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pdf
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施工总承包八项设施用房科研用房教学用房单列大型设备用房中医传统疗法中心结构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标识标志系统抗震支架电梯工程室外给排水燃气室外配套工程拆除室内砌体室内地面吊顶天花给排水管道外墙砌体外墙铝合金窗设备拆除临电施工方案临水施工用电驳接柴油发电机施工围闭外窗安装外立面施工室内安装室内装修扩建部份东楼劳动防护用品意外伤害保险防风防汛周边构建筑物市政管网医院内部管网供水供电地下电缆楼内水医疗氧气拆除工程灭火器材脚手架安全网道路清扫喷淋材料转运临设改迁医疗设备安装医疗信息化统筹管理临时水电接驳施工便道围墙卫生设施档案管理竣工资料归档汇总整理垂直运输综合安装构筑物井盖二次设计施工二次深化设计调试检测维护智能化专业图纸图纸会审智能化弱电测评智能化专业验收公安技防通信配套设施无线对讲系统施工图纸机电管线综合图机电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管理进度计划表分阶段平面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规划临时专项方案工程施工方案成品保护方案实测实量实施方案竣工档案监理施工整改回复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一致性检查细微偏差修正工程建设投标保证保险
金额
6710.03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7/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710.03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90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1,200,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评标办法定性评审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分类编号:SG-DZ版本编号:2021-01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文件标准文本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二〇二一年三月生效日期:2021-05-01第 1 页/共 54 页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3.“[ ]”及“ ___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 ] ” 及“___”。 4.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随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或“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 ”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第 2 页/共 54 页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人(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招标代理机构(法人公章):2021 年 07 月 21 日招标文件第 3 页/共 54 页招标文件目录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4.投标保证金5.投标资格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7.评标8.定标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10.招标议程安排11.投标有效期限12.投标费用13.投标文件14.各类人员组成15.投标报价16.合同17.签订合同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9.废除中标20.附件列表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二、要素与规则1.资格审查要素表2.经济标评标要素表3.技术标评标要素表4.业绩信誉要素表5.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6.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7.较低价排序法规则8.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9.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10.分级选取法规则11.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12.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第 4 页/共 54 页13.集体议事法规则14.竞争性磋商法规则三、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2.拒绝投标的情形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4.围标串标的情形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四、通用条款1.总则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3.施工合同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5.招标议程安排6.投标有效期限7.投标资格8.投标费用9.投标保证金10.投标报价11.投标文件12.投标人参加开标评标会议人员13.细微偏差修正14.资格审查委员会15.评标委员会16.定标委员会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8.签订合同19.废除中标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1.开标2.资格审查3.评标环节入围会4.评标5.定标六、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七、附件第 5 页/共 54 页一、专用条款1.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1.1 招标人名 称: [ 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 ]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刘静联系电话: 0756-8134148传真: 传真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网址: 网址1.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理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翠前北路三街118号森宇国际大厦603邮政编码: 519000联系人: 李明联系电话: 0756-8891701、8996091传真: 0756-8996091电子邮箱: 6921798@qq.com网址: 网址1.3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施工总承包1.4 项目地址 珠海市吉大景乐路53号1.5 项目类别 建筑工程 / 公路工程 / 铁路工程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水利水电工程 / 电力工程 / 矿山工程 / 冶金工程 / 石油化工工程 / 市政公用工程 / 通信工程 / 机电工程 / 民航工程 /其他1.6 招标内容项目概况:本项目是对医院现有医疗建筑内部的功能进行调整,主要涉及结构加固、新增电梯、室外扩建、内部水、暖、电改造和内部装修等工作。本项目由门诊1号楼和门诊3号楼组成。 门诊1号楼为独栋建筑,尚处于原设计的安全使用周期内,本次改造施工不对现有结构构件进行拆除或新增,只涉及装修部分。总建筑面积:3507.93㎡,其中:改造建筑面积2927.53㎡,不改造建筑面积580.4㎡。门诊3号楼由现有的南楼、东楼、西楼及新建部分组合而成。总建筑面积:16870.7㎡(含地上建筑面积16319.6㎡,地下建筑面积551.1㎡),其中:改造建筑面积:13778.4㎡,不改造建筑面积:580㎡,扩建建筑面积:2512.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八项设施用房、科研用房、教学用房、单列大型设备用房、中医传统疗法中心等。 招标内容主要包括:结构加固工程、主体工程、建筑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给排水工程、标识标志系统、抗震支架工程、电梯工程、室外给排水、燃气、室外配套工程等。 本次招标不包括:拆除室内砌体、室内地面、吊顶天花、消防、给排水管道、外墙砌体、外墙铝合金窗、设备拆除等拆除工程。 具体施工范围及内容详见施工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技术需求书等全部内容,招标人有权对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进行调整,中标人不得有异议。1.7 预算金额[ ]元。本项目预算金额送审价[ 67100302.30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预算金额,按调整后的预算金额进行招标。其它事项 [ 含暂列金3195000.00元 ]第 6 页/共 54 页1.8 使用财政性资金全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市 ]级财政性资金。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本项目使用了[ ]级财政性资金,占总投资的[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其它事项 [ ]1.9 资金到位情况全部到位50%以上到位启动资金到位1.10 勘察单位 [ 广东有色工程勘察设计院 ]1.11 设计单位 [ 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1.12 监理单位 [ 珠海兴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1.13预算和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单位[ 珠海市公评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1.14可以提供查阅的相关资料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规划勘察要求。地形图。建设用地红(蓝)线图。项目位置示意图。地质资料。水文资料勘察文件。设计文件。其他文件 [ ]。其它事项 [ 除上述资料外,其余资料由投标人自行搜集并承担风险。投标人须对招标人提供资料严格保密,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项目任何信息或将以上资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或将以上资料用于本项目以外的目的。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给招标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 7 页/共 54 页1.15可以提供的施工现场条件施工用水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用电 220V/380V, 已通/未通 ,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道路 已通/未通,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施工场地 已平整/未平整,可供堆放材料及搭设临时设施场地[ ]平方米。剩余土方、建筑垃圾堆放地点距离施工现场约[ ]米。其它事项 [ 1.施工场地情况 本项目位于吉大老旧城区,门口景乐路为单行道,且设有“中医院”公交车站,人流车流量大;院内场地局促,无车行通道;此外,门诊1号楼、东楼、南楼发热门诊尚处于营业状态,可供施工部署的场地空间有限。 2.进场施工道路 项目正门口景乐路为单行道,目前无车行入口,正式开工后可协调医院开设主施工入口一个;西南角后门由于宽度和转弯半径有限,且目前是医院发热门诊唯一通道,只能通行单辆中小型车辆。材料运输由中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进行部署,材料、施工人员应实行人车分离,具体进场道路由中标单位自行考虑。具体场地内外道路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以现状为准。 3.施工现场临电、临水 本工程利用原有箱变作为施工用电,项目开工后施工用电须按以下管理要求执行: (1)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用电驳接,需中标人编制临电施工方案,报监理和招标人批准。按临电方案施工完成后,书面报监理单位验收完成方可送电,同时接电前进行用电量计量,每月底由中标人、监理单位、招标人、医院方共同抄表计量备存。 (2)中标人须在项目自备一台以上柴油发电机,在停电期或施工用电高峰期(提供的用电负荷不够时),中标人应采取柴油发电机发电确保正常施工及赶工施工需要的用电负荷,(自备柴油发电机发电)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发电台班不予签证。 (3)中标人临水利用原市政供水点,每月底由中标人、监理单位、招标人、医院方共同抄表计量备存。施工用电/用水费用按供电、供水部门统一收费标准计取,中标人自行缴纳相应的费用。 4.施工围闭 本项目全设置、整个施工过程设置封闭围挡,围挡设置及广告内容须满足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相关的公益广告及宣传营销广告必须要取得招标人同意,公益广告内容及比例按照本地政府要求执行,宣传营销广告由招标人统一制定要求或设计(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在施工全过程中,中标人须维护围挡及广告内容的完整性,若有破损应及时更换,如遇政府或招标人提出的内容更新要求应及时更新,上述相关费用已考虑在本次招标报价中,后续不予签证。同时中标单位在项目进场前需考虑本项目东楼、1#门诊楼运营,对材料运输通道及就诊人员通道考虑分离,相关防护措施费在本次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后续不予签证。 5.办公及生活区:施工现场条件有限,中标人现场办公及生活区选址及布置图应上报招标人及监理单位进行审核确定后方可实施。中标人办公区须提供招标人及监理的日常办公场所,应提供招标人及监理单位各不少于2间办公室,相应设施配备齐全,能满足日常办公需要。此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16 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各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各标段定标顺序为[ ]。投了多个标段的投标单位,如果已中一个标段的,不再参与其它标段定标。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本项目共分[ ]标段,投标单位 可以/必须 同时投标多个标段,可以同时中多个标段,但每标段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不同的项目负责人。每一个标段定标完成后,如有其余标段剩余合格投标人不足3个的,按本章第18.1项规定执行。其它事项 [ ]。1.17 招标次数 本项目为第[ 1 ]次招标。2.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2.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2.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自行招标。3.最高投标限价和工程量清单3.1 最高投标限价[ ]元。暂定[ 67100302.30 ]元。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审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其它事项 [ 含暂列金3195000.00元 ]。3.2 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程量清单》。招标人承诺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公布工程量清单。其它事项 [ ]。第 8 页/共 54 页4.投标保证金4.1 投标保证金金额[ 1200000.00 ]元。无需投标保证金。4.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提交方式 ■现金/■纸质保函■电子保函、保单保函、保单类型 ■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其它事项 [ 1.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 “ 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管理系统 ” 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限应满足《招标议程安排表》要求。 2.采用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类型须为银行保函,且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如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无法开具、基本账户的保函业务是由其隶属的上级银行托管并统一开具的,可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资格函件中提供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的关于保函业务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函(如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的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投标保函纸质版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招标人。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进行审查,如发现有虚假则有权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3.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 ]5.投标资格第 9 页/共 54 页5.1 投标人资格条件内地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或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省外企业已在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登记。已在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诚信基本信息登记工作。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独立的资质。其它事项 [ 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详见《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 1.同时提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1)信用记录: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记录;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 (2)信用报告: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当地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打印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打印。2.提供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详见《关于明确珠海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 ]港澳投标人必须具备:投标人具有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颁发的香港/澳门建筑及相关工程咨询企业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专业[ ]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颁发的港澳建筑及相关工程专业人士执业资格备案认可书,备案业务范围为注册建造师(香港企业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应业绩(澳门企业适用)。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同时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加其他投标。投标人业绩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业绩资格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 ]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 ]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 [ ]。5.2 拒绝投标情形除招标文件第三章第2项规定外,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参与投标:企业信用等级为珠海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施工类别最低等级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珠海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在诚信信息评价系统中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其它事项 [ ]5.3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要素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其它事项 [ ]6.投标人过多时的处理方式第 10 页/共 54 页6.1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招标人采取本章第6.2至6.4项规定方式选取[ 10 ]名(10至20名)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其它事项 [ ]。