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2023年03月13日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询价书询价公告
空压机轴承温度过高报警联轴器空气过滤器芯低压电动机技术服务控制和远传接口转子除氧框架空压机排气温度油温过高报警装卸螺杆压缩机炉后引风机滚动轴承空气干燥机就地控制盘一体化就地控制箱隔声罩PLC控制箱电脑控制调节系统高压电动机吸附干燥机变频专用电机仪控设备压缩空气空压站系统锅炉补给水处理室处理系统各类异常工况报警专用工具及仪器油过滤器阻塞报警压缩机用油支撑件工厂检验电控系统电器元件冷却水断流净化系统渣浆泵房卧式电动机汽机房泄油阀运输油冷却器备品备件高压电机容积式空气压缩机油气初级分离过滤芯逆止阀低压动力电缆就地仪表进气阀两路电源空压机DCS系统电加热器进气过滤器干燥剂吸附剂空压站控制系统不锈钢过滤器水疏阀油过滤器芯电热管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包装箱油滤器滤芯螺杆空气压缩机微热再生吸干机油漆HWR空压机排气压力油气分离滤芯输油泵排气温度探头油位指示计油位过低报警空气通过过滤器大件设备空压机后处理设备就地温度表油气分离器芯高压动力电缆机组性能试验系统设备卸煤沟开关柜空气进口过滤器清洁储存压力容器螺杆空压机技术培训碎煤机室电气元件进口提交报关证明设备监造检验温控阀电控柜油气分离器阻塞报警组合式消声过滤器检测控制设备排气压力过高保护空气干燥净化装置电控箱体埋管在气路系统冷却水流动指示相序继电保护器微热干燥机油分离器控制管路中的阀管接头煤仓层燃油泵电控元器件干燥塔设备催交压力维持阀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电动机轴承高效除油器油滤芯阻塞自动报警装置空压机综合报警信号油气次级分离过滤芯恒温阀户外煤场联锁烧结不锈钢丝毡齿轮空压机电机绕组温度过高报警材质复验卧式异步电动机排气压力传感器潜水泵设备故障自诊断报警仪表设备贮油箱运行维护自动排水器标准询价UPS电源装置取样部件冷却水进出口温度计测温元件自动排污阀容积式压缩机性能验收试验水冷冷却器吸附式干燥装置多相电动机轴承座螺杆式空压机电缆穿管油雾过滤器滤芯电气控制柜电机绕组和轴承温度空调机组DO信号油系统电磁阀安装指导风扇电机双金属温度计回油温度超高报警自动停车前后置过滤器DCS控制系统中国华熊保险消耗品施工调试空滤器进出气气动阀耐磨轴承机组自动启动及超载自动停车装置手动监测仪表变频器除油尘过滤器加热元件微电脑控制器电缆清册干燥罐仪表阀门设备标记货物的开箱检验除尘过滤器电动机超载保护后部冷却器输煤栈桥吸附塔一次元件微热吸附式干燥机自动泄水器输煤转运站空气净化设备按钮安全保护装置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导管油路系统除灰风机房试运监督指导自动排出水分离器内所聚之冷凝水空压机本体控制装置高压真空接触器开关压缩机用安全阀接线盒润滑油桶阻燃控制电缆管道空预器辅机微油雾过滤器滤芯设备监造检查喷塑阀门消音器设备性能参数表硬管在控制系统可编程控制器进气旋转调节阀标准外罩空气干燥器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华育金属软管前置过滤器空气滤清器阻塞报警智能变送器过程逻辑开关起吊钩仪用气量污水泵房检测元件热电偶断油阀空压机压缩机熔断器热电阻控制机柜双级压缩泄放阀连接件就地压力表就地指示表检修专用工具控制阀性能监测电动机内部加热器酸碱贮存间油路温度自动控制设计联络空压机系统电气设备除油过滤器继电器电气试验除油滤芯随机试运试验备品车板气控系统气控元件空气冷却器排气单向阀润滑油加油嘴CHINAHUANENG安装接线排气温度过高保护水气分离器DCS远程控制控制面板监视仪表成套动力控制柜碳钢框架泵类控制连接线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油气分离芯电动机电流最小压力阀喷油温度探头冷却水进口压力表端子空压机房压缩机主机空气后冷却器油气分离罐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1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项目介绍
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
二、报价须知
运杂费、保费等杂项均含在报价中,如单列按废标处理。请按询价文件要求上传盖章版响应文件,如无按废标处理。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 | 采购单位 |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货物(物资) | 采购项目类别 | 1002 |
工程项目编号 | GA515021003 | 工程项目名称 | 宽负荷工业供热(二期)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审原则 | 经评审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3-03-13 13:06:25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3-03-16 13:06:25 |
答疑/澄清时间 | 2023-03-13 13:06:28 至 2023-03-15 13:06:25 |
五、产品信息
序号 | 计划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物料组 | 物料组描述 | 采购明细 | 数量 | 计量单位 | 计量单位描述 | 标段或设备名称、规格型号 | 计划采购时间 | 计划交货日期 | 安装时间 | 需求单位 | 交货地址 | 用途及说明 |
1 | 10 | 102435258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LS25S-300LWC | 03541001 | 螺杆式空气压缩机 | 1.000 | TAI | 台 | 2022-06-05 | 2022-06-05 |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 详见技术规范书详见技术规范书 |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 | 张树平 | 询价单位 | 华能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311-11111111 | 传真 | |
邮编 | 3339784107@qq.com | ||
手机 | 15544551983 | 联系地址 |
七、附件
1一期通用合同(一年质保期车板95%5%).xls
X12223020038华能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技术规范.docX12223020038华能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技术规范.doc
X12223020038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询价采购文件.docX12223020038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询价采购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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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日照电厂
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
技术规范书
批准:
审定:
审核:
编写:
2022年03月
目录
第一部分通用部分2
1.总则3
1.1一般规定3
1.2标准和规范3
2.通用技术要求5
2.1设计、制造、试验及验收标准5
3.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6
详见专用技术要求6
4.试验、设备监理和检验要求6
4.1.概述6
4.2.工厂检验6
4.3.设备监造6
4.4性能验收试验8
5.技术性能的考核和验收8
6.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9
6.1.报价人现场技术服务9
6.2.培训11
6.3.设计联络12
7.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12
7.1.一般要求12
7.2.资料交付基本要求13
8.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14
第二部分专用部分15
1.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17
1.1一般要求17
1.2供货范围17
1.3交货进度18
2.项目概况19
3.专用技术要求19
3.1设备使用条件及设备规范19
4.质量保证23
4.1设备质量保证23
4.2性能保证值:24
5.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24
6.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25
6.1清洁和油漆25
6.2包装﹑运输25
6.3设备标记25
6.4储存26
7、其它26
附件1:同类合同业绩26
附件2:技术差异表26
附件3:报价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26
第一部分通用部分
1.总则
1.1一般规定
1.1.1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华能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的采购项目,它提出了该项目的设计选型、技术要求、供货及质保等方面的技术要求。质量保证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1.2本询价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报价人应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引用标准的最新版本标准和本询价文件技术要求的全新产品,如果所引用的标准之间不一致或本询价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与报价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1.1.3如果报价人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询价文件技术规范的条文提出差异,则意味着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完全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如有与本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附表“技术条款偏差表”中列出。
1.1.4本询价文件技术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技术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签约双方在合同谈判时协商确定。
1.1.5本技术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询价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6本询价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2标准和规范
1.2.1按有关标准、规范或准则规定的合同设备,包括卖方向其他厂商购买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都应符合这些标准、规范或准则的要求。
1.2.2所列标准中的条款通过本询价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询价文件的条款,注明日期的引用标准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询价文件。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本询价文件。
