥12189t,钢筋424t,钢材39t,木材329m3,砂子3.86万m3,石子3.34万m3,土工膜13.10万m2;直径500mmPE管1Km,直径355mmPE管14.8Km,花用劳动工日13.18万个。 |
项 |
1 |
三、预算金额: ¥6301.23万元 大写:陆仟叁佰零壹万贰仟叁佰元整
四、实行单一采购来源采购的简要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采购人申请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依据民乐县洪水河城区段水利风景区排洪渠工程项目(政府购买服务)采购需求、《政府采购法》和《张掖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建设。民乐县青龙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民乐县水利水电工程局,具有一定的融资能力,了解并熟悉该项目情况,有相应的固定资产作为融资支撑,在水利施工行业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强的施工能力。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民乐县青龙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子公司民乐县水利水电工程局
地址: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县城西大街46号
六、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时间:2017年5月12日至2017年5月15日每天 00:00-23:59
2.获取方式: 供应商可登录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zyggzy.com)网上报名并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准确登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如登记信息有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在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后,可以在线下载招标文件。供应商登录系统后,进行投标报名,在线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详见《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数字证书办理文档” “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注册办理及保证金事宜与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内银行、甘肃成兴科技公司人员联系,电话:0936-8588231”)。
七、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时间: 2017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不再受理)
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采购时间及地点:
采购时间:2017年5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地点: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收 款 人: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900 3012 2000 1362 42
开户行: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 5月18日18时00分,逾期递交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保证金必须由谈判单位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用账户,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3.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缴款单附言栏中必须且仅填写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系统生成的 8 位数投标登记号,否则招投标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到账情况,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保证金递交后不再换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收据。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可查看张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保证金递交须知”
十、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名称:民乐县水务局
联系人:王宏天
电话:13993689136
代理机构:张掖天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艺馨
联系电话:0936-8864888 15719398787
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19号(市人社局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