6.2 部分推荐入围资格审查委员会通过票决方式直接推荐[ 3 ]名(不大于5名且不大于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数量的30%)。票决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其它事项 [ ]。6.3 价格竞争方式较低价排序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较低价排序法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一:修整参数T值为[ 10 ]%(0至20%),基准价下浮率为P值[ 1 ]%(1%至5%),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合理低价排序法二: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排序方式为 两侧排序/向上排序/向下排序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入围基准价组成及计算方式: [ ]。其它事项 [ ]。6.4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直接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按照排名由前至后选择入围评标环节投标人。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公布平台为:珠海市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发布平台。[ ]平台信用评价等级应用方式为:分级选取法。分级入围次数为[ 4 ](等于接受投标的信用等级数量),各级入围投标人数量为第一轮[2 ]名,第二轮[ 2 ]名,第三轮[ 2 ]名,第四轮[ 1 ]名(各轮入围投标人数量之和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人数,各轮入围名额应相对平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分级选取法规则》其它事项 [ ]。7.评标7.1 评标内容经济标。技术标。其它事项 [ ]。8.定标8.1 定标方法价格竞争定标法(较低价法):修整参数T值为[ ]%(0至20%),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第N低价法):修N为[ ](不大于3),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价格竞争定标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直接票决定标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票决规则为■ 一次票决法/逐轮淘汰法/其它[ ]。集体议事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集体议事法规则》。竞争性磋商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竞争性磋商法规则》。候选投标人数量为[ ]名(不少于3名)。磋商内容为 投标报价/技术方案/其它[ ],第一轮票决规则为一次票决法,第二轮票决规则为逐轮淘汰法。其它事项 [ ]。8.2 考察、质询、清标定标前招标人不组织考察、质询、清标。评标后定标前招标人将所有对入围定标环节的投标人进行 考察/质询/清标(可多选),内容为见招标文件第二章《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其它事项 [ ]。9.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第 11 页/共 54 页9.1 招标公告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发布。在[ ]发布。其它事项 [ 如有修改或补充,以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为准。]10.招标议程安排10.1 招标议程安排请投标人自行登录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ggzy.zhuhai.gov.cn)查询。其它事项 [ ]。11.投标有效期限11.1 投标有效期限投标截止之后 30天/60天/■90天/[ ]天。其它事项 [ ]。12.投标费用12.1 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招标代理服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算的标准收费×62.5%收取。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2.2 其他费用[ ]元。由招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费用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其它事项 [ ]。13.投标文件13.1 投标文件组成投标报价。(直接在交易系统中填写并加密)。投标保函/保单,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以适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其它事项 1.投标保函,正本一份,单独密封在一个包装内(仅适用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2.除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为纸质文件外,其它投标文件均为电子文档。13.2 格式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其它事项 [ ]。13.3 投标报价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报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必须与经济标书中的投标报价总价金额或费率一致。13.4 资格函件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5 技术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技术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13.6 经济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经济标评审要素表》内容编制。其它事项 [ ]。第 12 页/共 54 页13.7 业绩信誉标书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格式要求和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内容编制。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评标过程不作评审,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不作业绩信誉标书要求。其它事项 [ ]。14.各类人员组成14.1 招标人工作人员招标人工作人员由[ 3 ]名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0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3 ]名。其它事项 [ ]。14.2 招标人监督小组招标人监督小组由[ 2 ]名(不少于2名)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3 资格审查委员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由[ 5 ]名(一般项目为三人以上单数,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为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中招标人委派[ 5 ]名,招标代理机构委派[ 0 ]名(一般项目不得超过总人数的三分之一,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委派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其它事项 [ ]。14.4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其它事项 [ ]。14.5 定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由[ 5 ]名(五人以上单数)成员组成。本项目由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组建定标委员会定标/本项目不组建定标委员会,授权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定标(适用价格竞争定标法)。其它事项 [ ]。15.投标报价15.1 投标报价方式■工程量清单报价/其它方式[ ]。其它事项 [ 1.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中应包括完成该项目并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安全、进度目标所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招标代理服务费、建筑材料、赶工措施费、施工机械、超大件和超重件运输、二次运输费等以及施工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均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投标人错计、漏报或不报,招标人将视为有关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其他单价及合价中而不予支付。 3.招标工程量清单的项目、数量及格式不得修改。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逐项填写单价及合价。否则,一旦中标,招标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 4.税金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按规定填报。 ]15.2 成本参考线使用[ ]部门公布的成本参考线。投标总价成本参考线为[ ]元。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本参考线》。不设成本参考线。其它事项 [ ]。15.3 项目措施费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以“项”列清单报价。由于设计变更或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产生的其他措施项目费,按照[ ]结算。其它事项 [ 1.完成招标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所有措施费用,投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列清单报价。 2.工程变更、签证引起措施项目变化的,按照以下规定调整项目措施费: a、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可计算工程量子目的措施费,如发生变化,工程量按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差计算,单价调整方式按合同约定变更单价调整方式; b、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按 2018 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规定的计价费率及对应计价基数调整;其它所有以费率计算的措施项目费按其基数变化乘以相应中标费率调整。除上述约定外,本工程招标图纸范围内措施费不予调整。 3.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偏差及漏项导致的措施费变化不予调整。 4.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全部工程停建:措施项目费按已完成工程量的比例计算。 5.在施工过程中,中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防台风、防暴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措施,经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或监理检查后,认为不能保证工程安全、工程质量及施工工期时,中标人应按照建设、质量、安全等行政主管部门、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的意见对方案和措施进行完善和整改,但费用不予调整。 ]。第 13 页/共 54 页15.4 暂列金额按照[ 3195000.00 ]元报价,按照实际发生额结算。其它事项 [ 1.暂列金额不参与竞标,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金额填报,多报、少报或未报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暂列金额结算时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算,按本招标文件专用条款“16.15造价调整方式”约定设计变更造价的计价原则进行计价。 ]15.5 暂估价按照[ ]元报价。暂估价使用范围 [ ]。暂估价部分发包方式: 由中标人发包/由招标人发包/其它方式[ ]。 暂估价部分预算金额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的属于应当招标范围的,应当通过招标进行发包。15.6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所需的所有费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按照[ 2290287.70 ]元报价,不得竞争。其它事项 [ 1.上述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所有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之和,投标人报价时各单位工程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须按照招标工程量清单已给出价格填报。 2.中标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规定范围内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内容,施工场地内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存在空白。 3.中标人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不完善且经招标人指出后仍不整改的,招标人有权按规定标准自行落实完善,发生费用按责任划分从中标人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中扣除。 ]15.7 计算误差风险投标人认为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计算错误的应当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 10 ]天或在招标人和所有投标人共同认可的时间之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否则,一旦中标,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在+[ 3 ]%或-[ 3 ]%之内的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 ]。16.合同16.1 合同文本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使用广东省建设厅监制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用招标文件所附的合同文本。其它事项 [ 合同版本由招标人提供 ]。16.2 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其它事项 [ 1.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中标人对整个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建设工期、生产成本等负总承包责任。 2.本项目采用固定总价,投标报价文件包含投标总价及综合单价,投标总价为合同总价。合同总价在招标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的风险范围之内不可调整。 ]。16.3 分包规定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所有内容,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应当自行完成应当由中标人完成的合同的主要内容,次要内容若需分包应当符合分包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分包手续。分包条件 [ 1.分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2.分包单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 ]其它事项 [ 中标人专业分包选择须经招标人审批备案。中标人负责对全部招标人发包的专业工程的总包管理及配合,以及招标文件及施工总承包合同明确约定的其他工作的管理。 ]第 14 页/共 54 页16.4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要求 [ 项目管理人员专业及人数不低于珠规建[2010]48号文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规定,且不得低于以下要求:拟派管理团队不少于12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符合招标文件5.1资格要求且与投标项目负责人一致),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须具有工程技术中级或以上职称),专项技术负责人1名(机电类中级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2名(须具有安全能力考核证书)。其他人员由中标人根据实际施工需要自行安排,且须满足粤建市[2009]8号文及珠规建【2010】48号文的有关规定。 ]中标人若需变更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条件 [ 满足珠规建建 [2010]48 号文等有关规定并征得招标人同意,且变更后的人员持证水平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水平。 ]。其它事项 [ 1.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名单,并保证其具备履行本工程的相应资质及能力。若中标人提供的项目管理人员无法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或增加,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中标人若需变更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应当符合变更条件,征得招标人同意,按照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如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招标人保留单方面解除合同的权利。 3.除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第九条说明的情况外,如变更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向招标人支付50000元/次的违约金,变更其他施工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须向招标人支付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4.中标人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即项目团队人员)每周应保证在现场的工作时间不少于5天,并且保证现场每天有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在场,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违约,须向招标人支付2000元/天/人违约金。 5.中标人项目管理机构成员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工作效果达不到招标人的要求或投标文件的承诺,或工作态度存在严重不足,不适应现场工作需要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撤换,中标人必须在7天内无条件撤换,拟更换管理人员资质不得低于原有人员资质且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擅自更换人员的违约金标准承担违约责任。 6.中标人需视工程进展情况和招标人的要求,调整相关驻场人数。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招标人提出增加施工人员的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7.根据《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粤建规范〔2018〕1号)要求,中标人应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管理。 8.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参与资格审查。 ]16.5 主要机械设备要求中标人投入的主要机械设备需满足施工要求其它事项 [ ]。16.6 工期要求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270日历天(节假日包含在内),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签发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措施:实际工期比合同工期每提前[ ]天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工期拖延每拖延[ ]天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1.节点完成工期要求如下: (1)南楼(除发热门诊)、西楼结构加固工程及外窗安装、外立面施工、室内安装工程施工工期:2021年11月15日前; (2)南楼(除发热门诊)、西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工期:2021年11月30日; (3)东楼结构加固工程、扩建部份和东楼、门诊1号楼室内装修工程施工工期:2022年5月20日前: (4)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本次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验收。 