1.2.3如果某项标准或规范在本技术规范中未作规定,或报价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范,则报价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并向采购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范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范不低于本技术规范的要求时,报价人采用的标准或规范才能为采购人认可。
1.2.4报价人须执行本技术规范所列要求、标准,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报价人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如果本规范与现行使用的有关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有明显抵触的条文,报价人应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进行解决。
1.2.5报价人保证提供的设备应是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成熟可靠的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且无不良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
1.2.6报价人的营业执照中具备空气压缩机、空气净化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或者销售的经营范围。
1.2.7报价人产品品牌应为美国寿力TS双级压缩、英格索兰RS系列、阿特拉斯GA系列或同等质量技术品牌。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整机产品。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报价设备的主要结构特点以及主要部件(如转子、滤芯、电机、PLC控制箱、油气分离罐等)的实物图片说明。
1.2.8报价人对本采购项目承担全部质量保证;空白处均由报价人填写。报价人负责对所供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包括附件)负有全责,即包括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分包(或采购)的产品制造商应事先征得采购人的认可。
1.2.9由于采购人安装空间有限,报价人报价前必须到采购人现场勘查、测绘,确保现有空间满足设备安装要求,不应对空压机系统整体的工作性能造成不利影响。
1.2.10选定的空压机必须满足各工况运行要求,报价人承担全部质量责任、保证,一旦发现供货设备不符合此要求,采购人保留采取经济或法律制裁措施的权利。
1.2.11报价人如对本询价文件有偏差(无论多少或微小)都必须清楚地表示在本询价文件的“差异表”中。否则采购人将认为报价人完全接受和同意本询价文件的要求。报价人如有优于本询价文件基本要求的条款,也应在报价文件中特殊说明。报价人后续经询价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内容的理解如有异议,解释权归采购人。
1.2.12从签订合同之后至报价人开始制造之日的这段时期内,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一些补充修改要求,报价人应承诺予以配合并遵守采购人的要求,且不另收取费用,具体项目和条件由双方共同商定。
1.2.13本规范书中可能引用某一配套设备(器件)的品牌、型号,该品牌、型号不作为询价的唯一或指定产品,但报价配套设备(器件)须满足或高于引用配套设备(器件)性能参数和设备使用功能。若报价产品品牌、规格型号与询价文件提供的品牌、型号不一致时,在报价文件中必须提供详细参数对比表,对报价产品的详细技术参数与询价文件要求的品牌、型号所对应的参数进行详细对比,以证明技术性能满足或高于询价文件的技术性能指标。若不提供对比表,视同不能满足。在技术协议签订或履行过程中,该类品牌的选定须经采购人认可。
1.2.14报价人的响应文件不能简单复制粘贴询价文件技术要求或者仅响应全部满足技术规范书,须详细提供所供产品的技术参数,否则视为不满足。
1.2.15主要的标准和规范
标准号 | 标准名称 |
ISO 1217:2009 | 容积式压缩机验收试验 |
GB/T 4975-2018 | 容积式压缩机术语 总则 |
GB/T 4980-2003 | 容积式压缩机噪声的测定 |
GB/T 7777-2003 | 容积式压缩机机械振动测量与评价 |
GB/T 13306-2011 | 标牌 |
GB/T 15487-2015 | 容积式压缩机流量测量方法 |
GB 22207-2008 | 容积式压缩机 安全要求 |
JB/T 6441-2008 | 压缩机用安全阀 |
JBT 6430-2014 | 一般用喷油螺杆空气压缩机 |
GB 19153-2019 | 容积式空气压缩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
JBT 10910 | 一般用喷油回转空气压缩机油气分离滤芯 |
除上述标准外,设计制造的设备还应满足下列最新版本规程: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1996版);
电力部《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汽轮机组篇);
电力部《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
电力部《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2.通用技术要求
2.1设计、制造、试验及验收标准
2.1.1产品的设计、制造、试验及验收应符合(包括不限于)1.2.13中所列标注或规范。
2.1.2本规范书内所有部件涉及到的有关标准及规范均应采用有效版本。
2.1.3上述标准和规程仅提出了基本要求的技术要求,如果报价人提出了更经济合理的设计、材料制造工艺等,同时又能使报价人提供的设备达到本规范书之要求,并确保安全持续运行,在征得采购人同意后,可执行报价人提供的标准。
2.1.4从订货之日起至报价人开始投料制造之前这段时间,如因标准、规程发生修改或变化,采购人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报价人应满足并遵守这些要求。
3.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要求
详见专用技术要求
4.试验、设备监理和检验要求
4.1.概述
4.1.1本条款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报价人所提供的设备(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报价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4.1.2报价人应在本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向采购人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监造、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有关标准应符合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有关标准要求。
4.2.工厂检验
4.2.1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报价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报价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4.2.2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4.2.3报价人检验的结果要满足附件1的要求,如有不符之处或达不到标准要求,报价人要采取措施处理直到满足要求,同时向采购人提交不一致报告。报价人发生重大质量问题时应将情况及时通知采购人,处理方案应经采购人认可。
4.2.4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4.3.设备监造
4.3.1监造依据
电力部机械工业部文件电办(1995)37号《大型电力设备质量监造暂行规定》和《驻大型电力设备制造厂总代表组工作条例》,以及国家有关部门规定。
4.3.2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报价人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报价人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报价人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项目,即文件见证。
W点:采购人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现场见证。
H点:报价人在进行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采购人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项目,即停工待检。
采购人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报价人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采购人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采购人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报价人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采购人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采购人仍不能按时参加,则H点自动转为R点。不论采购人监造代表对报价人产品质量签证与否,并不免去报价人对产品质量的责任。
4.3.3监造内容
监造的主要项目如下表(由报价人提出,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可以对表中的项目增加或对监造方式调整,报价人保证接受。
质量监造主要内容
序号 |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 监造内容 | 监造方式 | 数量 | ||
序号 | 零部件或工序名称 | 监造内容 | H | W | R | 数量 |
1 | 原材料进厂 | 材质复验 | √ | |||
2 | 产品验收 | 性能试验 | √ | √ | ||
3 | 产品验收 | 电气试验 | √ | √ | ||
注:H为停工待检,W为现场见证,R为文件见证,数量为检验数量 |
4.3.4对报价人配合监造的要求:
4.3.4.1报价人有配合采购人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4.3.4.2报价人应给采购人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
4.4.4.3提前10天将设备监造项目及检验时间通知采购人监造代表和采购人,监造项目和方式由报价人、采购人监造代表、采购人三方协商确定;
4.3.4.4采购人监造代表和采购人代表有权通过报价人有关部门查(借)阅合同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标准、图纸、资料、工艺及检验记录(包括之间检验记录),如采购人认为有必要复印,报价人应提报价人便。
4.3.4.5采购人人员在监造过程中如发现设备和材料缺陷或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要求时,采购人有权提出意见,报价人应采取相应改进措施,以保证设备质量。无论采购人是否要求和知道,报价人均应主动及时向采购人提供合同设备制造过程中出现的较大的质量缺陷和问题,不得隐瞒。在采购人不知道的情况下报价人不得擅自处理。
4.3.4.6报价人应在见证后十天内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采购人监造代表。
4.4性能验收试验
4.4.1性能验收试验的目的为了检验合同设备及其附属设备的所有性能是否符合技术性能的要求。
4.4.2性能验收试验的地点由供需双方商定,一般为采购人现场。
4.4.3性能验收试验的时间:为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为解决现场实际问题正式投运设备的三个月内。
4.4.4性能验收试验由采购人主持,报价人参加。试验大纲由采购人提供,与报价人讨论后确定,具体试验由报价人与采购人共同认可的测试单位进行。
4.4.5性能验收试验的内容:
4.4.5.1本设备性能验收试验主要为设备安装后的现场试验验收;
