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儋州市水务局关于遴选儋州市光吉河应急治理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租赁和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的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儋州市水务局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根据我局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遴选儋州市光吉河应急治理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租赁和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单位。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儋州市光吉河应急治理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租赁和委托运营服务项目

(二)咨询服务内容:负责开展儋州市光吉河应急治理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租赁和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等有关工作,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经费预算: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中服务招标取费标准,儋州市光吉河应急治理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租赁和委托运营服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5.60万元,故本次费用以5.60万元为上限进行报价。

二、资格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人员、服务等方面要具备相应的能力。

(二)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报价单位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三)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报名期内投标相关材料直接面至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3301室,投标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1.报价函。报价费用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报价材料需附有报价费用的详细计算过程及相关依据等单独章节报价以具体金额为准、单位为万元、保留2位有效小数点

2.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3.已在中国海南政府采购网上登记备案的提供网页截图彩色复印件;

4.代理机构在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中的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等4项公示全部内容的截图彩色复印件;

5.20241月至3月代理机构纳税证明彩色复印件

6.近三年以来承担过海南省内政府采购服务项目招标代理的,提供合同彩色复印件。

(二)投标材料应按上述顺序逐页盖章(或盖骑缝章)并胶装成册注:报名材料须包含3本投标材料,并附刻录有投标材料盖章版扫描件的光盘1个(或U盘)),证件及图件的复印件必须彩印且清晰。

(三)投标材料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全密封),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封套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471日至202473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二)报名地点:儋州市那大镇文化北路1号市水务局办公楼3301室。

(三)联系方式:许先生,联系电话0898-23381712

五、审查工作

(一)组织审查:市水务局组织各科室代表会同投标单位代表一同对各投标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并签字确认(注:投标单位代表需现场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待查)。

(二)审查时间和地点:202475日下午15:3016:30于市水务局2楼会议室。

(三)评定方式和方法:1.项目遴选采用经审查的最接近基准值最低报价法。2.经审查,以所有符合报名的投标报价数额的算术平均值作为基准值,以报价数额与基准值绝对值最小的报价单位为中选单位;如有绝对值相同但报价数额不同的情况,以最低报价者为中选单位;如有绝对值相同且报价数额相同的情况,则采用现场随机抽选的方式来选定。3.经审查,有效投标人少于3家单位时,本次招标情况按废标处理,下一步进行重新招标。

六、其他

出现以下情况的,现场审查时直接予以否决处理,不能参与本次招标代理遴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投标材料未按要求响应投标要求的;

(二)投标单位代表未按要求准时到场参加审查会议的;

(三)投标单位代表现场未能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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