2.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提交进场计划及施工组织设计等。 3.接到招标人或监理单位进场施工指令后3天内,进场进行相应施工。 4.如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做如下违约处理:每延误1天处以1万元违约金,最高不超过30万元。招标人可根据情况记入诚信登记记录。 5.由于招标人原因或不可抗力造成工期逾期的,与之有关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中标人均不得提出索赔,经招标人同意,可顺延工期。因政策性原因或工程款拨付等原因,由招标人发出停工通知的,停工期间不支付工地看护费用及其他任何补偿,施工工期须招标人确认后予以顺延。第 15 页/共 54 页16.7工程质量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优良样板工程。措施:达到质量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质量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1.工程质量标准: (1)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相关技术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与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涉及医疗专项类评审及验收通过,并取得相应证书; (3)满足专业工程技术需求书的相关参数要求,获得相关专业工程验收证书。 2.编制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并提交监理审批,严格按照质量管理制度文件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在管理制度、施工方案、技术交底、工序自检、自检合格报验等每个环节把控项目质量。未按要求执行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20000元/次的违约金。 3.按规定编制各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审批,严格按相关施工方案管理实施。未按审批方案执行,并经招标人或项目监理指出,仍未整改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20000元/次的违约金。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采取相关补救措施,直至消除质量隐患并符合质量要求,多次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者,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支付50000元/次的违约金,并作为诚信记录依据,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5.因质量问题由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或项目监理等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的,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并记入诚信记录作为信誉考核依据。除此之外,中标人还需每次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50万元;属一般责任事故,每次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3万元,属较大责任事故每次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万元,属重大责任事故每次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50万元,责任事故的划分标准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且工期不顺延。 ]第 16 页/共 54 页16.8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要求:合格。标准:执行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验收评审标准。目标:争创[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措施:达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招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中标人奖励,由于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生产事故中标人按照[ ]标准予以招标人赔偿。其它事项 [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1.遵守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相关行业、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施工管理要求,对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卫生、应急处置全面负责。 2.全面了解本工程的图纸和资料,进行现场勘察,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授预案。按规定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和各专项施工方案并提交监理、招标人审批,严格按相关方案管理实施。 3.设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照《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按照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会议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制度、消防管理制度、防风防汛管理制度、职业健康卫生管理制度、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安全档案管理制度、防尘治理(六个100%)管理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制度工作要求并形成管理档案。 5.按规定为作业人员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统一购买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自本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6.开展施工风险源辨识,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和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7.安全生产费用作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需专款专用,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得挪作他用。 8.项目负责人每周至少开展一次施工现场带班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记录档案(含影像资料)。9.按要求制定消防、防风防汛及相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应急救援预案应与招标人制定的应急预案相对应。 10.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立即妥善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规定及时、如实向招标人、行业及属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11.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如果不能达到要求而返工,中标人应无条件承担所有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中标人拒绝返工的,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其他有资质的单位完成,中标人应承担相关费用,并不得有异议。 12.中标人需充分考虑本项目的气象及周边构建筑物和既有市政管网、医院内部管网的影响,本项目涉及的周边构建筑物、市政管网、医院内部管网包括但不限于:供水、供电、燃气、地下电缆,以及楼内水、电、通风空调、医疗氧气等。 13.执行招标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企业文化宣传管理要求。 14.进场至验收通过期间,需中标人安排施工计划并保证每天进行工完场清工作。 15.严禁立体交叉作业。作业人员使用手持机具时,严禁超负荷或带故障运转。楼层内的施工垃圾,应采取封闭的垃圾道或垃圾袋运下,不得向下抛掷。 16.根据拆除工程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应制定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车通道,保证充足的消防水源,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17.施工采用的脚手架、安全网,必须由专业人员按设计方案搭设,由有关专业人员验收后方可使用,水平作业时操作人员应保持安全距离。 18.中标人在开工前须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按规定组织专家评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通过后方可实施。专家评审会务费及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二、违约处罚 1.因施工质量问题由政府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招标人或项目监理等单位发出停工整改通知的,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支付3-5万元/次的违约金,并记入诚信记录作为信誉考核依据,工期不予顺延。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多次整改无效且情节严重者,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向招标人支付1-5万元/次的违约金,并作为诚信记录依据,同时招标人亦有权终止施工合同。 3.中标人因违反质量、安全管理要求,未及时整改被招标人约谈的,招标人可以视情况要求中标人停工整顿,并每次需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2000至20000元的违约金,发生3次以上,招标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4.由于中标人责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除按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处理外,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每次向招标人支付施工合同总价0.5%-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招标人或者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因中标人责任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除有正当合理理由外,经检查中标人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每人次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2000元违约金;项目负责人履职不到位,每次须向招标人支付人民币5000元违约金。 7.因施工安全、卫生、环保问题被媒体曝光、市民投诉或行业主管部门投诉的,中标人需向招标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0元/次。 ]。第 17 页/共 54 页16.9材料设备性能及使用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具有检验资格的部门检验合格之后方可使用。主要材料及设备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确认之后方可使用。辅助材料及设备性能必须符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现行规范及要求。其它事项 [ 1.材料使用前,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和经确认的施工图对主要材料的具体要求(规格、色泽、纹理等),向招标人提供主材样品相关资料,由使用单位、招标人、中标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单位等共同确认后,立即对主材样品相关资料进行封存。进场材料按封存的样品(标准)进行验收。 2.达不到封存样品(标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在招标人要求更换的时间内中标人仍然无法提供与样品(标准)同样质量和档次的材料,招标人有权选择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3.所有材料要提前至少30天送样给招标人选定,提前订货,由于中标人订货、送样不及时导致工期延误,所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图纸、招标清单、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规定和要求。 5.若中标人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绝其进场使用,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本工程主要辅助设备及材料的推荐品牌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主材品牌参考表》,投标人应响应或不低于招标人对主要材料设备的要求标准,中标人未在参考的品牌中选择实施的,所提供的材料及品质应不低于该参考标准,并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按参考品牌选择符合设计规范要求的产品,中标人不得有异议 ]。16.10设计以及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招标人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变更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其它事项 [ 1.招标人及本工程使用单位有权根据使用要求和工程需要对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进行变更,有权根据变更以及招标文件及承包合同约定的造价调整方式对造价进行调整,中标人必须予以执行。 2.在提供有效资料证明确实存在缺货、停产等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提出替换。替换时按以下原则进行: (1)性能和质量不低于已确认的品牌; (2)需取得招标人同意。 3.经审批同意的设计变更及材料、设备更换,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执行,若中标人拖延或拒绝执行招标人变更(或指令),招标人有权将此部分另行发包给第三方,因此增加的一切费用及造成招标人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16.11 承包风险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终止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有权要求招标人按照工程规模缩减造成的实际损失为限予以赔偿。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勘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第三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超过索赔限额导致的实际损失,招标人承担的实际损失的[ ]%,中标人承担实际损失的[ ]%。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含本数)/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之内的部分,招标人将不予调整。其它事项 [ 1.若项目缓建,中标人不得提出除工期以外的一切索赔,其停工期间工地保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机械材料二次(或多次) 进退场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在总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上述费用。 2.由于政策调整导致项目终止,招标人将按照中标人实际已完成的部分支付费用;由于项目终止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无权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 3.由于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工程规模缩减,招标人将按照缩减之后的实际工程规模支付费用,由于工程规模缩减导致中标人实际损失的,中标人无权要求招标人赔偿损失。 3.由于自然灾害、恶劣气候条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实际损失,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承担各自应承担实际损失,因中标人未做好预防措施造成的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招标人不再支付上述费用。 4.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勘察、设计图纸资料以及施工现场条件等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投标报价。 5.除招标文件规定可以调整的内容之外,合同总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得到调整。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造价调整文件等政策性调价风险由投标人在报价时考虑,结算时将不会因此而调整(政府文件要求强制性执行,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除外)。 6.若因其他客观原因,导致付款未能及时支付,中标人不能因此延误工期,由此增加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7.因中标人原因引起的招标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按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执行。 8.中标人必须科学组织施工、采取必要措施降低施工对周边居民、医院、物业及在建项目的生产、生活的影响,保障周边酒店、居民和在建项目的车辆进出通畅,如在施工过程中因中标人原因发生安全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9.中标人在施工期间及保修期间维修时必须保证施工场地内的清洁卫生,具体标准参考国家、省、市相关规范,不达到规范要求的招标人有权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或保修金。中标人在本项目施工中必须确保交通道路的清洁,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道路清扫及喷淋。因施工造成场地、道路污染的,中标人必须在当天及时清理干净;必要时,招标人可委托第三方负责清扫,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0.施工中因场地狭小及道路占用等问题引起的人员调配、材料转运、临设改迁等引起的费用增加以及因现有道路不满足施工需要,中标人应自行拓宽并恢复,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 11.建筑垃圾的运距由投标人综合考虑,中标后不作调整。 12.投标人应自行考虑本工程因外来因素等无法连续进行施工造成增加成本的风险,包第 18 页/共 54 页括但不限于市区垃圾外运时间、夜间限制施工时间、台风、暴雨、疫情防控、重大活动限制等,中标人应自行考虑相应的措施,确保本工程能按期完成,相应的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3.中标人须为医疗设备安装及医疗信息化等单位施工提供相应的作业条件,并考虑相关制约工程进展因素,报价时应予以充分考虑,相关费用不予调整。 14.中标人应考虑自身成品保护问题。对成品出现损坏,若无法确定责任方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5.由于交叉作业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6.中标人须保障施工工人的正常生活,按时支付工人工资。 17.中标人施工人员现场须实施行业主管部门要求的安全管理制度,按相关规定为本工程足额投保工程一切险(含第三者责任险)、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工伤保险等相关保险,该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中,不另行计算。当发生保险事故时,由中标人负责修复及向保险公司办理索赔事宜,招标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18.在施工过程中,若招标人或监理认为中标人不能满足施工进度要求,则招标人或监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中标人采取赶工措施,因此造成的赶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19.工程量增减及设计变更审批必须按程序进行,经招标人及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方能实施;对于审批后的设计变更,中标人不得拒绝执行。 20.施工现场统筹管理(包括:临时水电接驳、施工水电、临时施工便道、围墙、卫生设施和档案管理、竣工资料归档汇总整理等服务、垂直运输等、各安装专业综合安装方案等):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综合考虑,其他相关单位进场后与中标人签订施工配合协议及安全生产责任协议。 21.由于施工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工程、周边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市政管网、井盖损坏等的处理及相关赔偿由中标人负责。 22.