4.4.5.2设备安装完毕后,采购人通过设备投运后达到的效果来验证是否达到指定的性能。
4.4.5.3在进行现场试验时,报价人安排有资格的技术人员出席验证。
4.4.5.4如设备投运后无法满足本技术规范规定的性能要求,采购人有权利要求报价人对标的物进行退货处理。
4.4.5.5进行性能验收试验时,一方接到另一方试验通知而不派人参加试验,则被视为对验收试验结果的同意。
4.4.5.6未尽事宜,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4.6性能验收试验的标准和方法:按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4.4.7性能验收试验所需的测点、一次元件和就地仪表的装设都将由报价人提供,采购人提供配合,同时报价人还将提供试验所需的技术配合和人员配合。
4.4.8性能验收试验结果的确认:性能验收试验报告以采购人为主编写,报价人派员参加,共同签字确认结论。如双方对试验的结果有不一致意见,双方协商解决;如仍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双方上级部门协商。
5.技术性能的考核和验收
5.1由于报价人责任,所供设备性能保证值达不到本技术规范书的性能要求,报价人应承担违约金,其计算方法如下:
5.1.1违约金额度为报价人供应的不能通过检验部分合同货值的10%。
5.1.2其它未达到性能保证指标的项目,每项未达到性能保证值的项目赔付违约金为合同货值的5%。
5.1.3报价人缴纳违约金后仍然承担所供不合格设备材料的更换和缺陷修补的责任。
5.2在检验期内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报价人对采购人提出的索赔和差异存在异议,报价人应按照采购人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5.2.1报价人同意退货,并且以合同中规定的同种货币将货款退还给采购人,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金、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为保护拒收的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以及采购人因设备缺陷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5.2.2用符合本规范书要求的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设备,报价人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采购人所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对设备应延长质量保证期。
5.3货物每迟交一周罚迟交货物金额的30%;不满一周按一周计算。迟交货物的罚款总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0%。报价人支付迟交罚款,并不解除报价人按照合同继续交货的义务。
5.4对安装、试运行有重大影响的货物迟交超5天时,报价人应赔付采购人的全部损失,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采购人有权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5.5由于报价人所提供设备存在重大缺陷,给采购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设备损害事故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5.6报价人提供的产品质保期为性能验收试验通过后的12个月内。在质保期内,报价方应免费修复(非人为损坏);在质保期后,应以优惠价提供给采购人相应的产品及零配件。
6.技术服务、培训与设计联络
6.1.报价人现场技术服务
6.1.1报价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保证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安全、正常投运。报价人要派出合格的、能独立解决问题的现场服务人员。报价人提供的包括服务人天数的现场服务表应能满足工程需要。如果由于报价人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采购人有权追加人天数,并且发生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如果由于采购人的原因,下表中的人天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采购人要求追加人天数,报价人应满足采购人的要求。
6.1.2报价人服务人员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它包括诸如服务人员的工资及各种补助、交通费、通讯费、食宿费、医疗费、各种保险费、各种税费,等等。
6.1.3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时间应与现场要求相一致,以满足现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的要求。采购人不再因报价人现场服务人员的加班和节假日而另付费用。
6.1.4未经采购人同意,报价人不得随意更换现场服务人员。同时,报价人须及时更换采购人认为不合格的报价人现场服务人员。
6.1.5下述现场服务表中的天数均为现场服务人员人天数。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日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日数 | 职 称 | 人数 | 备注 |
1 | 安装、调试监督指导 | 2天 | 工程师 | 1 | |
2 | 试运监督指导 | 2天 | 工程师 | 1 | |
3 | 参加性能验收试验 | 1天 | 工程师 | 1 |
6.1.6报价人现场服务人员具有下列资质:
6.1.6.1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6.1.6.2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6.1.6.3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6.1.6.4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报价人向采购人提供安装服务人员情况表。报价人有权提出更换不合格的报价人现场服务人员。
6.1.7报价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职责
6.1.7.1报价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安装指导、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6.1.7.2在调试前,报价人技术服务人员应向采购人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见下表),报价人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采购人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报价人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报价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报价人负全部责任。
报价人提供的调试重要工序表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内容 | 备注 |
1 | |||
2 |
6.1.7.3报价人现场安装服务人员应有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报价人现场人员要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报价人委托采购人进行处理,报价人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6.1.7.4报价人对其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6.1.7.5报价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事先应与采购人协商。
6.1.8采购人的义务
采购人要配合报价人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报价人便,费用由报价人负责。
6.2.培训
6.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和运行,报价人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6.2.2培训计划和内容列表如下: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日数 | 培训教师构成 | 地 点 | 备注 | |
序号 | 培训内容 | 计划人日数 | 职称 | 人数 | 地 点 | 备注 |
1 | ||||||
2 |
6.2.3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供需双方商定。
6.2.4报价人为采购人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6.3.设计联络
有关设计联络的计划、时间、地点和内容要求由供需双方商定
设计联络计划表(商定后填写)序号次数内容时间地点人数12序号次数内容时间地点人数12
7.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7.1.一般要求
7.1.1报价人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报价人免费翻译成中文。
7.1.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7.1.3报价人应根据询价文件提出的设计条件、技术要求、供货范围、保证条件等提供完整的标书文件和图纸资料,图纸资料的交付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报价人应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工程设计的基础资料,满足设计院的基础设计。在合同签定后5天内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清单和交付进度,并经采购人确认。
7.1.4报价人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报价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及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报价人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7.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的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报价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设备构成,后续设备有改进时,报价人也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7.1.6采购人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
7.1.7报价人提供的随机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12套,电子版2套。
7.1.8报价人提供施工用的技术资料为4套,电子文件1套,并在交货前1个月供完。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7.1.9电子版设备及基础图纸须按比例绘制。
7.1.10报价人应对采购人最终版的设备基础图纸会签。
7.1.11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和图纸均应有“华能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专用”与“正式资料”章,修改版资料对修改部分应有明显的标识和标注。
7.2.资料交付基本要求
7.2.1报价人在中标后需提供2套下列资料(至少,但不限于):
