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河银丰公馆红线外正式电施工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人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拟对齐河银丰公馆红线外正式电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基本情况:
1、招标人:齐河县腾龙置业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 齐河银丰公馆,总建筑面积约10.15万平方米
3、建设地点:位于齐河县祝阿镇,309国道以南,黄河大道以东。
4、总负荷:6000KVA
二、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本工程为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电力工程图纸范围内的施工、设备材料的供应、安装、调试、电缆沟占用协调和费用、验收送电、保修所需的全部设备、主材、辅材等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近两年在济南或德州有合同额1000万以上且已竣工送电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电力设施综合验收证明(原件),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申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在以往项目中质量、安全、市场竞争行为、合同履约行为等各方面均没有劣迹。拟确定项目经理(安装工长)必须具备贰级注册建造师证(机电专业)或者电力部门核发的相关证书,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五、验收及送电要求:
本次投标内容应包含本工程当地供电公司关系协调、验收,确保按时验收、送电等。
六、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七、申请报名:
报名方式:线上、线下同时报名(仅线上或线下报名,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30时。
报名地点:济南市历城区围子山路1号银丰唐郡售楼处2楼。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持以下材料进行资格预审报名:
(1)资格预审申请函(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近3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及工资发放证明。(资审与投标授权委托人需一致);
(4)申请人资格预审表、廉洁承诺书(详见附件1、2);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6)上一年度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代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7)项目负责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及已完成的住宅类总负荷1250KVA及以上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列表说明(拟派项目负责人需与后期投标一致);
(8)申请人承诺函(承诺所提供的资料均为真实有效);
(9)财务证明:需提供近3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近3年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10)所有证件及合同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11)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司公章及法人章,简单装订。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工程部:王福亮 联系电话:19953159584
联系地址:济南市历城区围子山路1号银丰唐郡售楼处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