中标后发生的二次设计以及深化设计,中标人须配合设计单位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引起的相关设计费用和有关手续费用由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23.工程项目竣工后,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提供8套完整的项目竣工图。 24.中标人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现场管理和量化考核,以及与相关单位积极配合,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施工合同另行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及相关损失由原中标人自行承担。 25.中标后,若招标人或使用单位需要安排培训,现场培训将在安装、调试和检测期间进行,中标人应派专人对招标人或使用单位指派的操作工人进行培训,务必使这些受训人员能胜任这些设备的运行和维护工作。所发生的相关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此费用。 26.中标人需对智能化专业图纸进行图纸会审工作,且须在智能化弱电施工前提供智能化专业深化设计图纸,中标人须负责并配合设计单位办理深化设计相关审批手续,由此引起的相关设计费用和有关手续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27.中标人应负责智能化专业涉及相关检测、测评、验收(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技防验收、通信配套设施验收、无线对讲系统备案)等所有智能化专业验收所需的工作,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相关,由中标人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若涉及第三方检测机构,须经招标人或使用单位同意。 28.若违约,按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执行,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 ]16.12 支付担保担保金额:[ ]元/中标价格的[ ]%。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16.13 履约担保担保金额:中标价格的[ 10 ]%(不大于10%)担保方式银行保函现金(采用银行转账方式)其它[ ]。其它事项 [ 1.担保方式为:项目所在地区(珠海市)的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或招标人认可的珠海市全资国有担保公司出具的不可撤销履约保函。 2.关于履约保函的相关要求: (1)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交不可撤销履约保函原件,保函有效期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如遇合同超期,中标人应在原保函失效15个工作日前完成履约保函续保手续,否则,招标人有权暂停支付合同款或在保函到期前将保函金额转为现金存入履约保证金账号。 (2)提供履约保函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退保约定: (1)提交履约保函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退还((有未决、索偿事宜除外)。 (2)提交现金履约金的,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超过总工程量的一半时退还50%履约保证金(无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天内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 4.若选择现金的则汇入履约保证金账户。 5.中标人可任选以上一种方式提交履约担保。 6.中标人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担保数额的,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中标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担保,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 8.履约保证金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东区支行 户 名:珠海格力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33700000145 ]。第 19 页/共 54 页16.14造价调整条件及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误差■ 单项/累计 超过+[ 3 ]%(不含本数)或-[ 3 ]%(不含本数)的,调整超过的部分。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造价变化, 材料价格上涨[ ] %或材料价格下降[ ]% ,调整超过的部分。/机械使用费上涨[ ] %或机械使用费下降[ ]%调整超过的部分。人工单价发生涨落的,参照合同履行期与基准日期珠海市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参考价对比的价差调整人工单价。其他事项 [ 1.由于设计、主要材料及设备变更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价格升高或降低导致的造价变化。 2.由于工程商洽造成工程量增加或减少导致的造价变化。 3.由于市场因素导致主材(砌块、砂、碎石、石屑(石粉)、水泥、钢材、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价格波动时,以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月材料价的加权平均价与编制招标预算时《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相对比,其波动范围不超过±3%时,差价不予调整;当波动范围超过±3%时,结算时仅调整超出±3%部分及税金,不计取其他费用且不参与下浮,主材工程量按定额消耗量计取。如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可调差主材材料价计价依据不足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明确。 4.图纸与标底清单相应的项目特征内容发生矛盾时,若为图纸未明确做法而引起的标底漏算或误算,重新明确图纸,按设计变更实施,按实结算。若图纸做法明确,对应清单项目特征内容有误,则按实结算。若标底已考虑某项内容,但图纸未明确,则在施工过程中重新明确图纸,按变更处理,按实结算。 5.结算时,重复计算的工程量全部扣除,计价原则按标底计价原则乘以中标降幅系数。 6.本项目预算中的人工费动态调整系数按1.0,机上人工按230元/工日。如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各月人工费动态调整系数及机上人工单价的加权平均值相比预算有波动的,人工价差计取相应的税金后列入结算,不计取其他费用且不参与下浮,机上人工消耗量按定额消耗量计取。 7.非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符合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规定并经招标人与监理单位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增减、设计变更或工作联系单予以调整,由中标人原因造成的或不符合政府投资管理条例规定的造价增加均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 ]16.15 造价调整方式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中标人投标报价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的综合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相对预算降幅=(预算价-中标价格)/(预算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最高投标限价-中标价格)/(最高投标限价-不可竞争费用)X100%)计算。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财政部门审定预算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乘以相对预算降幅计算,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及中标降幅计算。本工程以政府相关部门审核或审计结果作为竣工结算依据。其它事项 [ 1.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有类似单价的参照类似单价计算,中标人投标报价中无类似单价的,按照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及中标降幅(中标降幅=1-(中标价-暂列金额)/(财政部门审定的预算编制价-暂列金额)×100%)计算。 2.预算中未列的主要材料价格参考施工期间《珠海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单价计算;《珠海工程造价信息》未列材料,可由招标人、中标人、监理单位和预算编制单位及政府相关部门共同确认。 ]16.16 合同价款支付预付款 预付款为中标价(不含暂列金额)的10%,合同签订并在招标人认为满足进场条件后向市财政局申报支付,同时提交等额预付款担保,并在开工后的前2次进度款中等额扣回。进度款 每月按当月核定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0%上报市财政局审批拨付工程进度款;结算款 资料移交档案馆且提交结算及其它资料,结算审定并资料移交完成后,上报市财政局审批拨付至结算审定价的97%。保修金 保修金为财政部门审定结算价的3%,由招标人与中标人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保修金在项目缺陷责任期(两年)满后无息返还,返还期限及金额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明确。其它事项 1.凡本项目有关付款,中标人均须于付款时间前,至少提前五个工作日向招标人提交经有关各方确认的付款申请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等额有效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时间、税率等)等相关资料并经招标人审查通过,否则,招标人有权顺延付款或扣除相应的税金后支付,由此造成的付款延误相关的全部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本项目所使用资金为财政性资金,具体支付流程按财政资金规定的支付流程办理。如因审计等政府相关部门审查、财政支付流程等引起的款项支付期延误的,相关款项支付的日期顺延,中标人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延长工期、增加费用或要求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3.执行《珠海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保证金和支付专户管理办法》(珠规建建规〔2017〕1号)、《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专户相关事宜的通知》(珠建市〔2019〕36号)及《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工作的通知》(珠建市〔2021〕12号)有关规定,具体事项在合同签订时约定。17.签订合同第 20 页/共 54 页17.1 签订合同时间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 15天/■30天/[ ]天。其它事项 [ ]。18.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18.1投标人数量不足处理方式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按照以下方式处理: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将该情况公示三个工作日后,若存在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从具有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否则,按规定直接发包或重新招标(仅适用非第一次招标的情况)。其它事项 [ 本次招标失败,按规定重新招标 ]。19.废除中标19.1 废除中标责任由于中标人原因被废除中标,中标人将至少承担下列责任: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重新确定中标人的中标价格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高于原中标价格的部分视为中标人违约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可以要求中标人予以赔偿。承担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其它损失。其它事项 [ ]。19.2 废除中标处理办法由于中标人放弃中标或中标人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被废除中标的,招标人将按照下列方式处理:采用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方法,由原定标委员会从评审合格的其他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重新组织招标。其它事项 [ ]。20.附件列表20.1 附件项目建议书[ ]份,附件编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份,附件编号:[ ]。规划设计要求[ ]份,附件编号:[ ]。地形图[ ]份,附件编号:[ ]。建设用地红(蓝)线图[ ]份,附件编号:[ ]。项目位置示意图[ ]份,附件编号:[ ]。地质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水文资料[ ]份[ ]页,附件编号:[ ]。勘察文件[ 1 ]份[ ]页,附件编号:[ ]。设计文件[ 1 ]份[ ]页,附件编号:[ ]。招标工程量清单[ 1 ]份,附件编号:[ ]。其它文件 [ 附件1:《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品牌参考表》;附件2:《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内装材料手册》; 附件3:《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电梯技术参数》。 ]21.需要在专项条款说明的其它事项第 21 页/共 54 页21.1 说明事项说明内容 [ 1.建设档案资料管理要求 为加强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特对施工单位档案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纸、图纸会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隐蔽资料、分部分项验收资料等)做出如下要求: 1.1档案收发文管理: (1)中标人所有文件资料签收发人均为发函授权的合同有效签收发人;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分包单位的文件资料需在监理单位、招标人流转的,均须由合同有效签收发人进行收发。 (2)中标人专职资料员对承包范围内所有的工程档案文件按类别进行分类编号、分类管理,并建立台账,以便于查阅。中标人专职资料员对所发出、收到的工程档案文件均应有收发文记录,以确保工程文件的追溯性。 (3)监理单位或招标人发出的业务联系函或其他指令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监理联系函、整改通知单等),中标人须2个日历天内回复。中标人档案流转流程及要求具体以招标人、监理单位档案管理过程交底要求(下发交底纪要)为准。 1.2施工图纸、图纸会审: (1)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须免费向中标人发放四套施工图纸和二套工程变更资料。中标人不能把供本项目用的合同文件、图纸及补充资料作本项目以外的用途。(2)中标人在施工图领取后,应及时读图,14天内汇总图纸中漏、缺、错、冲突的问题,报请招标人组织图纸会审。项目开工后,对于漏、缺、错、冲突的图纸,中标单位技术负责人有义务及时督促和跟踪出图。图纸领取后,中标人专职资料员应及时登记,并记录图纸领取时间,同时发放到相关施工人员手中,便于指导现场施工。 (3)中标人需建立整个项目的机电管线综合图,利用设计院的机电图纸进行施工二次深化设计,并将成果提交招标人,接受招标人监督管理。 1.3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管理: (1)中标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包含但不限于分阶段平面布置图、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在确保工期、质量的情况下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施工方法、程序、分段、分片、分层交叉作业所需要时间、材料及劳动力进场时间、退场时间),给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审批认可。若在施工期间有特殊情况(如政府宏观调控、重大设计修改等)发生,中标人须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要求修改其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表,并在7个日历天内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包括修改)的提交及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的认可皆不会减轻或免除中标人在合同中的任务和责任。 (2)总承包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所需的施工方案及专项方案须在该方案包含的工程施工前30个日历天内由中标人制定或审批后报送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应回复或审批相关的文件或意见,方案审批完成后方可进行该部分内容施工。 (3)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可通过书面要求中标人编制相关的工程施工方案、成品保护方案、实测实量实施方案、临时专项方案等,中标人须在收到通知7个日历天内上报。 1.4竣工档案类管理: (1)中标人每月报送进度款时,需将本月所完成承包范围所有工程内容的相关资料归档完成并备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查阅。进度款签署前须将已完成的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资料(包含但不限于竣工档案所需的过程资料)移交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各一份原件备档。 (2)移交招标人的工程档案应为原件。竣工档案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且必须满足档案馆验收接收要求。总承包商在申请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应按照有关管理机构的要求以及政府关于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整理和装订全套竣工资料(含竣工图)并保证其正确性、有效性和完整性。除招标人或监理单位特殊要求外均按照珠海市建设档案管理机构要求装订成册6套。竣工资料后期与主体装修工程合并通过当地档案馆验收合格后,方为达到合格标准。 (3)中标人分别向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招标人要求的第三方、档案馆提供资料,按招标人、监理单位及招标人要求的第三方、档案馆的要求准备、编制、审核、整理和装订竣工资料(含竣工图)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4)需要移交招标人办理结算的竣工档案按照招标人结算办理要求进行单独组卷。招标人在进行各单项验收时,中标人应配合提交用于各单项验收所需的竣工图。 2.其他要求 2.1周报及例会要求: 每周工程例会,中标人须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提交施工周报(包含但不限于:详细说明工程的本周进度、下周计划、同招标人要求的总体/专项计划的对比分析以及需要采取的补救措施,本周现场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整改回复,实测实量本周情况,下周计划停止点报验、见证点报验情况,下周计划进场材料,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监理单位协调事宜等)。 2.2工程例会及各项会议纪律: 每周工程例会,总承包单位参加人员包含但不仅限于:项目经理、项目执行经理、生产经理、安全部门负责人、质量部门负责人、技术部门负责人、专职资料员及各分包单位的项目经理和主要负责人等。会议纪律及相关罚则以招标人和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要求为准。 2.3计划提交: 每月中标人的月度计划需根据招标人及其委托的监理单位要求的进度进行拟定,并明确每项责任人。每月月度计划报送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4台账的建立: 中标人需建立资料管理台账,包含但不限于:图纸及变更等相关技术性文件,各类隐蔽验收、子分部分项质量报告,总承包商与分包商、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等合作方来往函件、各项交底纪要、会议纪要,材料进场及验收、抽检记录等。 2.5材料相关资料管理要求: 中标人须建立材料计划(含合同承包范围内其他分包商的材料计划)并每月随月进度计划报送,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材料的规格数量、进场时间、报验/送检时间、获取检测报告时间等。 ]其它事项 [ ]。21.2 ; ;:第 22 页/共 54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二、要素与规则提示招标人:本章第(一)至(五)节表格中,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情况和《建设工程招标文件评审要素设置规则》自行设置评审要素。本章第(六)至(十四)节不得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对相关规则进行调整,需在招标文件备案前将相关规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后,增加新的章节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的相关条款中进行标识。 (一)资格审查要素表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1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1项要求,提交方式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4.2项和第四章第9项要求。1.以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以交易中心系统到账情况为准; 2.以纸质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除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外,资格函件中须提交银行保函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彩色扫描件PDF 格式、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的关于保函业务统一管理的情况说明函(如由基本账户上一级银行机构开具银行保函的须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PDF格式; 3.以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直接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向交易系统提交电子保函、保单,无需再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不短于投标有效期。按照规定格式在资格函件中提供。囗合格囗不合格3独立法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营业执照若为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4 资质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资质证书彩色扫描件,资质证书若为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5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和身份证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6安全生产许可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许可证若为电子证书,则提供电子证书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第 23 页/共 54 页7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广东建设信息网上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正常登记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8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珠海市建设业务管理系统诚信信息登记情况为审批通过的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9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或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结果彩色网页截图。囗合格囗不合格10投标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囗合格囗不合格11其它不合规情况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做无效投标情况处理的情况。囗合格囗不合格12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彩色扫描件。囗合格囗不合格资格审查结论: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序号资格审查要素审查标准 资格函件证明材料审查结论不合格原因备注资格审查委员会 资格审查日期: 年 月 日说明:1.本表适用于资格审查委员会集体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资格函件,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资格函件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资格审查结论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任一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为不合格的,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所有资格审查要素审查结论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 第 24 页/共 54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二)经济标评标要素表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 评价等级不合格原因1 特征码检查 MAC地址、硬盘序列号和软件狗号非空白且唯一。 囗合格 囗不合格2 符合性检查1.工程量清单编码与招标文件一致2.工程量清单名称与招标文件一致3.工程量清单特征描述与招标文件一致4.工程量清单单位与招标文件一致5.工程量清单工程量与招标文件一致6.没有出现漏项、增项情况囗合格 囗不合格3 一致性检查1.清单合价=清单综合单价*清单工程量; 2.分部分项合计=全部清单的合价; 3.单位工程总价=分部分项+措施项目+其它项目+税金; 4.工程项目总价=全部单位工程总价 其它费用; 5.投标书税金费率=最高投标限价税金费率; 6.投标书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最高投标限价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 7.投标书暂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暂列金额; 8.投标书计日工数量=最高投标限价计日工数量; 9.投标书专业工程暂估价=最高投标限价专业工程暂估价;囗合格 囗不合格4 投标报价 交易系统内投标报价与XML文件报价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5 单位名称 XML文件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囗合格 囗不合格6 工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7 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囗合格 囗不合格8 其他不符合情况 不存在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招标文件第三章规定的其它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况。 囗合格 囗不合格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附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文件并按照评审要求编制经济标书,经济标书应使用XML2.0格式 。3.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或本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不得以其它理由认定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中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 (三)技术标评标要素表 第 25 页/共 54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内容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1 工程总体概述 对项目的总体认识、论述过程、总体组织设计、计划及综合措施情况。2施工组织方案、工程重点难点与技术措施工程重点难点剖析,及对应施工组织方案制定,施工方法、技术措施和施工关键技术工艺把握及应用情况,相应的施工组织方案、技术措施对施工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工期等情况。3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质量管理体系和材料采购、过程控制及检验、分项措施情况。4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安全管理体系,单位工程安全防护方案、防护措施情况。5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全面落实工地扬尘、噪音、废水、废物等污染防治、处理等的措施情况。6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工程进度计划、关键路径和进度控制措施情况。7 资源配备计划 工、料、机配备:主要机械设备、劳动力、施工机具、周转材料、安全防护用品需求等计划表及相关说明。8 合理化建议 结合实际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综合评价等级:囗合格 囗不合格 不合格原因评标专家 评标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本表适用于评标专家独立评审使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技术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技术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指出各评标要素的优点、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事项。4.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级,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 (四)业绩信誉要素表 序号 要素名称 内容说明 参考证明材料 备注1 类似工程业绩 过往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情况。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等。 提供不超过三项。2 其它代表性业绩投标人的其它代表性业绩情况。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报告关键页等。 提供不超过三项。3 纳税状况 投标人近三年来的纳税状况。 纳税证明等。4 企业获奖情况 投标人近年来的企业获奖情况。 获奖证书等。提供不超过三项,仅提供与工程施工有关的获奖。5 机构状况 投标人派驻项目地机构状况 营业执照。第 26 页/共 54 页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备注:1.业绩、信誉不作规模、数量、等级等下限要求,获奖情况不限定奖项。投标人自行选择最具代表性的业绩、信誉编制业绩信誉标书,投标文件中业绩、信誉数量超过本表规定数量的,招标人将按规定项数选取投标文件中顺序靠前的的业绩、信誉编入定标资料一览表。2.投标人应当在交易系统中按照本要素表逐项编制业绩信誉标书,并通过交易系统生成业绩信誉标书电子文档并加盖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3.评标委员会不对业绩信誉标书进行评审。4.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提供的业绩信誉情况将随评标公示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考察、质询、清标要素表 考察序号 考察要素 具体考察内容 备注质询序号 质询要素 质询对象 质询内容 备注清标序号 清标要素 清标内容 备注 备注: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2项规定进行考察、质询或清标工作的,考察、质询和清标工作在评标后、定标前由招标人自行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相应报告。 (六)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量,在各自的选票上选取相同数量的投标人。投标人根据得票数由高到低进行排名,选取规定数量的推荐入围投标人。3.投票结果排序出现并列情形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低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入围者。若仍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时,对此并列的投标人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二次投票确定入围者,票数为这些投标人中的入围名额,以此类推直至产生全部入围名额。若此过程中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入围名额时,改用逐轮淘汰法确定入围者,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4.资格审查委员会投票时应当注明投票理由。 第 27 页/共 54 页(七)较低价排序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较低价排序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剩余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将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其中最低的投标报价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5.1 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4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5.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6.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八)合理低价排序法一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一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再根据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中确定的基准价下浮率P,计算入围评审基准价(评标基准价=X(1-P))。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第 28 页/共 54 页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 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九)合理低价排序法二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采用合理低价排序法二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高和最低的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去掉的投标人不再参与后续计算、排序与入围。去掉后投标人数量不足入围人数的,省略此环节。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修整的结果时,在后续计算时去掉规定数量的报价,但该投标报价相同的所有投标人均正常参与后续排序与入围。4.计算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X。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以X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若投标报价低于X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X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Y,以Y作为入围评审基准价。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两侧排序的,按照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由低到高的顺序,对投标人进行排序。投标报价与入围评审基准价之差的绝对值相同时,投标报价低者排序在前。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上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6.1 对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6.2 对投标报价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低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7.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排序方式为向下排序的,投标人排序方式如下:7.1 对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最前。7.2 对投标报价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序。该部分投标人排序在投标报价不高于入围评审基准价的投标人之后。8.设有成本参考价且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投标人信用评价等级的项目中,排序前N名的投标人中投标报价总价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大于N的50%时,按照以下规则对本规则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选取方式进行调整:8.1 在投标人中按照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上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2 将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根据本规则第5、6或7条确定的排序,按照N的50%的名额(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选取排名靠前的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8.3.投标报价总价不低于成本参考价的投标人数量不足N的50%时,不足名额按照投标报价由高到低顺序在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9.出现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时,排序并列。存在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分级选取法规则第 29 页/共 54 页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采用分级选取法的,在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适用本规则。2.已通过部分推荐入围方式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和价格竞争环节中按照修整系数去掉的投标人不参与本规则计算和入围,本规则所称入围人数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入围人数减去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的推荐入围投标人数,记为入围人数N。3.本规则所称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指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6.3项确定的排序方法和招标文件第二章对应的排序规则确定的投标人排序。4.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入围轮次和各轮入围人数,选取入围评标环节的投标人的方法如下:4.1 在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一轮入围投标人。4.2 在剩余的信用评价等级为最高级的投标人和信用评价等级为第二高级的投标人中,按照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由前到后的顺序,选取规定人数的第二轮入围投标人。4.3 以此类推,完成后续轮次的选取,直至完成所有轮次选取,产生完整的入围名单。4.4 在任一轮选取中可供选取的投标人数量不足本轮入围人数的,所有可供选取的投标人均入围评标环节,不足名额在下一轮选取时补足。4.5 在任一轮抽取中,存在排序相同且影响入围结果的情况时,此并列的投标人中信用等级高者优先。若信用等级也相同的,不受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6.4项规定的入围投标环节的名额和本轮选取名额限制,全部入围评标环节。 (十一)价格竞争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较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去掉投标报价最低的百分之T(T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修整系数,去掉的人数不能整除时向下取整)后,投标报价最低者中标。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第N低价法的(N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中确定),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名第N名者中标。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价格竞争方法为合理低价法的,在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中,计算投标报价算术平均价,若投标报价低于该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小于五家时,投标报价低于且最接近该算术平均值者中标。若投标报价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数量不小于五家时,再计算低于第一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确定低于并且最接近第二次算术平均值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在两次算术平均值计算中若出现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报价相同的情况,即按照本规则第5点规定原则在所有参与本次计算的投标人中产生中标人。5.