7.2.1.1全套技术资料和图纸清册;
7.2.1.2安装说明书;
7.2.1.3设备发货总清册及资料(包括保管要求、超限件重量和外形尺寸以及发货计划);
7.2.1.4安装用设备总图和分部件总图;
7.2.1.5设备及其范围内连接管道施工图;
7.2.1.6检修、调试和使用说明书及易损备件详图;
7.2.1.7产品说明书和维护手册。
7.2.2报价人在开始制造之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一份准备正式使用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的目录清单。
7.2.3报价人提供全套技术资料6套,前期提供给采购人的技术文件和图纸,不能取代设备发运前装箱时应同时装入的技术文件和图纸。装箱资料的内容,满足设备在现场的安装、调试、验收、运行、维护和检修的需要。
7.2.4设备监造检查所需要的技术资料
报价人应提供满足合同设备监造检查/见证所需要的全部技术资料
7.2.5施工、调试、试运、机组性能试验和运行维护所需的技术资料(采购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报价人细化,采购人确认)。包括但不限于:
7.2.5.1提供设备安装、调试和试运说明书,以及组装、拆卸时所需用的技术资料。
7.2.5.2安装、运行、维护、检修所需详尽图纸的技术资料(包括设备总图、部件总图、分图和必要的零件图、计算资料等)。
7.2.5.3设备安装、运行、维护、检修说明书(包括设备结构特点、安装程序和工艺要求7.、启动调试要领、运行操作规定和控制数据、定期校验和维护说明等)。
7.2.5.4报价人须提供备品备件清单和易损零件图,检修专用工具清单。
7.2.6报价人提供的其它技术资料(采购人提供具体清单和要求,报价人细化,采购人确认)。
7.2.6.1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质量合格证等出厂报告。
7.2.6.1.1产品检验合格证书;
7.2.6.1.2制造、检验记录;
7.2.6.1.3主要零部件材料检验合格证书、主要零部件材料试验报告;
7.2.6.1.4性能试验报告;
7.2.6.1.5电气试验报告;
7.2.6.1.6报价人要求的其他记录、试验报告和证件;
7.2.6.2设备和备品管理资料文件(包括设备和备品备件发运和装箱的详细资料,设备和备品备件存放与保管的技术要求,运输超重超大件的明细表和外形图)。
7.2.6.3详细的产品质量文件(包括材质、材质检验、焊接、热处理、加工质量、外形尺寸、水压试验和性能检验/试验等)的证明。
7.2.6.4进口产品须报关单、原产地证明文件。
8.包装及运输(含大件运输)
8.1所有的产品在运输时应根据情况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以免损坏。
8.2运输过程中需采取防水、防磕碰保护措施。
8.3报价人负责将货物运输到指定的位置。
8.4报价人须对所有报价设备(包括大件设备)运输方案(运输车辆型号及数量、运输路线<包括始发站、经过车站或路局、到达车站、运输距离等>)做出详细说明:
序号 | 部件名称 | 数量 | 尺寸(m)长×宽×高 | 重量(t) | 厂家名称 | 部件产地 | 备注 | ||
序号 | 部件名称 | 数量 | 包装 | 未包装 | 包装 | 未包装 | 厂家名称 | 部件产地 | 备注 |
1 | |||||||||
2 |
第二部分专用部分
1.供货范围及交货进度
1.1一般要求
1.1.1报价人应确保供货范围完整,应满足采购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所供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在技术要求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询价文件技术规范供货范围的补充,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报价人应补充供货。
1.1.2报价人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体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不足,双方协商解决。产品安装、运行中若为必需品,但在供货清单中有不足,报价人亦须在执行合同时免费补足。
1.1.3除有特别注明外,下述表中所列数量均为1台机组所需。
1.1.4报价人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提供满足性能试验所需的管座,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1.1.5报价人提供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报价文件中给出具体清单。
1.1.6报价人提供所供产品中的进口件清单。
1.1.7设备投运后一年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报价人应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小时内到达现场免费修理或更换。
1.1.8报价人须需填写附表A.5分包和外购部件情况,每项部件的候选分包商(或外购部件厂家)为优质产品的知名厂家,且不少于3家,注明品牌名称,以供采购人选择。
1.2供货范围
1.2.1满足要求的完全组装好的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1套及干燥机1套。
1.2.2报价人提供的附件及材料包括成套供货范围内的管道、阀门、电缆及其附件等。
1.2.3满足设备正常运行所必须的所有附件。
1.2.4详细供货范围见附表
1.3交货进度
设备的交货顺序要满足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
序号 | 设备/部件名称、型号 | 到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1 | 空气压缩及处理系统 | 华能日照电厂二期空压机房0米 | 合同签订后100天 |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华能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因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需要增加仪用气量,现采购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目前华能日照电厂二期安装四台寿力公司生产的LS25S-300型固定式螺杆压缩机及四台杭州山立干燥机。本次采购的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应与原空压机系统配套使用,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专用技术要求
3.1设备使用条件及设备规范
3.1.1设备使用条件
(一)安装地点环境条件
厂址:山东省日照市。
安装地点:二期空压机房
地震烈度:7度
安装地点环境温度:5℃≤室内环境温度≤40℃
安装地点允许最大相对湿度:88%
(二)安装地点运行条件
安装地点:二期空压机房
安装地点环境温度:5℃≤室内环境温度≤40℃
安装地点允许最大相对湿度:81%
电源参数:需方现场提供6KV、400V交流电源,设备需的其他等级交直流电源,由报价人自行解决。
(三)安装运行条件
布置位置:空压机房内
布置方式: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为室内固定式。
3.1.2设备规范
报价人应提供符合以下规范、设备结构特点及重要数据的设备,并保证这些数据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性能。
3.1.2.1主要技术参数
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主要技术参数:
排气流量:≥44m³/min
排气压力:≥7.0bar
排气含油量和:≤2ppm
尺寸:≤4200*2200*2150
工作方式:双级压缩,主机必须国外进口,提供报关证明
高压电机电源电压:6kV
加热器电源:400V
控制电源:110VDC、220VUPS
冷却方式:水冷
驱动方式:电机联轴器
节能控制:变容调节
微热吸附式干燥机主要技术参数(杭州山立或同等品牌)
处理气量:50Nm3/min
工作压力范围:0.5--1.0MPa
空气进口温度:≤43℃
压力露点(PDP):≤-40℃
系统压力损失:≤0.02Mpa
再生方式:微热再生
再生耗气量:≤2
控制方式:西门子PLC全自动控制
工作周期:480min
除油尘过滤器
处理气量:50Nm3/min
过滤精度:0.1μm
精密除油过滤器
处理气量:50Nm3/min
过滤精度:0.01μm
除尘过滤器
处理气量:50Nm3/min
过滤精度:1μm
3.1.2.2设备性能要求
3.1.2.2.1水冷式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组整体撬装供货,共1套;水冷式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组成套设备的最终成品空气参数需要满足:流量44m3/min(20℃,1atm状态下的干空气)、压力≥0.75MPa(g)、温度≤40℃,水蒸气压力露点≤-40℃,固体杂质浓度≤1mg/m3,固体杂质最大粒径≤0.01μm(管道过滤器后)。单套螺杆式空气压缩机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设备:
螺杆式空压机:流量44m3/min(20℃,1atm状态下的干空气),水冷;
空气干燥器:微热干燥机,流量50m3/min,出口温度≤40℃,出口水蒸气压力露点≤-40℃,固体杂质浓度≤1mg/m3,固体杂质最大粒径≤0.01μm(管道过滤器后)。
3.1.2.2.2经空气压缩机压缩、油气分离器分离、后冷却器冷却及水分离器分离后,压缩空气的含油量控制在3ppm以下,空气固体颗粒大小控制在5m以下,排气温度与环境温度的温差不大于8℃。
3.1.2.2.3空气压缩机应能自动加载、卸载和自动停车,自动启动。空压机有灵活的气量调节装置,要求采用变容调节方式,可满足空压机的排气量在40%~100%的范围内自动连续调节,使排气量和耗气量相同。空载延时停车及自动启动装置。
3.1.2.2.4空压机进口件至少包括下列部件:
(1)压缩机主机;
(2)联轴器;
(3)进气过滤器、进气旋转调节阀、排气单向阀、安全阀、空气后冷却器、水气分离器;
(4)恒温阀、断油阀、油过滤器、油气分离器、油冷却器;
(5)自动排污阀;
(6)微电脑控制器;
(7)压缩机用油。
3.1.2.2.5一套完整的空压机后处理设备至少包含干燥器及前后置过滤器。空气干燥器前后置过滤器的配置应根据其前后空气品质的要求合理配置。干燥器入口需配置前置过滤器及微油雾过滤器,出口要求配后置过滤器。
3.1.2.2.6空压机后处理设备采用紧凑型整体结构,并满足无基础安装的要求。设备的面板应光洁、美观,采用优质金属板材制成,框架应有足够的强度,以免在运输和运行中产生永久变形。前置、除油过滤器以及后置过滤器均采用悬挂式安装方式。所有过滤器与干燥器本体成套在同一机座上,不接受分体式供货。整机使用寿命不小于30年。
3.1.2.2.7空压机后处理设备必须能适应-5~40℃的环境温度;压力总损失不大于0.03Mpa。设备允许空压机出口产生压力波动,也允许空压机的频繁启动,而不影响设备对压缩空气干燥净化的性能。
3.1.2.2.8干燥器、前(后)置过滤器、除油过滤器的底部均应安装电子自动排(油)水器,所有设备排污口应集中设置成一个排污口对外。
3.1.2.2.9干燥器壳体拟采用碳钢类材质(Q345R或16MnDR);所有过滤器及滤芯采用高性能不锈钢;前(后)置过滤器滤材采用聚酯纤维类、烧结粉末类材料;除油过滤器滤材主要采用弹性海绵、超细玻璃纤维等材料。
3.1.2.2.10每套后处理设备的进、出口留有流量检测装置接口,可以实现观测到干燥器进口管和出口管上的空气流量,从而检测干燥器的气耗,并随机配带手动监测仪表2个。
3.1.2.3系统设计功能要求
3.1.2.3.1设置1台微油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双级压缩,设置一套干燥机。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及干燥机应能在技术规格书中的环境条件下长期正常安全运行,并满足规定的性能和参数等各项要求。此项需要现场测绘,并根据现场空间确认设备尺寸,并有检修空间。
3.1.2.3.2空气压缩机进空气温度不高于40℃、排气压力不低于0.7MPa时,空气压缩机出力应不小于44m3/min,压缩气体出口温度不得超过113℃,冷却器后气体温度不超过40℃
3.1.2.3.3配套提供的空气滤清器和油过滤器均应采用质量可靠的进口产品,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提供配套件的厂家和产地。报价人应分别提出空压机上主要易损件诸如空气过滤器芯、油过滤器芯、油气分离器芯、空压机专用润滑油等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更换周期,且更换周期不低于4000h。
