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黄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老师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太平洋金融大厦(推广名)首席租赁代理服务项目征集公告(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广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太平洋金融大厦(推广名)首席租赁代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费率,招标人为鑫保裕(广州)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32 号,北临黄埔大道西,东临珠江西路,南临 广晟国际大厦,西临华夏路,地下与黄埔大道地铁 APM 线联通。项目定位为超甲级写字楼,楼高为 38 层,计容建筑面积约 68,970 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 68,463 平方米,标准层面积 约为 2,000-2,200 平方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太平洋金融大厦(推广名)首席租赁代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太平洋金融大厦(推广名)首席租赁代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应征人非在广 州地区登记注册的,应最少在广州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应征人应同时取得广州地区房地产 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文件;
2、要求本次应征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3、应征单位为专业性租赁代理公司,营业执照中包含房地产咨询或房地产营销策划或房屋 租赁或资产管理或市场调查或企业策划等其中一项相关经营范围;
4、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今)有广州办公项目的租赁驻场代理、策划推广业务等 业绩;
5、本次招商不允许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2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3 月 03 日 15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两种方式均可,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03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F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03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F
七、其他
一、招商条件
鑫保裕(广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征集人”)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应征人”就征集人所需之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32 号太平洋金融大厦(推广名,标准地名为“保湾金 融大厦”,下同)首席租赁代理服务项目进行征集,征集人将择优选定中选人,欢迎符合条 件的应征人前来参与。
二、项目概况和招商范围
1、规模:本项目位于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32 号,北临黄埔大道西,东临珠江西路,南临广 晟国际大厦,西临华夏路,地下与黄埔大道地铁 APM 线联通。项目定位为超甲级写字楼,楼 高为 38 层,计容建筑面积约 68,970 平方米,可出租面积约 68,463 平方米,标准层面积约 为 2,000-2,200 平方米。
2、招商范围:项目计容面积中可对外租赁部分。
三、应征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并合法存续,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如应征人非 在广州地区登记注册的,应最少在广州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应征人应同时取得广州地区房 地产主管部门的备案证明文件;
2、要求本次应征单位注册资金不得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
3、应征单位为专业性租赁代理公司,营业执照中包含房地产咨询或房地产营销策划或房屋 租赁或资产管理或市场调查或企业策划等其中一项相关经营范围;
4、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今)有广州办公项目的租赁驻场代理、策划推广业务等 业绩;
5、本次招商不允许联合体。
四、征集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 年 2 月 27 日—3 月 03 日 9:00-11:30,13:00-15:00(双休日及节假日 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或线上报名两种方式均可。
(1)线上报名方法:应征人可将报名资料彩色扫描件 PDF 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24336344@qq.com。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0.5-1 个工作日)回复邮件告知报名是否审核通 过及报名费缴纳支付方式;
(2)现场报名方法:可携相关证明材料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上海市普陀区江宁 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F)报名并购买征集文件。
未按征集公告要求提供报名所需的证明资料并至现场报名或在线上报名、或未购买征集文件 的应征人均无资格参加此次应征。
3、报名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文件(如应征单位非广州地区注册的法 人,则需同时提供广州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及广州地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文件)、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近五年(2018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今)有承担广州办公项目的租赁驻场代理服务项目业 绩并提供相关证明(合同复印件或中选通知书);
五、应征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3 月 1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纸质文件递交形式:接受专人或快递形式送交(需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
纸质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F
应征文件电子版递交邮箱: 124336344@qq.com,电子版须与纸质版文件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纸质版为准。
六、 其他
1、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 12 个月或本项目达到预计租赁目标(项目整体出租率不低 于 90%,出租率等于:已成交租赁合同的租赁面积÷委托物业的总租赁面积)之日(以两者 较早日期为准)止。征集人有权根据项目租赁业绩情况决定是否提前终止合同或在服务期限 结束时延长服务期限。
2、达成目标:
租金价格:租赁代理提报的整栋项目的平均成交租金不低于 200 元/平方米/月;去化进度:
 自租赁团队进场之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首席租赁代理在该阶段完成的项目整体出 租率应达到 50%及以上;
 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首席租赁代理截止该阶段末完成的项目整体 出租率应达到 65%及以上;
 自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首席租赁代理截止该阶段末完成的项目整 体出租率应达到 75%及以上;
 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首席租赁代理截止该阶段末完成的项目整体 出租率应达到 90%及以上。
3、委托代理内容:
 在征集人授权范围内,担任项目租赁代理,并以征集人认可的租赁价格、租赁计划等条 件完成项目租赁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策划、定位、蓄客、租金价格方案建议、商务 条款谈判、合同沟通、谈判、签订、租户维系、租金催缴、客户档案建立等;
 安排人员驻场服务及配合征集人统筹管理项目租赁工作。
七、联系方式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F
电话号码:021-62666043*212,18116082940(工作时间接听);传真号码:021-62274938 联系人:朱老师
电子信箱:124336344@qq.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鑫保裕(广州)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32 号
联 系 人:黄老师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普陀区江宁路 1306 弄 7 号楼富丽大厦 26 楼 联 系 人: 朱老师
电 话: 18116082940
电子邮件: 1243363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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