出现投标报价相同且影响中标结果的情况时,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的信用评价等级高者中标,若信用等级也相同或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不使用信用评价等级时,由投标人进行抽签,签号最大者中标。 (十二)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直接票决定标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一次票决法的,票决方式如下:2.1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一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且过半数的投标人为中标人。2.2当没有投标人得票超过半数时,选择得票最多的2个投标人(按上一轮得票多少的顺序选择,出现平票且影响二次投标范围的情形时,所有平票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作为二次投票的范围,直至出现得票过半数的投标人为止。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参与最后一轮票决的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规则同本规则3.2。第 30 页/共 54 页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票决方法为逐轮淘汰法的,票决方式如下:3.1 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3个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3个投标人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在确定第3个投标人时如果出现平票的,则得票相同的投标人一并进入下一轮的淘汰投票。3.2 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淘汰单位时,下一轮投票中定标委员会每人增加一票。根据前述规则,直至剩余1名投标人为中标人。4.定标委员会成员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选票范本参照以下格式。 一次票决定标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首轮选票招标项目名称:支持的投标人 支持理由1 2 3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逐轮淘汰定标淘汰阶段选票招标项目名称: 淘汰的投标人 淘汰理由 定标委员签名: 时间: (十三)集体议事法规则 1.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规定采用集体议事法的,适用本规则。2.由招标人组建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由定标委员会组长最终确定中标人。所有参加会议的定标委员会成员的意见应当作书面记录,并由定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确认。采用集体议事法定标的,定标委员会组长应当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担任。 (十四)竞争性磋商法规则第 31 页/共 54 页 1.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法的,适用本规则。2.招标人组建的定标委员会在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中,以每人投票支持与第一章第8.1项规定的候选投标人数量相同的投标人的方式,得票最多的规定数量投标人成为候选投标人进入磋商环节。若出现平票且影响候选投标人产生结果时,该并列的投标人一并纳入下一轮的投票范围,由定标委员会投票直至产生规定数量的候选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规则处理,如出现连续两轮投票情况完全相同而无法确定候选投标人时,改用逐轮淘汰法在平票的投标人中确定候选投标人,规则参照本招标文件直接票决定标法规则3.2。3.由定标委员会在规定时间内分别与各候选投标人进行磋商,定标委员会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各候选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候选投标人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范围应当严格控制在招标文件第一章8.1项规定内容之中。4.磋商完成后,候选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结果,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之前,在招标公告规定地点提交二次响应文件。候选投标人未提交二次响应文件的,视为候选投标人放弃二次响应机会,所有磋商内容均以投标文件内容为准。5.完成磋商和二次响应后,定标委员会以逐轮淘汰的票决方法确定中标人。原则上每轮淘汰1名投标人。各轮投票时,每人投1个淘汰单位,该轮得票最多的投标人被淘汰。得票最多的投标人不止1个时,一并加以淘汰,但必须确保第一次淘汰之后剩余的投标人不少于2名,否则在得票最多的几个投标人中按前述规则进行二次淘汰,剩余的投标人进入下一轮淘汰投票。6.定标委员会成员每次投票时应注明投票理由。第 32 页/共 54 页三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如招标文件的修改或答疑文件中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章节内容,将新增否决性条款摘要列入本章节,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提示投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本章节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修改、答疑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取消投标资格的情形1.1 拒绝服从招标议程安排;1.2 存在违反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管理制度或会议纪律的行为被指出之后仍然拒绝纠正;1.3 存在澄清与答辩情形以外的对招标人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定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行为。 2.拒绝投标的情形招标人拒绝存在以下情形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拟派项目管理人员的投标:2.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贿赂犯罪记录;2.2 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2.3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投标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4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受到相关部门行政处罚;2.5 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珠海市相关部门责令停工整改且在停工期内的或者责令改正而未改正,停工情况以开标当天上午5时的情况为准,此后发生的停工或复工情况不影响投标资格;2.6 为失信被执行人(仅适用于政府投资项目);2.7 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2项规定的情形;2.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在资格审查、评标、定标或者中标后发现投标人在投标时存在以上情形的,招标人仍可以取消该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在开标阶段不予受理的情形3.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投标;3.2 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保函/保单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3.3 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第 33 页/共 54 页3.4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3.5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或投标报价格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 4.围标串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按废标处理外,招标人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做出处理:4.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4.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4.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其它成员存在相同人员;4.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4.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4.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了规定格式及内容之外的其它格式、内容相同或者大量雷同;4.7 经济标书特征码非唯一;4.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围标串标情形。存在于开标过程、资格函件的情形由资格审查委员会认定,存在于投标报价、技术标书、经济标书的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定标委员会可以就存在于各类标书的情形进行复核,发现异常情况可通过招标人向建设主管部门申请要求重新评审。 5.无效投标文件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而让该投标文件退出招标程序。经确认的无效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使之成为具有符合性的投标文件:5.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加盖投标人企业公章(含电子公章),或没有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含电子签章);5.2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投标文件无法读取,或主要内容不够完整或关键字迹无法辨认;5.3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或有弄虚作假投标嫌疑;5.4 投标人拒不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投标人未在限时内按照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5.5 投标文件中存在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它实质性条件;5.6 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的,或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的;5.7 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5.8 未按照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9 未按照经济标评标要素表或技术标评标要素表逐项编制投标文件或编制的投标文件要素与要素表不对应;5.10 经济标或技术标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5.11 投标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5.12 投标文件中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应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的情形。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11、5.12项进行认定,评标委员会应当就5.1、5.2、5.3、5.4、5.5、5.6、5.7、5.8、5.9、5.10、5.11项认定。应用5.12项认定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时,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第 34 页/共 54 页四、通用条款提示招标人:本章内容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总则1.1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所指国家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1.2招标投标相关的语言均应当使用中文(汉语,下同)及阿拉伯数字,必要或生僻的专业名词使用其他语言的应当附有中文注释。1.3招标投标相关的计量均应当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除特别注明之外,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涉及货币皆为人民币。1.4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所指天均为日历天,工作日均为国家机关法定工作日,时间均为北京时间。除特别注明外,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资格条件、业绩信誉条件等内容中“前X年”、“前X月”等时间均自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当月开始计算。1.5投标人提供的通讯方式应当为招标人可以实现的通讯方式。否则,招标人将不承担文件、材料无法及时送达或相关信息无法及时告知的责任。1.6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利归于招标人,解释的顺序按照发出时间的相反顺序。1.7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招标项目的情况及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可以提供的真实情况及数据,投标人由此作出的理解及结论,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由于招标内容发生变化,导致原已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符合招标内容变化之后的投标资格无法继续参加投标的,将退还投标人已支付给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费用,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8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适用公开招标)及招标文件目录载明的所有文件、材料,以及招标人向投标人发出或提供的其他与招标投标相关的所有文件、材料。招标文件将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或交易系统发布。1.9投标人应当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投标人未能仔细检查、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或未能及时发现招标文件存在缺页或错误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1.10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表述歧义、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错误或其他需要招标人予以澄清的问题,应当于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10天通过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对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将在投标截止之前至少提前7天集中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予以澄清或说明,澄清或说明将不会透露问题的来源。招标人无法及时予以澄清或说明的将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之内提出问题的,视为投标人已充分理解招标文件所有内容,一旦递交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已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1.1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之前,招标人可以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招标文件修改公告,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人修改招标文件未及时发布公告的,将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适当顺延投标截止时间。1.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可以于招标公告中载明的时间及地址参加现场踏勘,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及签署合同可能需要的情况及数据。投标人参加现场踏勘、答疑会议的费用以及责任、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未参加现场踏勘导致投标人损失的,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责任。第 35 页/共 54 页1.13出现招标失败情况时,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第一章18.1项和相关规定处置,不予任何补偿或赔偿:1.14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 2.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2.1项目已具备施工招标条件。 3.施工合同3.1施工合同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 4.招标公告及投标邀请4.1招标公告所载内容与招标文件一致(适用公开招标)。4.2招标人不予接受未获邀请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投标或疑问(适用邀请招标)。 5.招标议程安排5.1招标议程安排包括进行招标投标活动相关事项的时间及地址安排,招标人、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时间、地址进行有关事项。5.2招标公告未安排的事项为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不需要或不开展的事项。5.3招标人可以根据情况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商调整招标公告的相关安排,调整涉及投标人参加投标相关的任何变化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发布。 6.投标有效期限6.1投标有效期按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1项执行。在此期间,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保持有效,且将受招标文件约束。6.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撤回投标文件或拒绝履行投标文件承诺的将被没收投标保证金,造成招标人损失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6.3原定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6.4投标人应当以书面方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有效期限自动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失效,投标人可以收回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未有答复的,视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 7.投标资格7.1投标人应当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7.2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人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5.1项中所规定的投标资格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7.2.1联合体各方应在交易系统中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主办人,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7.2.2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再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它联合体在第 36 页/共 54 页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7.2.3联合体主办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中标工程款的支付;7.2.4联合体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共同签署的合同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并承担连带责任;7.2.5除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方。 8.投标费用8.