3.1.2.3.4空压机的传动装置应平稳可靠,电机与主机采用弹性联轴器连接。
3.1.2.3.5微油螺杆空气压缩机的阴、阳转子应通过专用机具精加工而成,具有较高的配合精度和容积效率。报价人应在响应文件中详细说明阴、阳转子的材质、加工工艺和齿型配合特点。
3.1.2.3.6为保证空气压缩机安全、可靠运行,应具有控制排气温度及防止空压机转子反转等的措施。
3.1.2.3.7空气冷却器应装设自动泄水器,自动排出水分离器内所聚之冷凝水,冷却器管材要求为不锈钢。
3.1.2.3.8空压机应采取隔声、消声、吸声等降低噪声的措施,使机壳外1m处噪音<85dB(A)。
3.1.2.3.9空压机入口应装设高效率的空气滤清器及组合式消声过滤器,并保证空气通过过滤器的最大流速不大于1.0m/sec,压力损失为不大于100Pa。
3.1.2.3.10空压机应防止漏水、漏气和漏油。为防止因漏电而造成危险,空压机必须有一条接地线。
3.1.2.3.11空气压缩机主设备使用寿命为30年,阴、阳转子使用寿命大于300000h,轴承使用寿命大于100000h,轴承座、壳体使用寿命大于100000h。油气分离器采用重载油气分离滤芯,使用寿命不小于8000h。空滤、油滤使用寿命不小于4000h。润滑油使用寿命不低于8000h。
3.1.2.3.12螺杆式空气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具有就地、远程和联锁控制功能。空压机预留通信接口及提供MODBUS通信协议(签订技术协议时最终确定)。
3.1.2.3.13空压机配套有控制装置(电脑控制调节系统),机器完全自动控制和自动运行应能自动加载、卸载和自动停车,自动启动和并列运行。控制器应包括指示灯、开关、按钮操作台、报警和联锁。其控制方式、操作习惯、用户权限管理、软硬件组态方式、接线通道、信号顺序等方面应与采购方现有控制设备保持一致,便于空压机无扰动加入空压机系统顺控、与机组DCS系统实现良好的数据交互和控制功能。并不得影响和改变采购方DCS中公用空压机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
3.1.2.3.14控制面板主要显示排气压力、进气过滤器前后压差、排气温度等,除满足控制方面的额要求以外,要求参数数量不得少于采购方在用空压机的过程参数数量(包括DCS远程控制和显示参数),参数命名规则应与现有设备保持一致统一、符合采购方现场设备管理要求和“三创+”设备治理活动的规范和要求。
3.1.2.3.15空压机出口应设置安全阀,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在出厂前应整定好,报价人应提供安全阀的整定值。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值应既能满足机组的设计参数,又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安全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3.1.2.3.16报价人应提出空压机润滑油推荐用油及规范,提出润滑油使用注意事项及设备运行,维护要求。保证润滑油不因高温而发生结焦结碳。
3.1.2.3.17空压机出口空气中的含尘颗粒直径不大于2μm。空压机应满足容积流量和排气压力的要求,并能在工程所在地中的环境条件下长期正常安全运行,满足规定的性能和要求。
3.1.2.3.18空气压缩机及其辅助设备具有就地、远程和多台机组联锁控制功能。
3.1.2.3.19微热再生吸附式干燥器
3.1.2.3.19.1干燥器本体技术要求
(1)吸附式干燥装置应是高效节能、安全可靠、操作维护方便、外观美观的优良设备;配有气流旁路结构,以方便在线检修维护。干燥器再生气耗量0%。
(2)吸附剂应能承受压力、水汽和热量的频繁冲击,严防泄漏、扩散、污染环境;干燥塔设有干燥剂填入及排出口;吸附剂不允许使用硅胶。
(3)关键部件如自动排水器、控制器、消音器、进出气气动阀、逆止阀、电控系统电器元件、气控系统气控元件等采用质量、参数,性能指标不低于品牌的原装优良产品。
(4)全电子控制自动切换。再生气量,时间程序可调。
(5)吸附塔进气布置气流分配器,设置紊流措施,可有效防止气流“隧道”现象;干燥罐最小切换时间:≮60min。
(6)吸附剂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3年;阀门寿命为无故障运行8000h以上;自动排水器应动作灵活、可靠。
3.1.2.3.19.2干燥器电加热器技术要求
(1)电加热器再生加热风管线应装设性能可靠的保温层。加热风管系考虑消除膨胀量措施。管系阀门能适应相应温度要求,并保证拆卸更换方便,不采用生铁铸造阀门。电加热器元件结构采用U形结构,采用高温电阻合金丝,套管采用优质不锈钢。
(2)电热管分组并联加热,导热性好,绝缘性优;加热元件的设置留有一定的余量,且具有恒温控制功能。
(3)在额定功率下,加热元件的工作寿命大于30000小时;在额定工作电压下,加热器额定功率允许偏差为10%。
3.1.2.3.19.3过滤器技术要求
(1)过滤器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容易拆换滤芯,并且采用标准滤芯。
(2)前、后置过滤器滤芯材料采用质量、参数,性能指标不低于品牌的烧结不锈钢丝毡,滤芯精度高、阻力小、成孔均匀、便于清洗;具有优越的气液、气固分离能力,分离效率大于95%。
(3)除油过滤器应采用超细玻璃纤维,其阻力不大于60mmHg,透气率小于0.0015%,总过滤效率不小于99.9%,成品气含油量小于0.01ppm,含尘粒径小于0.1μm。
(4)过滤器滤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使用寿命不低于12000小时,所配自动排水器应动作灵活、可靠。
3.1.2.4设备的结构要求
设备加工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同时必须遵循国际相关标准。
3.1.2.4.1所有空压机系统内部的管路、容器、冷却器应保证不泄漏,在出厂前应做水压试验。
3.1.2.4.2空压机及其辅助设备的气、油、水管路应集装在一个公共底座上,空气压缩机为整体集装式结构,无需作专门的基础来安装,也无需用地脚螺栓来固定。空压机一经运抵现场,只需接通电、气管路,空压机即可投入正常运行。
3.1.2.4.3空气压缩机及隔声罩外表面应涂上油漆,漆膜应具有一定的耐温和耐盐雾腐蚀性能,油漆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一致、美观大方,不允许有凹凸损伤和油漆剥落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存在。油漆颜色应征得采购人同意,紧固件、操作件应作装饰处理。
3.1.2.4.4支承空压机主机阴、阳转子的滚动轴承的设计应能承受气体的径向力和轴向力。
3.1.2.4.5电动机与压缩机之间的传动可采用联轴器传动,轴承座,齿轮均应由高强度的材料制成。
3.1.2.4.6报价人在设计时应采取措施,以便消除可能影响空压机运行的侧向和扭转振动。
3.1.2.4.7报价人应说明由于高于或低于跳闸或同步速度而产生故障的那些速度。
3.1.2.4.8空压机的油气筒上应装有油位指示计、泄油阀、安全阀、泄放阀、压力维持阀、控制阀、压力表等。
3.1.2.4.9水分离器下方调节阀后,装设自动泄水器,自动排出水分离器内所聚之冷凝水。油分离器应设有自动放气阀和安全阀并设有消音装置。安全阀的起跳压力在出厂前应调试好,报价人应提供安全阀的整定值。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值应既能满足机组的设计参数,又能保证机组安全运行。安全阀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有关规定。
3.1.2.4.10每台空压机的排气管上设置排气止回阀。
3.1.2.5设备加工制造要求
3.1.2.5.1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配套的油泵、电机主要部件须为知名品牌。
3.1.2.5.2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主件及所有附件都需固定在公用底板上作为一个整体供应,但要考虑方便检修。
3.1.2.5.3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需设置取样口,便于取样分析。
3.1.2.5.4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需设起吊吊钩,方便整体起吊、安装、检修用。
3.1.2.5.5系统设备需严格密封,设备装配后必须进行严密性试验。所有密封材料需采用高性能耐油材料。
3.1.2.5.8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设有排空功能,方便检修时回收润滑油。
3.1.2.5.9设备运行时,输油泵无卡阻、偏心振动现象,无异常碰击声,在距离设备1米处噪声级需控制在80分贝以下。
3.1.2.5.10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的设计运行寿命不小于30年,大修周期不低于5年。
3.1.2.6.11严禁拼装机及以旧充新。
3.1.2.7电动机及电气设备要求
3.1.2.7.1报价人提供电动机必须与、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
3.1.2.7.2电动机
电动机的额定电压为6000V,频率为50Hz。当频率为额定,且电源电压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0%时,电动机应能连续输出额定功率,当电压为额定,且电源频率与额定值的偏差不超过±1%时,电动机应能连续输出额定功率。启动电流不大于6.0倍额定电流。
(1)电动机的设计与构造,应与驱动设备的运行条件和维护要求相一致。防爆区域应采用隔爆电动机,电动机的防爆等级应满足防爆区域的环境要求。若工艺系统设置变频器,则变频器驱动的电动机应采用变频专用电机。
(2)当运行在设计条件下时,高压电动机的铭牌出力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的1.1~1.15(泵类及其它)、1.05~1.1(风机类)。低压电动机的铭牌出力不小于被驱动设备所需功率的1.15。
(3)电动机为卧式异步电动机,额定频率50Hz。电动机应在电源电压变化为额定电压的±10%内,或频率变化为额定频率的±5%内,或电压和频率同时改变,但变化绝对值之和在10%内时连续满载运行。
(4)电动机应保证在80%额定电压下正常启动,高压电动机能在6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低压电动机能在55%额定电压下自启动。
(5)电动机的起动电流,应达到与满足其应用要求的良好性能与经济设计一致的最低电流值。在额定电压下,高压电动机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6倍,低压电动机的堵转电流不超过额定电流的6.5倍。
(6)电动机在冷态下起动应不少于2次,每次的起动间隔不小于5分钟;热态起动应不少于1次。
(7)电动机的绝缘等级为F级,并以B级温升考核。电动机的连接导体和绕组的绝缘应具有相同的绝缘等级。
(8)电动机的结构应能耐受标准规定的正反转的超速值,而不造成设备损坏。
(9)电动机的振动幅度不应超过标准所规定的数值。
(10)电动机的最高噪音水平应符合所列规范和标准的要求。距外壳1米远处,电动机的平均声压级不得大于85dB(A声级)。
(11)高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GB30254《高压三相笼型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2级能效标准。低压电动机效率不低于GB18613《中小型三相异步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2级能效标准。
(12)每台电动机装设有电动机机座接地的装置,两个接地装置位于电动机完全相反的两侧。
(13)轴承
在满足规定要求时,电动机采用滚动轴承。
电动机轴承选用SKF、FAG或同等优质品牌产品。
电动机的轴承室配备润滑油加油嘴及加油管,可不拆卸电机便将润滑油通过轴承箱注入轴承。耐磨轴承应达到150,000小时的最低额定使用寿命。
(14)风扇
电机风扇采用金属材质。
(15)多相电动机的端子处有显示出与电动机铭牌所示的规定旋转方向一致的相序标牌,并由一个箭头标志指示出电动机的旋转方向。倘若没有规定旋转方向,则在电动机上标出与相序T1、T2、T3一致的旋转方向。
(16)安装与装定位销
除特殊应用外,卧式电动机采用底脚安装方式,立式电动机采用底座安装方式。
电动机的设计便于通过电动机底座或安装法兰钻孔,以便电动机与被驱动设备安装好后装入定位销钉。
(17)附件
1)加热器(如有)
高压电动机,报价人应设计并提供电动机内部加热器,加热器应安装在电动机内部可检查的部位。电加热器电源采用交流380/220V。
2)接线盒
