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2#、6#、7#、8#楼屋面外墙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8.39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8/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cbchb-gc-2023032号
预算金额108.39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尹志基027-8782202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15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2
公告正文

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2#、6#、7#、8#楼屋面外墙防水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
公告
(招标编号:CCBCHB-GC-2023032号)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
一、招标条件
本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2#、6#、7#、8#楼屋面外墙防水维修工程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8.393356万元,招标人
为黄陂区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业主委员会。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控制价:为¥1,083,933.56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
效投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2#、6#、7#、8#楼屋面外墙防水维修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2#、6#、7#、8#楼屋面外墙防水维修工程)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取得营业执照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及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三个
月),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
份证和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须提供项目管理班子上岗证、身
份证、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安全员须持证上岗;
5.投标人须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
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且近三年未
有被省、市级建设监管单位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等处罚行为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提供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
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以来)内独立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
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11日08时30分到2023年08月15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武汉市中南路1号国际金融贸易大厦12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武汉市中南路1号国际金融贸易大厦12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受黄陂区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建银
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对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2
#、6#、7#、8#楼屋面外墙防水维修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
前来竞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2#、6#、7#、8#楼屋面外墙防水维修工

2.项目编号:CCBCHB-GC-2023032号
3.项目建设地点:武汉市黄陂区百隆东方城(二期)小区
4.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内容为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2栋、6栋、7栋及8栋
屋面外墙防水维修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施工工期:60日历天。
6.质保年限:5年。
7.招标控制价:为¥1,083,933.56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为无效投标。
三、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且取得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
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具备有
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及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三个
月),须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4、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须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身
份证和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须提供项目管理班子上岗证、身
份证、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安全员须持证上岗;
5.投标人须查询相关主体(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是否为失信被执
行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为准);且近三年未
有被省、市级建设监管单位通报批评、列入黑名单等处罚行为的承诺书;
6.投标人须提供近二年(提供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两年的单位提供成立以来所有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
单位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7、投标人近三年
(2020年以来)内独立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提供合同等证明
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1日至2023年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
00,下午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持资格要求中证明材料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
名资料(投标报名表(见附件“投标报名表”)、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
采购”查询记录等)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文件费:500元
备注:投标单位如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
O
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通过私人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
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以及“报名”
字样。
户名: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公司
6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同馨花园支行
帐号:42050110102100000174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址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30分;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武汉市中
南路1号国际金融贸易大厦12楼会议室;3.开标时间:2023年8月22日9时30分
; 4.开标地点:武汉市中南路1号国际金融贸易大厦12楼会议室;5.逾期送达
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
绝接收。;6.参加要求: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
委托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文件出席开标会议。
七、信息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采购
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陂区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业主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道汉施大道与巨龙大道交汇处
联系人:褚女士
电 话:18627887020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1号国际金融大厦15楼
联系人:尹志基、徐洋
电 话:027-87822028,027-87822076
电子邮件:ccbconsulting_h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黄陂区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业主委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黄陂区百隆东方城小区(二期)业主委员会
地 址:武汉市黄陂区武湖街道汉施大道与巨龙大道交汇处 夕/
联系人:褚女士
电 话:186278870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武汉市中南路1号国际金融贸易大厦15楼
联系人: 尹志基、徐洋
电 话: 027-87822028
电子邮件: ccbconsulting_h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踌章)
附件
投标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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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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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报名费发票 口普票 不需要发票
口专票
如勾选需要专票,请提供以下开票信息,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
ccbconsulting hb@163.com
注:如未发送邮件,或发票信息不全,视同不需要发票
开票 信息1.单位名称2.单位注册地址
3.纳税人识别号4.联系电话(座机)
5.开户银行名称6.银行账号
报名登记时间: 年月 日时分
授权代表签字:

备 注1.请按照公告的要求持相关证件或其复印件至建银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分 公司(武汉市中南路1号国际金融贸易大厦15楼1503室)办理报名手续,购买领取招 标文件后签字确认; 2.项目名称、供应商信息和银行信息由供应商填写,报名登记时间和授权代表签字 填写; 3.购买领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应为供应商专职人员,且为采购期间的固定联系人,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保证所登记的内容均真实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和 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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