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IPO上市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IPO上市中介机构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Z2201141-LZZJC01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IPO上市中介机构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 招标内容:
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为在2022年完成公司股改、“新三板”挂牌及2023年完成北交所IPO上市辅导挂牌工作,现寻求有合作意向且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各一家提供公司股改、“新三板”挂牌及后续IPO辅导、保荐、承销、法律顾问、审计等服务。
本项目分为3包:第一包证券公司,第二包会计师事务所,第三包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包证券公司资格要求
2.1.1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2必须是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业务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
2.1.3应为证监会公布分类评级中的A及以上的证券公司(2021年度)或其子公司。
2.1.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1.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1.6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2.1.7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保荐项目或者其他影响供应商保荐业务开展的事项,格式及内容自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1.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第二包会计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2.2.1必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提供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2必须是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会计师事务所;
2.2.3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中的任意一项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2.4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2.5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2.2.6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保荐项目或者其他影响供应商保荐业务开展的事项,格式及内容自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第三包律师事务所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人须为经司法厅或司法局注册登记的合法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提供营业执照,具有在中国境内开展满足委托人委托业务的各类相应资格;
2.3.2 律师事务所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司法部门的规定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
2.3.3律师事务所三年来没有违法违纪记录;
2.3.4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2.3.5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保的凭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由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2.3.6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完整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2.3.7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无正在被立案调查的保荐项目或者其他影响供应商保荐业务开展的事项,格式及内容自定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8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 (http://www.zhygcg.cn/f)进行网上注册,注册成功后办理CA数字证书,然后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登录平台方可进行投标报名及后续投标工作(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102-0005)。
3.2、获取招标文件须提供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提交的证件凡需年检的必须是年检后。
3.3、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及时通过现金或银行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方可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套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将电汇缴纳标书费的截图发送至项目负责人邮箱)。
户 名: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雁滩支行
账 号:010 410 122 000 130 231
参加多个标段(包)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包)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包)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5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5日09:3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4楼第一开标厅公开开标(兰州市城关区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G座副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甘肃智慧阳光采购平台》(网址www.zh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甘肃经济信息网》(http://www.gsei.com.cn/)上发布。
7.招标项目联系人及方式
招标单位:兰州助剂厂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甘肃省兰州新区淮河大道西段778号
联 系 人: 李继宁
电 话:0931-7713656
代理机构: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兰州市城关区雁滩高新区飞雁街118号
联 系 人:杨欣
邮 箱:404854410@qq.com
电 话:0931-2909710
甘肃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