安装在电动机机座上的单独的可检查的接线盒应备有下列四种引线:①电动机的主引线;②电动机内部加热器的引线;③电阻式温度检测器RTD和(或)热电偶的引线;④电流互感器CT(二次回路)的引线(仅用于2000kW及以上电动机)。
电动机电源回路主引线的接线盒应采用斜开口型(从上面或下面均可接线)。
对卧式电动机,除非特殊情况,主引线接线盒从联轴器侧看应安在电动机右侧。
电动机主接线盒应能接入载流量为2倍电动机额定电流的动力电缆。
3)起吊装置
重量达到或超过20kg电动机装有起吊环、起吊钩或其它便于安全起吊电动机的装置。
(18)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为IP54,而且应不低于下表要求。
发电厂各类场所电动机外壳防护等级(参考)
序号 | 电动机布置位置 | 电动机外壳 | |
序号 | 电动机布置位置 | 型式 | 防护等级 |
1 | 汽机房零米层、半层(第二层) | TE | IP43及以上 |
2 | 汽机房运转层 | -- | IP23及以上 |
3 | 除氧框架除氧层、锅炉房运转层 | -- | IP54 |
4 | 锅炉房零米层、空预器辅机、除氧框架零米层、煤仓层 | TE | IP54 |
5 | 炉后引风机、户外电动机 | TE | IP55 |
6 | 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输煤栈桥、卸煤沟 | TE | IP54 |
7 | 户外煤场、灰场、灰库 | TE | IP54 |
8 | 除灰风机房、渣浆泵房、 | TE | IP55 |
9 | 锅炉补给水处理室 | TE | IP54 |
10 | 酸碱贮存间 | TE * | IP54 |
11 | 燃油泵房 | TE ** | IP54 |
12 | 污水泵房 | TE | IP54 |
13 | 潜水泵 | TE | IP68 |
说明:TE---全封闭风扇冷却式电动机、全封闭管道通风冷却式电动机或全封闭水--空气冷却式电动机。
*---电动机外壳还应考虑防腐要求。
**---电动机外壳还应考虑防爆要求。
3.1.2.7.3成套动力、控制柜(如有)
(1)供电要求
报价人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供负荷有互为备用负荷时,动力控制柜的电源进线应采用双路电源供电,并有自投自复功能,在两路电源自动切换过程中,应保证所供负荷不失电。两路电源可在动力控制柜上手动选择任意一路做为工作或备用电源。
报价人成套动力控制柜中所供负荷没有互为备用负荷时,动力控制柜的电源进线应采用单路电源供电。
采购人提供的供电电源为交流380/220V电源,报价人如需要其它电源,均由报价人自行解决。
(2)设计供货接口
报价人成套的动力控制柜,采购人为每面动力控制柜提供供电电源,设计和供货分界点在动力控制柜的进线端子处,报价人供货设备之间的电缆、电缆穿管等电缆敷设材料,均由报价人负责设计与供货。报价人提供电缆敷设通道或埋管规划图及电缆清册,由采购人确认。
(3)成套动力、控制柜技术要求
成套动力、控制柜外壳采用冷轧钢板,表面喷塑或采用不锈钢板,其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报价人负责成套动力、控制柜的设计和供货。每个静态负荷回路至少配置保护功能,每个电动机回路配置完整的保护和控制功能,保护功能应齐全,至少应包括堵转、单相接地、相间短路、三相短路等,短路保护灵敏度应满足要求。报价人提供成套动力控制柜的电气配置接线图,动力控制柜内电气元件的配置须由采购人确认。动力控制柜应能从顶部或底部进入电缆,并可挂墙式或落地式安装。
低压电动机如有变频控制要求,成套动力控制柜应配套提供变频器。变频器选型应与负载设备运行特性相匹配。变频器与所驱动电动机采用1对1的控制方式,变频器的铭牌功率不小于电动机的额定功率。变频器最终选型由采购人确认。
3.1.2.7.4真空接触器要求
真空接触器开关要求
报价人提供完整的真空接触器开关一台,包括保险、插头、真空接触器底座等附件;由于是改造项目,报价人提供的真空接触器开关必须与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开关柜配套使用,真空接触器开关尺寸、功能、参数及其回路必须满足现场开关柜要求,报价人必须提供真空接触器开关生产厂家的出厂合格证、开关防伪溯源证明资料以及随机资料。
目前在现场与该类型开关柜配套使用的真空接触器开关为2008年产品,原生产厂家为上海通用电气广电有限公司,现股权变更为安奕极电气工业系统(上海)有限公司,即上海AEG;现场真空接触器开关参数为400A,7.2kV,50HZ,控制电源110VDC,原产品型号为VCR193-07L20404D1115W。
3.1.2.7.5电缆要求
报价人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高压动力电缆、低压动力电缆和控制电缆,提供全部电缆相关的型式试验报告、出厂试验报告和厂家合格证等资料;电缆截面积、实际长度、绝缘材料和各部件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1.2.8仪表和控制设备要求
3.1.2.8.1、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中所有电气元件均安装在一个电气控制柜中,电控柜需安装于在线脱水装置本体上,柜内接线应整齐规范易于检修。操作控制通过电控柜体面板上控制按钮完成,现场可直接使用不需现场组装。
3.1.2.8.2、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的启停操作和所有阀门及电机的控制均具有就地操作功能。接触器和相序继电保护器采用施耐德。
3.1.2.8.3空压机配套有控制装置(电脑控制调节系统),机器完全自动控制和自动运行应能自动加载、卸载和自动停车,自动启动和并列运行。控制器应包括指示灯、开关、按钮操作台、报警和联锁。
3.1.2.8.4空压机的控制装置(电脑控制调节系统)和仪表、控制设备由报价人设计和成套供货。其控制方式、操作习惯、用户权限管理、软硬件组态方式、接线通道、信号顺序等方面应与采购人现有控制设备保持一致,便于空压机无扰动加入空压机系统顺控、与机组DCS系统实现良好的数据交互和控制功能。并不得影响和改变采购人DCS中公用空压机控制系统的安全性能。所有空压机可纳入机组DCS控制系统(福克斯波罗IA系统)控制,通过布置在集中控制室内的操作员站对空压机设备进行操作和监控。(DCS系统中空压机控制部分在原系统扩展,不在本次询价范围内)控制面板主要显示排气压力、进气过滤器前后压差、排气温度等,除满足控制方面的额要求以外,要求参数数量不得少于采购人在用空压机的过程参数数量(包括DCS远程控制和显示参数),参数命名规则应与现有设备保持一致统一、符合采购人现场设备管理要求和“三创+”设备治理活动的规范和要求。
3.1.2.8.5报价人应成套提供满足各台空气压缩机本体及母管系统用于启停与正常运行中所需的全部监视仪表、检测元件、传感器、安全保护装置,并包括取样部件、支撑件、连接件、导管、仪表阀门、与空气压缩机一体化的就地控制箱/柜、一次元件至一体化就地控制箱/柜以及一体化就地控制箱/柜内的安装接线等。一体化就地控制箱/柜包括用于空气压缩机保护及性能监测的其它部件。报价人提供相关图纸资料。
3.1.2.8.6报价人提供的所有仪表及控制设备具有最高的可用性、稳定性、可靠性和可维护性,应满足技术规范要求的功能。应根据安装地点满足防爆、防火、防水、防腐、防尘、防干扰的有关要求。不得选用国家宣布的淘汰产品。所有仪表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1.2.8.7每台空气压缩机应采用1套独立的小型控制装置实现每台空气压缩机的本体控制,空压机系统中每台的空压机运行、备用均可任意设定;当运行的空气压缩机发生故障或管网压力过低时,备用的空气压缩机通过机组公用或辅控DCS的命令实现自动启动;备用机组(包括空压机、空气干燥机)的自动联锁启动功能将按照合理分配各机组运行小时数的原则设计。通过每个空压机本体控制装置液晶显示屏对每个空压机系统实现所有就地手动操作功能。
3.1.2.8.8空压机压缩机可根据系统的耗气量,采用全负荷或空载自动控制压缩机的启动、运行和停止,每台压缩机可输入参数至少为:卸载压力、加载压力、最短停机时间、电动机最多连续启动次数和过滤器差压。
3.1.2.8.9报价人所提供的测量和控制仪表应满足启动及运行过程中的联锁、保护和控制要求,对冷却水压、润滑油压力、排气压力、排气温度等应有故障显示,压缩机本体控制装置可显示参数至少包括:排气压力、进气过滤器前后压差、排气温度、电动机过载和温升状态等参数。
3.1.2.8.10在气路系统中,设有进口空气滤芯阻塞自动报警装置,排气最小压力阀故障,冷态、热态自动排气阀故障,排气温度超高报警等自动停车功能等。
3.1.2.8.11在油路系统中,设有油滤芯阻塞自动报警装置,油路温度自动控制,回油温度超高报警自动停车等。
3.1.2.8.12空压机应具有ON/OFF调节、40%~100%气量自动调节、延时自动停车/启动三种气量调节方式。
3.1.2.8.13在控制系统中,应设有机组自动启动及超载自动停车装置。自动启动为直接全电压启动。
3.1.2.8.14每个空压机本体控制装置设有通信接口,可与空压机控制系统通信,报价人应提供空压机本体控制装置至空压机控制系统的全部通讯模件和通讯附件;正常运行时,集中控制室运行人员将通过操作员站对空压机系统进行单个空气压缩机启动/停止的远方操作。
3.1.2.8.15每台空气压缩机应设置就地仪表、控制和远传接口,并设置手动操作与自动操作两种方式,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当空压机发生事故时能自动停机,并报警。单台空压机本体控制装置至少应能接受和发出(无源硬接线)下列信号:
(1)启动空压机系统(来自空压机DCS系统)
(2)停止空压机系统(来自空压机DCS系统)
(3)空压机已启动(送至空压机DCS系统)
(4)空压机已停止(送至空压机DCS系统)
(5)空压机系统处于远控位(送至空压机DCS系统)
(6)空压机综合报警信号(送至空压机DCS系统)
(7)空压机排气温度(送至空压机DCS系统)
(8)空压机排气压力(送至空压机DCS系统)
3.1.2.8.16空压机本体控制装置应设置设备故障自诊断报警和各类异常工况报警,并且能提供综合报警信号输出接点(无源)送空压机DCS系统;至少在就地电控柜应设以下安全保护和报警项目至空压机DCS系统:
(1)电动机超载保护
(2)排气温度过高保护
(3)排气压力过高保护
(4)冷却水温度过高、冷却水断流
(5)空气滤清器阻塞报警
(6)油过滤器阻塞报警
(7)油气分离器阻塞报警
(8)油位过低报警
(9)油温过高报警
(10)空压机电机绕组温度过高报警
(11)空压机轴承温度过高报警
(12)空压机故障跳闸
3.1.2.8.17空压机本体控制装置输出的报警信号、保护、联锁信号,开关量信号为无源干接点型,接点容量为220VAC,5A或220VDC1A,模拟信号为4~20mADC。
3.1.2.8.18空压机本体系统应至少装设以下测量、报警远传及就地显示仪表:
(1)空压机排气温度、排气压力传感器
(2)冷却水进出口温度计和冷却水进口压力表
(3)润滑油进、出口温度计和压力表
(4)空气进口过滤器的压差计
(5)电动机电流
(6)冷却水流动指示
(7)空压机轴承温度
(8)电机绕组和轴承温度
3.1.2.8.19采购人仅提供电源为:220VAC单相二线制50Hz交流总电源。报价人提供的电源柜应能接受采购人提供的两路总电源电源,并负责实现自动切换,报价人电源柜向系统内的所有本体控制装置(PLC)和仪表、控制设备供电;当报价人需要其它电压等级的电源时,应自行解决。220VAC、24VDC电源分配回路应考虑采购人供货范围内所有用电设备所需的电源回路数量,箱内还应留有一定的220VAC备用回路10路、24VDC备用回路5路。空压机本体控制系统应配有UPS电源装置,报价人应为空压机本体控制装置提供控制电源。
3.1.2.8.20报价人应负责从每个空压机控制柜、接线盒至就地仪表及控制设备的电缆连接,并提供全部电缆和导线。对于AI、AO、DI信号,控制电缆应选用阻燃对绞对屏加总屏的控制电缆;对于DO信号,应选用阻燃控制电缆。报价人应负责提供空压机系统的全部就地仪表的取样管路和仪表阀门;报价人应提供电缆穿管及埋管。
3.1.2.8.21报价人应与空压站控制系统(DCS)供货商相协调,负责相关的接口工作和要求的技术资料。
3.1.2.8.22报价人在运行、安装、使用说明书中应详述空气压缩机和空气干燥净化装置启动、停止、运行及事故处理过程中的检测、控制、报警、联锁和保护的内容和要求,说明配供的检测控制设备的特性、功能、原理及调试、安装、使用的注意事项。并详细列出空调机组运行中各项参数的量程、正常值、报警值、联锁和保护动作值。
3.1.2.8.23报价人提供的就地控制箱/柜防护等级应为IP56。就地控制盘、柜应具有检修电源插座和柜内照明,箱/柜内的电气元件,包括继电器、接触器、开关、按钮、熔断器、端子等应选用进口优质产品。就地控制箱/柜色标由采购人提供。
3.1.2.8.24报价人所提供的所有上述的仪表、控制设备(包括本体控制装置)均应以列表形式在响应书中列出,包括名称、用途、安装位置、数量、规格、型号、产地及生产厂家,供采购人确认。
3.1.2.8.25报价人应根据工艺系统的要求进行仪表和控制装置的设计。报价人应提供提供P&ID(带有KKS编码)、I/O清单(按照设计院要求的格式)、仪表设备及材料清单(按照设计院要求的格式)、控制逻辑框图、控制设备原理接线图、设备布置图、工艺系统说明书、电源系统图、电缆联系图、电缆清册、仪表接管图、一次仪表安装接线图、接线盒和电控箱、控制机柜端子排出线图(按照设计院要求的格式)、电缆清册(按照设计院要求的格式)、仪表样本等。报价人还负责提供系统设计说明(SDD)和系统操作说明(SOD)、通讯点清单、画面资料。报价人按采购人要求负责现场安装及调试指导。