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8.2除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应当由投标人支付的费用之外,中标人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2项规定支付应当由中标人支付的费用。8.3投标人参加投标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9.投标保证金9.1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截止期限之前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的金额、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9.2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9.3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必须通过银行转账,且必须从经交易中心登记备案的企业基本账户中转出。投标人需通过交易系统获取投标保证金收款账号信息,向指定收款账号转入足额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相关要素应满足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当在开标前通过交易系统确认投标保证金已到账,否则由此引起的责任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9.4采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函》格式出具,招标人不接受其它格式的投标保函。采用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单应当按照不少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1项规定的金额出具并必须包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所列内容。采用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函/保单原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3.1项要求封装并由规定人员在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公告载明的开标地址及负责接收相关文件的工作人员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同时,投标人应当将投标保函/保单彩色扫描件编入资格函件。采用电子投标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遵循交易平台系统缴纳保证金页面相关提示及操作,在相应的电子保函/保单服务机构购买电子保函/保单并确认无误后,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在线提交电子保函/保单到交易中心。逾期提交的或未通过电子保函/保单购买工具提交的投标保函/保单,招标人将不予受理。本款所称投标保函/保单,包括银行保函、担保公司保函、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4.2项规定可以接受的其它非现金担保方式。9.5未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招标人将在中标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发生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异议或者投诉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将在异议或者投诉处理完毕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采用现金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将原路退回投标人账户。9.6 下列情形,招标人将在5个工作日之内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9.6.1招标终止;9.6.2招标失败需要重新招标;9.6.3投标人拒绝在投标有效期限终止之后延长投标有效期限。第 37 页/共 54 页9.7投标人存在下列行为之一,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者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投标人应当赔偿损失。9.7.1放弃中标的;9.7.2投标截止之后至投标有效期限终止期间撤销投标文件的;9.7.3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除外。9.8 投标人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处理期间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调查处理完毕后再按照规定处理。 10.投标报价10.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5项的相关规定进行投标报价。10.2投标报价最小计量单位为“元”,小数点之后保留两位数值,小数点之后超过两位的数值按照四舍五入处理。10.3无论采用何种报价方式,投标报价的有效值应只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值,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数值视为细微偏差,按照四舍五入处理。 11.投标文件11.1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文件格式编制,由于文件格式错误等原因造成文件无法读取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2投标文件资格函件、经济标书、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均需在封面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电子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章。11.3投标报价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在交易系统指定位置填报并加密,资格函件、技术标书、业绩信誉标书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要素表要求逐项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编制,经济标书应当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11.4投标文件应当按照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要求的方式进行加密,文件无法解密造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1.5投标文件应当尽量避免以涂改及行间插字方式进行修改,若存在涂改及行间插字,招标人将不承担任何可能因此而造成的辨识错误或不利于投标人的结果。11.6投标人应当于招标公告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交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或通过其它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11.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前,可以撤回已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重新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后,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撤回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规定可以在投标截止之后提交的部分文件或招标人、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的承诺或细微偏差补正除外。11.8投标文件经济标书的制作应采用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关于《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软件测评结果的通知》”(粤标定函〔2019〕48号)公布的计价软件公司开发的计价软件。11.9开标、评标、定标结束之后,所有投标文件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保存,招标人可在交易系统中直接下载所有已解密的投标文件。 12.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人员12.1使用纸质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由以下两者之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地点提交投标保函/保单并签到:12.1.1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到。第 38 页/共 54 页12.1.2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须持二代身份证(或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或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进行签到。参加开标评标会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上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一致。如为联合体投标并由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的,应当由主办方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投标被授权人)签到。12.2使用现金方式或电子保函/保单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无须签到。 13. 细微偏差修正13.1细微偏差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在次要内容存在细微计算误差或提供的技术信息、数据不够完整等情况,补正之后不会造成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真实意思表示)或对招标人造成不利的结果。13.2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或评标时进行认定并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补正细微偏差。补正承诺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投标人承诺同意作出补正之后,应当视为有效投标文件。若投标人拒绝补正,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3.3资格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生需要投标人补正的情况时,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补正,由投标人在一小时内通过交易系统上传补正承诺,逾期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投标人应保证资格审查时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畅通,该联系电话无法联系投标人时,同样视为投标人拒绝补正,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3.4细微偏差按照下列原则进行补正:13.4.1投标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除非大写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大写金额为准,修改小写金额。13.4.2投标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合计金额与不一致的,除非投标总价金额存在明显的小数点错误,否则,应当以投标总价金额为准,修改分项报价合计金额。13.4.3其他细微偏差按照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进行补正。 14.资格审查委员会14.1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3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代表组成。 15.评标委员会15.1评标委员会成员一般由招标人从评标专家库内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同属一个单位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二人。15.2适用《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三、四款的情形时,取得市建设主管部门的批准后,招标人将采用自行推荐等方式组建评标委员会。 16.定标委员会16.1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人数,由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组建。 17.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结果17.1开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告。第 39 页/共 54 页17.2资格审查结果、评标结果和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2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不影响后续程序进行。17.3中标结果将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zhuhai.gov.cn)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有异议的,招标人将于5个工作日之内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过系统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即视为送达中标人。17.4《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8.签订合同18.1招标人、中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7项规定的时间之内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或被授权委托人共同签订合同。中标人为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人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18.2招标人和中标人对部分合同条款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争议解决途径,就争议内容签订解决争议的协议或者向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行政调解,不影响合同签订时间和无争议部分的执行。 19.废除中标19.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除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之外中标人不能接受的合同条件之外,中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放弃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19.1.1书面明确表示放弃中标的;19.1.2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19.1.3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有关投标文件或者合同实质内容更改要求的;19.1.4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19.1.5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19.2中标人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与围标串标等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的,招标人将废除投标人的中标,已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及已签订的承包合同自动失效,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将由投标人承担。第 40 页/共 54 页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提示招标人:本章不得直接修改标准文本内容,如招标人需修改或补充条款,应当在本章开头“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项中明示,否则,对条款的修改或补充无效,以标准文本为准。招标人对本章的修改:□第[ ]款修改为:[ ]。□增加第[ ]款:[ ]。 1.开标1.1开标由招标人委派的代表负责,由招标人指定的工作人员主持。1.2开标在招标公告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进行。1.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招标人、工作人员中心及监督人员名单及组成情况,宣读开标会议注意事项。1.4招标人工作人员和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5招标人工作人员按照交易中心系统显示现金方式投标保证金情况、电子保函/保单情况和收取的纸质投标保函/保单情况,按照投标人签到顺序逐个检查、宣读所有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记录投标保证金提交情况,宣读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名单。1.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各投标人的相应信用评价信息并录入交易系统。1.7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以及其他需要宣读的内容。1.8由招标人工作人员查询交易系统,核查是否有投标人在系统中有属于拒绝投标情况的记录并拒绝相应的投标人投标。1.9投标人对投标保证金检查情况、信用评价信息、投标报价、拒绝投标情况等开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采用以下两种方式提出,均视为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第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异议提出时限:1.9.1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1.9.2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早于12:00的项目,在开标当天15:00前通过交易系统提出,招标人在当天24:00前通过交易系统回复;开标结果公告发布时间不早于12:00的项目,异议提出的截止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2:00,招标人回复时间延长至开标下一工作日的17:00。此方式提出的异议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提交给招标人。异议回复应加盖招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招标人工作人员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回复。1.10招标人不受理投标人未按本章1.9项规定的方式和期限以外的关于开标情况的异议。1.11开标结果进行公告。 2.资格审查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由资格审查委员会在开标后、评标前进行资格审查。2.2资格审查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招标人应当对资格审查全程进行视频和音频记录。2.3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资格后审会议开始,宣读资格审查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2.4资格审查委员会严格对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个审核判断投标人资格函件是否满足相关资格审查要素要求并给出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结论。2.5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资格审查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并根据招标文件设置的条件要求进行判断;如出现投标人资格审查结论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2.6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第 41 页/共 54 页2.7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2.8全部投标人的资格审查完毕后,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并按规定将资格审查结果进行公示。2.9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少于3家的,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 3.评标环节入围会3.1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超过二十名时,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1项规定人数,选取投标人入围评标环节。3.2评标环节入围会在资格审查完成后,即时在资格审查地点封闭进行。3.3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人数和招标文件第二章《部分推荐入围票决规则》规定,选取直接推荐入围的投标人。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2项规定本项目不采用部分推荐入围方式的,无需进行此环节。