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华区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
金额
8116.63万元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17/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130900170128-001
预算金额8116.6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徐庆0317-5697726
标书截止时间2017/12/30
投标截止时间2018/01/19
公告正文
华区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
发布时间: 2017-12-26 08:54:09
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 130900170128-001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 |
工程名称 | 新华区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 | ||
建设单位 | 沧州市新华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 ||
工程地点 | 沧州市新华区 | ||
建筑面积 | 2062.43 平方米 | 招标性质 | 施工招标 |
工程招标范围 | 新华区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手续报验和组织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的全部工作,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 ||
招标代理单位 |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暂无详细资质要求,请以内容为准。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合同估算价 | 8116.63 (万元) |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 招标文件价格 | 400 元 | |
文件发售地点 | “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 ||
联系人 | 徐庆 | 联系方式 | 0317-5697726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17-12-25 09:30: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17-12-30 09:30:00 |
招标文件下载开始时间 | 2017-12-25 09:30:00 | 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 | 2017-12-30 09:30:00 |
招标文件下载 | 点这里下载招标文件和招标资料 | ||
内容 | 新华区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项目 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新华区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项目已由沧州市新华区发展改革局以沧新发改招标核准2017-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州市新华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位于新华区境内共8处,分别为华北石油管理局华美综合服务处、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沧州分公司、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河北省烟草公司沧州市公司沧县卷烟营销部、中国化工供销沧州公司、中国石油物资沧州公司、中铁四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职工家属楼。 建设规模:项目改造建设换热站1座,新建换热站6座,建筑面积共计2062.43㎡,新购换热站设备机组9套;项目改造燃气锅炉房1座,新购全自动燃气热水锅炉2台以及其配套机组1套;项目改造一次网分支供热管网长度为5.532km,二级供热管网长度为49.926km(其中架空长度为46.936km,埋地长度为2.99km),采暖辐射面积534737.72㎡。 工 期:设计周期:20日历天,施工工期:260日历天。 计划竣工时间:2018年10月31日完工。 招标范围:新华区驻区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供热设施改造项目EPC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手续报验和组织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的全部工作,详细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质量标准: 设计: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达到国家和地方建设标准,满足现行规范及设计要求,达到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满足供热公司验收标准,并按国家相关规定保修,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等)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或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工程施工单位需提供: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市政行业设计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单位需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专业)注册执业证书。 3.2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可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17年12月 25 日9时30分至2017年12 月 30 日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清单、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套(售后不退)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1 月 19 日上午9点30分整。 地点为: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本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沧州市新华建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17-3159998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沧州市北京路天成财富中心10楼 联系人:徐庆 联系电话:0317-56977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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