3.1.2.8.26设备选型
(1)仪表、控制设备选型要求
所有的就地控制箱、柜(含辅机配供部分),其外形统一规格(不超过3种规格);露天布置的箱、柜,其材质要求使用不锈钢。配套供应的本体控制装置(PLC)和仪表、控制设备范围及选型应由安全、可靠、与全厂热控设备选型相一致。
1)就地压力表:应有防湿和防水护罩,外壳应为不锈钢,耐振防腐蚀压力表,取样接口与外壳一体焊接成型,仪表刻度盘直径100mm,精度等级为1.6级。
2)就地温度表:采用双金属温度计,选用万向型、可抽芯式,外壳应为不锈钢,仪表刻度盘直径100mm,配保护套管,精度等级为1.6级。安装在振动场合的就地指示表应为耐振型。
3)测温元件:热电偶应采用双支K分度,热电阻应采用双支PT100,四线制。热电偶的精度等级应为I级,热电阻精度等级应为A级。均使用316L不锈钢材质,一体化电缆
4)变送器:为带HART协议的智能变送器(含液晶表头),精度至少达到0.075级。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65标准。
5)过程逻辑开关:精度等级应为1.0(重复性),其外壳防护等级至少达到IP65标准。
6)可编程控制器(如是PLC)应选用进口优质产品。
为保证全厂仪控设备的统一,减少备品备件的数量和种类,降低维护成本,所供仪控设备选型,不得选用采购人现场未使用过的品牌和产品,不得选用在采购人现场因质量问题造成安全事故或影响设备系统安全的产品。如有不同产品,由供货方予以调换,直至通过采购人综合技术验收,由供货方承担耽误系统安装调试的损失,且采购人不再为此支付额外费用。
3.1.2.8.27空压机后处理设备控制系统将纳入DCS网络;正常运行时,通过集控室对两台机组空压机后处理设备的所有被控对象进行监控,包括启、停控制,设备启停状态、远方/就地切换状态和主要工艺参数的监视,并完成设备的联锁保护,可以实现就地无人值班。空压机后处理设备供货商应负责随工艺本体设备的就地仪表和控制设备。
3.1.2.8.28作为机组最重要的公用系统设备,报价人必须保证所供空压机和干燥装置的主控制装置部分,与采购人现有的控制设备和DCS控制系统可以无缝衔接,实现互换通用备用,操作习惯方式、硬件、授权组态软件和权限管理用户密码统一,而不需要通过第三方设备跨接或转换。
3.1.2.9表面处理和油漆和材质要求
3.1.2.9.1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的油漆需符合JB/T4297的规定。
3.1.2.9.2报价人应按下表详细提供系统各部件的材质
部件名称 | 材质 |
油箱(罐体) | 碳钢 |
框架 | 碳钢(防腐防锈处理) |
加热器(如有) | 不锈钢 |
过滤器 | 碳钢 |
电控箱体 | 碳钢喷塑 |
阀门 | 铜或材质:304 |
质量保证
4.1设备质量保证
4.1.1报价人应有质量保证体系以确保产品质量和服务工作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要求。本协议所提出设计规范和技术要求报价人视为必须保证的条款。
4.1.2报价人应提供质量保证的各项文件。这些文件至少应包括:产品检验合格证、性能试验报告等。
4.1.3报价人应采取措施确保设备质量,产品交货前,对设备进行必要的检查与试验,以保证整个设计和制造符合规程要求。
4.1.4报价人应具备有效方法,控制所有外协、外购件的质量和服务,使其符合本询价文件的要求。
4.1.5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设备运行,在此期间由于设备的设计、制造原因发生的质量问题,报价人负有全部责任。
4.1.6在安装和设备保质期间发现部件缺陷、损坏情况时,报价人首先提供更换的零部件,在证明为设计和制造原因时,报价人免费更换,在确认为需方责任时,需方负责更换零部件的费用。
4.1.7如产品质量和性能与标准不符时,需方有权拒绝验收,报价人负责修理、更换或赔偿。
4.1.8标的物不得选用国家已宣布淘汰的产品或元件。若在交货的标的物内含有国家已宣布淘汰的品名或元件,报价人应无条件退货,并承担采购人由此造成的包括工期延误的损失费用,并接受询价人壹万元/件的处罚决定。
4.1.9报价人提交违约金后,仍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技术帮助,采取各种措施以使设备达到各项经济指标。
4.1.10采购人因报价人提供的合同货物或其生产工艺、相关软件及技术资料涉嫌知识产权侵权而被第三方指控或引发诉讼或导致其他纠纷的,一经采购人通知,报价人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为采购人提供保护及必要的支持,以避免采购人因此被追究任何责任。报价人应承担采购人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应赔偿采购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4.1.11产品的质保期定为设备正式投运后一年,在产品质保期内制造质量问题由报价人负责修理或更换。
4.1.12由于设备问题,采购人需要报价人提供现场服务时,报价人在48小时内到现场服务。
4.2性能保证值:
4.2.1报价人所投报的设备必须完全能够适应现场空压站系统的安装和性能达标要求,否则无条件退货,询价人不接受试制的产品。
4.2.2使用寿命不少于20年(不包括易损件),其中易损件可连续运行5000小时以上。
设计与供货界限及接口规则
5.1报价人所提供的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系统应包括压缩机、干燥机本体、过滤器及其附件。
5.2报价人应确保供货的完整性,以满足用户安装并安全可靠运行为原则,若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陷项或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由报价人负责补足。
5.3采购人负责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电气及控制连接线的布置、安装。
清洁、油漆、包装、装卸、运输与储存
6.1清洁和油漆
6.1.1组装前应从每个零部件内部清除全部加工垃圾,如金属切削、填充物等,应从内外表面清除所有轧屑、锈皮油脂等。钢结构在第一次涂层前应做喷丸处理。油漆应选用性能优良的漆种,并能适应当地环境条件。轴承和油系统的辅助设备,如贮油箱、容器及管道的全部内表面在清洗之后应涂上合适的油溶性防锈剂。设备表面应涂三层底漆两层面漆,设备外表面的颜色应依据需方要求。
6.2包装﹑运输
6.2.1包装应符合GB/T13384标准的规定,并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轴承等部件的损坏。设备出厂时,零部件的包装符合JB2647的规定,分类装箱,遵循适于运输、便于安装和查找的原则。
6.2.2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应采取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进出口﹑管孔应用盖板封闭。
6.2.3需要现场连接的螺纹孔或管座的焊接孔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遮盖物﹑紧固件不应焊在设备上。
6.2.4对装箱供给的设备,报价人应在每个包装箱的四面清楚地标明订货号、运输识别号、发货及到货地点、发货人及收货人、设备名称、工程项目名称、箱号(箱的序号/设备名称)、毛/净重、外形尺寸(长×宽×高)、设备运输及储存保管要求的国际通用标记。
对于2t或更重的包装箱,还应在两侧用箭头突出地标出重心和起吊点的位置,以便装卸和运输。
6.2.5箱内至少包括二份详细的装箱单和一份质量检验证明。
6.2.6货物应运输至需方指定的现场某一保管地点。
6.3设备标记
6.3.1每台机组都应有一块不锈钢制成的铭牌,且永久性地固定在设备上,铭牌上至少应有以下几项内容:
a)制造单位名称及制造许可证号码;
b)产品制造编号;
c)设备名称、型号;
d)设备的铭牌数据有:主要技术规格、制造日期、本体重量;
e)质检部门印记。
7.3.2铭牌应固定在机组外壁明显处
6.4储存
报价人提供的设备应包装保护好,使其在室外条件下能够存放12个月的时间,直至运行前不需要拆卸检查(轴承和密封除外)。如果要预期存放更长的时间,需方必须与报价人商妥一种必须遵循的方法。
其它
附件1详细供货范围(至少,但不限于)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产厂家 |
1 | 螺杆空气压缩机 | 套 | 1 | ||
1.1 | 主机 | 台 | 1 | 进口 提交报关证明 | |
1.2 | 进气阀 | 只 | 1 | ||
1.3 | 温控阀 | 个 | 2 | ||
1.4 | 最小压力阀 | 台 | 1 | ||
1.5 | 空气过滤器 | 只 | 1 | ||
1.6 | 油过滤器 | 只 | 2 | ||
1.7 | 排气温度探头 | 个 | 1 | ||
1.8 | 压力传感器 | 个 | 1 | ||
1.9 | 油气初级分离过滤芯 | 个 | 1 | ||
1.20 | 油气次级分离过滤芯 | 个 | 1 | ||
1.21 | 电磁阀 | 个 | 1 | ||
1.22 | 控制管路中的阀 | 个 | 1 | ||
1.23 | 喷油温度探头 | 个 | 1 | ||
1.24 | 控制器 | 个 | 1 | ||
1.25 | 电控元器件 | 个 | 1 | ||
1.26 | 高压电机 | 6kV,工频 | 台 | 1 | |
1.27 | 油气分离器(压力容器) | 个 | 1 | ||
1.28 | 安全阀 | 个 | 1 | ||
1.29 | 水冷冷却器 | 个 | 1 | ||
1.30 | 联轴器 | 个 | 1 | ||
1.31 | 水疏阀 | 个 | 1 | ||
1.32 | 金属软管 | 个 | 1 | ||
1.33 | 硬管 | 个 | 1 | ||
1.34 | 管接头 | 个 | 1 | ||
1.35 | 标准外罩/底座 | 个 | 1 | ||
1.36 | 油滤器滤芯 | 套 | 4 | ||
1.37 | 空滤器 | 套 | 4 | ||
1.38 | 油气分离芯 | 套 | 4 | ||
1.39 | 润滑油 | 桶 | 8 | ||
2 | 吸附干燥机 | 套 | 1 | 包含正常投运所需干燥剂 | |
2.1 | 后部冷却器 | 台 | 1 | ||
2.2 | 高效除油器 | 台 | 1 | ||
2.3 | 微热再生吸干机 | 台 | 1 | ||
2.4 | 油雾过滤器 | 台 | 1 | ||
2.5 | 微油雾过滤器 | 台 | 1 | ||
2.6 | 除油滤芯 | 套 | 4 | ||
2.7 | 油雾过滤器滤芯 | 套 | 4 | ||
2.8 | 微油雾过滤器滤芯 | 套 | 4 | ||
3 | 电气设备 | ||||
3.1 | 高压真空接触器开关 | VCR193 400A;包括WKNH0-160/160保险3只 | 台 | 1 | |
3.2 | 高压动力电缆 | ZRC-YJV8.7/10kV 3*50 | 米 | 200 | |
3.3 | 低压动力电缆 | ZR-YJV22 0.6/1kV 3*25+1*16 | 米 | 300 | |
3.4 | 控制电缆 | ZR-KVVP2-22-14*1.5 | 米 | 200 | |
3.5 | 控制电缆 | ZR-KVVP2-22-10*1.5 | 米 | 550 | |
3.6 | 控制电缆 | ZR-KVVP2-22-4*1.5 | 米 | 250 | |
3.7 | 高压动缆终端头 | ZRC-YJV8.7/10kV 3*50 | 套 | 4 | |
3.8 | 高压电机轴承 | 套 | 1 |
注:报价人可根据自身设备特点进行完善和补充。
附件2进口件清单(至少,但不限于)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
3 |
附件3必备的试运试验备品备件、消耗品清单(计入报价总价)
随机试运试验备品备件,相同型号设备的备品、备件,可以互换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注:报价人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附件4必备的专用工具及仪器清单(计入报价总价)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
2 |
注:报价人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附件5:技术差异表
原章节号 | 原询价规范内容 | 差异内容 |
附件6:设备性能参数表
空压机参数 | 干燥机参数 | ||
排气流量 | 处理气量 | ||
排气压力 | 工作压力范围: | ||
排气含油量 | 系统压力损失 | ||
工作方式 | 再生方式 | ||
高压电机电源电压 | 再生耗气量 | ||
冷却方式 | 控制方式 | ||
压缩气体出口温度 | 工作周期 |
注:报价人可根据自己设备特点进行调整和补充。
附件7:报价人需要说明的其它内容
中国华熊
华育
一!