3.4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3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排序规则,确定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3.5资格审查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4项规定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应的规则,根据投标人价格竞争排序和信用评价等级选取剩余的入围投标人。3.6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出具《入围结果表》,由全体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签名。3.7直接推荐入围结果、价格竞争排序、 入围投标人的名单应当与资格审查结果同时公示。 4.评标4.1评标在招标公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4.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评标会议开始,宣读评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评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评标委员会成员担任主任委员。4.3招标人工作人员介绍招标项目概况及经济标书、技术标书审查要素。4.4评标委员会认为招标文件需要招标人进行澄清的,招标人应当进行澄清,澄清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或者背离招标文件的实质内容。澄清情况应当在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记录。4.5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经济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5.1交易系统对各投标人的XML文件进行辅助评审。4.5.2评标专家根据招标文件《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参考交易系统辅助评审结果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出现违反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或评标要素表中规定为不合格的情形的,评价等级为“不合格”,其他均应评定为“合格”。4.5.3招标文件中设置有成本参考价的,评标专家应同时对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评审,认定其是否属于投标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形。4.5.4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评标要素中有任意一项或以上为“不合格”的,综合评价合格为“不合格”,每项评标要素评价等级均为合格的,综合评价等级为合格。评标专家发现投标文件的存在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等情形的,应当在评标结论中指出。4.6各评标专家独立对各投标人技术标书分别进行评审:4.6.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对各评标要素逐条进行评审,指出存在优点的具体事项,或指出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具体事项。对评标要素逐条评审时,应当给出具体的评审意见,不得以“合格、不合格、可行、不可行、优、良、中、差”等分级、评价性意见代替;4.6.2各评标要素评审完成后,对该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分为“合格”与“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仅限于投标文件违反国家强制性条文标准的情形或出现招标文件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4.7评标委员会集体汇总各评标专家对各投标文件的评审意见;4.7.1根据招标文件《技术标书评标要素表》和《经济标书评标要素表》,对“评审项目”逐条进行汇总。汇总单条“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时,评标委员会组长将各评标专家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罗列在一起,集体讨论后形成评标委员会集体对该投标人该评审项目的评审意见;第 42 页/共 54 页4.7.2评标委员会集体对同一投标人给出综合评价等级;4.7.3评标委员会在汇总各评标专家意见时,如果有评标专家对汇总意见持保留意见的,则应在《评审意见汇总表》中注明;4.7.4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的,仅需指出不合格的具体原因,不必再指出投标文件优点和存在缺陷或签订合同前应注意和澄清的事项。4.7.5各评标要素的评审意见以及综合评价等级要求与独立评审要求相同。4.8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4.9评标过程中如出现疑问,评标委员会可以通过交易系统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如出现投标人综合评价等级为不合格时,应当通过交易系统向投标人说明情况,并允许投标人答辩。评标委员会应当书面记录有关情况。4.10招标人工作人员应当通过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电话告知投标人限时进行澄清、答辩,投标人应当在限时内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澄清、答辩,逾期视为投标人放弃澄清、答辩的权利,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限时一般为通知发出时间起一小时,特殊情况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适当延长。4.11投标人的澄清或答辩应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或由投标文件中载明的被授权委托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后,通过交易系统上传。4.12评标委员会集体会签《评审意见汇总表》后,确定进入定标环节投标人名单,并出具评标报告。4.13进入定标环节的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若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即按照评标入围会和招标文件第一章第6项规定排序,在被淘汰的排名靠前的剩余投标人中选取补足10家投标人进行评标,若经过补充选取,投标人不足十家时,对所有剩余投标人进行评标。若不存在评标入围会被淘汰的投标人时,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8.1项规定执行。4.14招标人工作人员根据业绩信誉标书对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列表整理。4.15将评标报告与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业绩信誉情况进行公示。 5.定标5.1定标在招标公告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封闭进行。5.2招标人工作人员宣布定标会议开始,宣读定标会议注意事项,宣读定标委员会组成情况。由定标委员会推荐或选举一名定标委员会成员担任组长。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定标委员会成员的,直接由其担任组长。5.3招标人工作人员向定标委员会提交进入定标环节的投标人名单和定标资料。5.4定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第8.1项确定的定标方式和招标文件第二章的相应规则确定中标人。5.5定标委员会签署定标书。5.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14.5项规定不组建定标委员会的,不进行本章5.1至5.5项,定标书由评标委员会签署或招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后生效。5.7将定标结果进行公示。第 43 页/共 54 页六 、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除各格式的备注内容外,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格式编制投标文件:1. 通用格式? 标书封面2. 投标保函格式? 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 投标保函(纸质)? 投标保函(电子)? 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3. 资格函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港澳企业决策授权书□港澳企业投标授权书□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承诺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资格审查要素表》逐项编制。4. 技术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技术标书评审要素表》逐项编制。5. 经济标书? 按照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和XML2.0格式编制。6. 业绩信誉标书? 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业绩信誉要素表》在系统中填写并按顺序在投标文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第 44 页/共 54 页投标文件格式:标书封面工 程 建 设 项 目 施 工投 标 文 件(标书名称)项目名称:项目地址: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 投标保函/保单无需封面。2. 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5 页/共 54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保单包装封面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包装内容:□投标保函/保单项目名称:投标人(法人公章或港澳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签名或签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 办公电话:移动电话: 传真:备注:1、联系人电话须为内地号码。第 46 页/共 54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纸质)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下称受益人):鉴于 (下称被保证人)将于年月日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工程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立即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47 页/共 54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函(电子)投标保函保函编号:致 招标人企业名称 (下称受益人):鉴于 投标企业名称 (下称被保证人)将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标段编号 )的项目的投标,我方接受被保证人的委托,在此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的投标保证:一、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为 (币种) (小写)元 (大写)元。二、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为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 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三、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如果被保证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受益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投标截止后,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间撤回其投标;2.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合同;3.被保证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受益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担保。4.被保证人以其它方式放弃中标的。5.被保证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四、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我方收到受益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后 5个工作日内,将不争辩、不挑剔、不可撤销地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五、受益人的索赔通知应当说明索赔理由,并必须在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保证担保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七、本保证担保的保证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受益人支付本保证担保的担保金额,我方的保证责任免除。八、本保证担保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保证担保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保证人(盖章):单位地址:日期:第 48 页/共 54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要求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样式由各保险公司定,但投标保证保险保险单中必须包含以下特别约定:一、投标保证保险期间至该项目的投标有效期(或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后 60日(含 60 日),延长投标有效期无须通知我方,但保证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二、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投保人在接受本投标保证保险时,视为已了解本保险公司的保险条款。如果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被保险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被保险人可以向我方提起索赔: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保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撤销投标文件;2.投保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在签订合同时向被保险人提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按招标文件要求与被保险人订立招标项目合同;3.投保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收到被保险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后,不能或拒绝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投保人放弃中标的。5.投保人由于违法行为被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无效的。但投标人与被保险人串通投标的除外。三、保险人向被保险人赔偿后,保险人享有向投保人追偿的权利。四、投标保证保险的承保期间内,我方收到被保险人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索赔通知,达成赔付意向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第二条保险责任向被保险人支付赔款,赔款以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为准。五、被保险人的索赔通知必须在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内送达我方。六、本投标保证保险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七、本投标保证保险的保险期间届满,或我方已向被保险人支付本保证保险的保险金额,我方的保险责任终止。八、本投标保证保险适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九、本投标保证保险以中文文本为准,涂改无效。第 49 页/共 54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50 页/共 54 页投标文件格式: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被授权委托人姓名)代表本人负责(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处理与之相关的事务,包括:获取招标投标相关文件、材料,提出相关问题,参加相关会议,签署、递交、撤回、修改、澄清、说明、补正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文件。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被授权委托人无转委托权。被授权委托人在以上期限之内从事授权范围之内的相关活动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粘贴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彩色复印件或护照个人信息页彩色复印件备注:非港澳企业提供。第 51 页/共 54 页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承诺书投标承诺书(招标人名称):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项目名称)的施工招标文件,现就参加投标的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1.自觉遵守国家、广东省、珠海市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维护建筑市场秩序。2.自觉服从招标议程安排,遵守招标投标相关会议现场纪律。3.保证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不存在串通进行投标的行为,不存在招标人拒绝投标的情形。4.自愿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及我司投标报价承接本项目。5.保证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XML2.0文件代表我公司的投标报价,且与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中填报的投标报价一致。6.保证在投标有效期限之内自觉遵守招标文件约束,履行投标文件承诺。7.保证接受、配合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的调查核实。8.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文件承诺、投标报价、承包合同约定以及技术规范要求在招标文件约定的工期内完成招标内容的所有施工任务,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及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及目标。9.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按时提交履约担保、签订承包合同。10.一旦中标,保证按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同义务,密切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开展工作,服从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以及建设单位驻现场代表、现场监理人员的监督管理。11.保证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和条件不低于内地建筑施工企业。12.保证在开工前办理相关商事登记和有关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并完成合同备案,开设银行账户。13.保证拟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至少满足粤建市〔2009〕8号文及珠规建建〔2010〕48号文的规定,其中项目负责人满足招标文件专项条款第一章第5.1项要求,同时保证中标后按招标人及横琴新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范执行。其中,第11条至第13条仅适用于港澳企业。本投标人如有违反以上承诺,将自动放弃投标资格、中标结果,自觉接受相关处罚。备注:本承诺书在交易系统中另行提供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港澳企业决策被授权人)电子签章的原件,资格函件中按规定格式提供承诺书内容,无需单独盖章。第 52 页/共 54 页投标文件格式:业绩信誉情况列表业绩信誉情况列表序号 响应要素序号 业绩信誉名称 业绩信誉概况12……注:本表填写后转为 PDF 格式附于业绩信誉标书中。第 53 页/共 54 页附件 1:《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品牌参考表》;附件2:《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内装材料手册》;附件 3:《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一期)电梯技术参数》。第 54 页/共 5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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