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虎辉公司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1/2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虎辉通用照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虎辉公司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二、项目类别
服务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1.解答采购单位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合作、物业管理、资产运营、企业管理中的法律疑问,并提供法律意见,协助采购单位做好公司经营、管理法律风险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排除工作; 2.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就采购单位及所管理企业的资产处置企业出清、债权债务关系处理等经营管理事项进行法律分析、论证提出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书;
3.协助采购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公司的管理制度,对各项制度的合法合规性提出审查意见;
4.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出席会议,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参与磋商谈判,参与重要会议、重大合同的见证或安排公证等事务:
5.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协助草拟或修改各类企业法律文书与合同文件,并协助制定合同范本;
6.在服务期内,为采购单位及其员工开展法律培训或参加法律专题讨论会不少于1场;
7.每年提供不低于4次的法律或合规重点难点现场咨询会议;
8.就采购单位及所管理企业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协助采购单位与第三方进行交涉,为维护采购单位及所管理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出具律师函;
9.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3.协助采购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公司的管理制度,对各项制度的合法合规性提出审查意见;
4.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出席会议,接受采购单位委托参与磋商谈判,参与重要会议、重大合同的见证或安排公证等事务:
5.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协助草拟或修改各类企业法律文书与合同文件,并协助制定合同范本;
6.在服务期内,为采购单位及其员工开展法律培训或参加法律专题讨论会不少于1场;
7.每年提供不低于4次的法律或合规重点难点现场咨询会议;
8.就采购单位及所管理企业日常业务运营中的债权债务纠纷等有关事项,协助采购单位与第三方进行交涉,为维护采购单位及所管理企业合法权益,及时出具律师函;
9.采购单位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5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在广州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
(二)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 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三)具有良好的声誉,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四)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有担任国企或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经验;
(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六)服务单位的律师团队的专业背景、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社会评价和收费标准在同行业具有明显优势,提供服务的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括1名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应满足以下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企业出清、改制、国有资产处置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熟悉、了解执行程序,具有丰富的执行案件代理经验;
(七)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资料按照文件编制要求作为响应文件一部分以供审查,若相关资料存在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谈判及成交资格。
(二)在广州市的常驻服务机构应当有20名以上受聘律师,其中最少有5名具有 10年以上执业经验的律师;
(三)具有良好的声誉,且近3年没有被司法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
(四)熟悉国资监管法律法规;有担任国企或政府部门法律顾问的经验;
(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声明在投标活动中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活动和涉嫌违规行为;
(六)服务单位的律师团队的专业背景、服务质量、职业道德、社会评价和收费标准在同行业具有明显优势,提供服务的团队不少于3人;其中至少包括1名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主办律师应满足以下条件: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在企业出清、改制、国有资产处置领域有较为丰富的实务经验;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熟悉、了解执行程序,具有丰富的执行案件代理经验;
(七)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提供《承诺函》);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参与报价的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以上资料按照文件编制要求作为响应文件一部分以供审查,若相关资料存在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与谈判及成交资格。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4年01月23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1月29日 17:00
十、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53号8楼
十一、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翁生
联系电话:8571998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253号8楼
采购方:广州虎辉通用照明有限公司
日期:2024年01月23日
相关附件
(虎辉公司)虎辉公司关于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响应文件格式.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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