1
CHINAHUANENG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标准询价采购文件
采购编号:X12223020038
采购人 | : |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 | : |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
日 期 | : | 2023年3月 |
使用说明
一、《标准询价采购文件》适用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下列条件之一的且经采购承办部门批准的情况:
(一)采购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规格、标准统一、供应充足且价格变化幅度小的;
(二)技术标准或要求相对简单,采购质量标准相对明确,合同估算价相对较低,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
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只须对采购文件中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合同条款、采购需求文件等部分进行填写和补充,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中应明确交货(或服务)地点,精确到县级,发布的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如后续发布变更邀请函或第二次采购邀请函,也将作为采购文件的一部分。
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供应商须知正文、响应文件格式附件中对于同一表述的内容、使用了相同的条款号,便于条款前后对应,避免条款前后不一致。
五、《标准询价采购文件》中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采购需求由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应尽量简化。
目录
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1
一、项目介绍1
二、报价须知1
三、基本信息2
四、报价要求2
五、采购需求信息2
六、联系人信息2
七、附件3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
1.适用范围6
2.定义6
3.询价费用6
4.现场踏勘6
5.采购文件的构成6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7
7.编制基本要求7
8.语言和计量单位8
9.报价8
10.报价货币8
11.响应保证金9
12.采购有效期9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9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0
15.询价小组10
16.开启响应文件10
17.评审方法10
18.确定成交供应商10
19.采购结果公告10
20.成交通知10
21.签订合同10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11
第三章评审办法12
一、总则12
二、评审方法12
三、评审程序12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14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5
第五章采购需求16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17
一、授权委托书20
二、报价部分21
三、商务部分22
五、偏差表25
第一章采购公告(合格供应商公开)
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询价公告
项目介绍
1.项目概况: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因华能日照电厂宽负荷工业供热工程需要增加仪用气量,现采购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目前华能日照电厂二期安装四台寿力公司生产的LS25S-300型固定式螺杆压缩机及四台杭州山立干燥机。本次采购的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应与原空压机系统配套使用,满足系统运行要求。
2.交货地点: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399号。
3.采购内容: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0天。
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二、报价须知
1.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2)近三年没有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服务/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3)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不存在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的情况。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询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询价项目。
(7)不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规和华能集团相关制度的情况。
(8)不存在不同供应商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2.供应商专用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若为代理商,须提供所代理生产企业的授权书。
2.2业绩要求:报价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2项火力发电机组配套使用螺杆空压机的良好供货业绩(必须提供业主业绩良好证明,如没有视为无效业绩)。以上材料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签署盖章页,供货范围、业绩良好证明等能证明合同真实有效的资料。
2.3是否允许联合体:不允许。
2.4是否接受代理商:接受。
如接受代理商,且供应商为代理商时,必须为生产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禁止存在转授权情况的代理商参与采购项目(适用于资质要求或技术规范书中需要授权的项目;对于通用物资、两用物资、非生产性物资等不需授权的采购项目不适用)。
2.5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三、基本信息
采购方案名称 | 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 | 采购单位 |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
采购项目类型 | 物资 | 采购项目类别 | 火电 |
工程项目编号 | 详见华能电子商务平台 | 工程项目名称 | 日照电厂二期螺杆空气压缩机及净化系统采购 |
寻源类型 | 询价 | 寻源方式 | 合格供应商公开 |
评价原则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是否紧急采购 | 否 |
四、报价要求
结算币种 | 人民币 | 报价截止前是否允许 供应商修改报价 | 允许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保证金金额(元) | 0 |
报价开始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报价截止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答疑/澄清时间 | 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时间为准 |
采购需求信息
详见技术资料
六、联系人信息
联系人(采购人) | 孔勇 | 询价单位 | 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0633-3362516 | 传真 | 0633-3363966 |
邮编 | 276826 | rzdcky@126.com | |
手机 | 13906339816 | 联系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399号 |
七、附件
只接受供应商通过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对需要澄清的内容提出问询。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2.1 | 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山东日照发电有限公司地 址: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399号邮 编:276826电 话:0633-3362516 电子邮箱:rzdcky@126.com联 系 人:孔勇 |
2.4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如有) | 采购代理: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电 话:15544551983电子邮箱:3339784107@QQ.com 联 系 人:张先生 |
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
6.1 | 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 供应商需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澄清截止时间24小时前在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提出澄清问题。对采购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将相应延长报价截止时间。 |
9.6 | 最高限价 | ☑无□有,最高限价: |
9.7 | 采购代理服务费 | □无R有,服务费收取标准:1.按类型(工程、货物或服务)、分标段(包)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中规定的计费原则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依据以上标准计算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后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要求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由招标代理机构按供应商在网站注册信息中的地址邮寄,请供应商务必准确填写有关注册信息,如有变更请及时更新。3.缴纳形式:银行电汇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采购代理的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联 行 号:301100000023采购代理的账户:6550010113658电汇时请备注注明: (项目名称)询价采购服务费。注:在电商平台结果公告发出3日内, 根据招标代理发送的缴费通知函服务费金额汇入以上账号(请及时关注邮箱信息),对于不缴费或迟缴费,有可能列入本年度的不良供应商名单,为不影响贵单位后续业务的开展,请尽快完成缴费。成交单位完成缴费后,汇款凭证及电子版(可复制)收件地址信息发送至邮箱3339784107@QQ.com以便我单位办理开票及邮寄。 |
9.8 | 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 | 采购人指定的增值税税种:√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不限制。 |
10 | 报价货币 | ☑人民币□其他: |
11.1 | 响应保证金 | ☑无□有,按照以下方式: 响应保证金的金额: 响应保证金的形式: 响应保证金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华能电子商务平台采购公告中显示的报价截止时间。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 号: |
12.1 | 采购有效期 | 自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 90 个日历日(注:原则上不少于90日历日,最长不超过180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华能电子商务平台显示的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华能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 |
16 | 开启响应文件 | 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18 | 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 | ☑一个采购项目,只能推荐一个成交供应商。□一个采购项目,按照物料行,可以推荐多个成交供应商。 |
21.3 | 履约担保 | ☑不提供□提供,履约担保金额: 履约担保形式: |
22 |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1.平台录入报价时,运杂费、保费等杂项均含在报价中,不得单列,否则按废标处理。2.工程服务类分项报价表见附件《报价工程量清单》;除盖章版外还需另附excel版。3.供应商报价低于概算价40%及以上或明显低于其他供应商报价时,报价单位需出具报价是否低于成本的澄清说明。4.开具增值税发票的项目以不含税净价作为评审标准。 |
特别提示 | 如供应商中标后因自身原因弃标,属于《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管理办法》中诚信方面严重不良行为,停止合作两年。停止其参与集团公司范围所有的采购业务权限。 |
备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项目公告/邀请函中所述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指依法提出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采购人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2.2供应商:指响应询价采购,参与询价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成交供应商:指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2.4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设立并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专业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见前附表。
3.询价费用
供应商应承担与其参加询价有关的所有费用。不论询价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询价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现场踏勘
4.1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4.2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3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5.采购文件的构成
5.1采购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询价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第一章采购公告/采购邀请函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采购需求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5.2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过程中,如发现下载不成功或下载的文件格式有误等问题请务必于采购文件发售期内联系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电子商务平台不承担责任。
5.3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
5.4响应文件一经递交成功即表示供应商确认采购文件的法律效力,并对此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做出相应的响应,承担与采购文件要求相适应的民事、经济和法律责任。
5.5由于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误解与疏忽或报价误差,而导致询价失败或成交后的任何风险,其责任均由供应商自负。
6.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6.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提出澄清问题。
6.2在询价报价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原则上采购人应在收到澄清请求24小时内,在电子商务平台上给予书面答复。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均作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在收到通知后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不予确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3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距报价截止时间不足24小时的,应将报价截止时间延长至本次澄清答复、修改、补充时间点后的24小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7.编制基本要求
7.1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本采购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所有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
7.2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并接受采购人对其中任何资料在合同最终授予前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如若存在供应商利用弄虚作假等不当手段谋取成交的,一经查实,采购人有权予以否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7.3如果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采购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给评审造成困难,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4如供应商没有对本采购文件的要求提出偏离,采购人可认为供应商完全接受和同意本采购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未提出偏离条款的,均被视为接受和同意。响应文件与采购文件有偏离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统一汇总说明。
8.语言和计量单位
8.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凡与采购有关的来往信函和文件均使用中文,若其中有其它语言的书面材料,则应附有中文译文,并以中文译文为准。
8.2除非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
9.报价
9.1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技术要求条件进行报价。并按报价部分规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9.2供应商报价应包括供应商成交后为完成采购文件约定的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应承担的风险。
9.3供应商必须根据采购文件报价格式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提供免费服务,应在响应文件中说明或在报价表中填“免费”,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中。
9.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报价。
9.5响应文件中标明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9.6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超过最高限价,将予以否决,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9.7采购代理服务费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收取的,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供应商计入报价,但不单独列项,成交供应商须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
9.8供应商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报价货币
采用人民币报价,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11.响应保证金
11.1应提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额和形式的响应保证金,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应满足采购有效期的要求。
11.2任何未按第11.1款规定提交响应保证金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而予以拒绝。
11.3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响应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采购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2)供应商被通知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即不按成交时规定的技术服务方案、价格等签订合同)或没有按照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1.4响应保证金的退还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采购人/采购代理单位向成交供应商退还扣除代理服务费后的剩余保证金,同时退还未成交供应商响应保证金。
12.采购有效期
12.1采购有效期自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生效,并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购有效期内保持有效。采购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12.2采购人可于采购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答复表示同意,并相应延长响应保证金有效期,此时供应商不能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改;供应商若不同意延长采购有效期,则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给予明确答复,此时供应商被视为自动退出本次采购活动,响应保证金予以全额退还。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中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规定将在延长后的采购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电子商务平台,则视为响应文件已递交。
13.2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响应文件至电子商务平台。
1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4.1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不得在采购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15.询价小组
15.1采购人将按照《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询价小组。
15.2询价小组负责评审工作,根据采购文件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出具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6.开启响应文件
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开启响应文件。
17.评审方法
评审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第三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和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18.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询价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原则,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采购结果公告
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询价采购结果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应列出询价文件规定的成交供应商资质、业绩、交货期(工期或服务期)、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等情况。
20.成交通知
20.1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20.2《成交通知书》将构成合同的组成部分。
21.签订合同
21.1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到指定地点按采购活动双方最终确认的合同条款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1.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1.3采购文件中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担保的,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前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履约担保。
22.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第三章评审办法
一、总则
1.评审依据
1.1《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1.2采购文件及其有效的补充文件。
2.评审原则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三、评审程序
询价小组评审包括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部分。
1.初步评审
询价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评审内容如下:
1.1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1.2供应商是否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响应保证金或金额不足(如有);
1.3响应文件是否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供应商报价是否超出最高限价(如有);
1.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
(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询价事宜;
(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供应商的响应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8)不同供应商工商注册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信息检查一致;
1.6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的其它否决条款。
如发生上述条款中的任何一项,初步审查将视为不合格,供应商只有通过初步评审,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包括商务、技术和价格评审。如详细评审阶段,商务、技术、价格评审中有一项不通过,将视为否决供应商。
2.1商务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交货期/工期/服务期、付款条件、商务偏离等。
2.2技术评审,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主要包括采购需求是否符合要求等。
2.3报价评审,以供应商在电子商务平台线上填报的总报价为准作为最终报价,如果平台报价异常的,询价小组可向供应商进行书面澄清,如供应商确认平台报价错误时,应当将其否决。询价小组对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进行比较。询价小组不得同某一供应商就其报价进行谈判。
3.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
3.1在评审过程中,询价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供应商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询价小组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2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
3.3询价小组对供应商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供应商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询价小组的要求。如不按询价小组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可以否决其响应文件。
4.评审报告
4.1在评审各阶段的结论,如评审人员有不同意见,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得出最终评审结论。
4.2询价小组完成评审工作后,向采购人提出书面评审报告。如果询价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询价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询价小组应当对此做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四、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询价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经评审的价格(算术性修正后的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推荐1~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若经评审的价格相同,按满足资格条件业绩要求的业绩数量多者优先;如业绩数量也相等时,由询价小组投票确定。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详见附件合同文本。
第五章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技术资料。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采购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供应商:(盖章)
日期:年月日
目录
一、授权委托书
二、报价部分
三、商务部分
四、技术部分
五、偏差表
一、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供应商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注: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行为,只需附其身份证复印件。
二、报价部分
1.报价说明
1.1本说明应与供应商须知、合同条款等文件一起参照阅读。
1.2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所承担的全部费用,包括成本、税金、利润等,并考虑了应由供应商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费用。
2.响应报价表
2.1报价汇总表(格式)
报价表
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 | 含税总价 | 增值税发票类型 |
1 | □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为: 元,税率: 。 | ||
备注: |
供应商名称:(盖章)
年月日
2.2分项报价表
格式自拟。
三、商务部分
1.商务部分摘要表
商务部分摘要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股权结构 | XX:A%;YY:B%;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本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类似业绩列表 | ||||||||||
备注 |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后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如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要求)、类似业绩(如要求)合同扫描件等资料影印件。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期:
2.法人营业执照
3.近3年内财务状况
4.付款条件
5.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如要求)
6.商务偏离表及配套性说明
7.资质证书及其他证明材料(如要求)
四、技术部分
供应商根据采购需求自行编制,格式自拟。
五、偏差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响应文件(条目及简要内容) | 备注 |
1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2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3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
4 | 如无偏差,需写:“无”;有偏差,须如实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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