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中医院病区改造项目(第二次)询价成交公告
金额
31.74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5117232021000021
预算金额32.32万元
招标公司开江县中医院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达州市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唐女士0818-5282223
中标公司四川奥生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31.7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中医院病区改造项目(第二次)询价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 |||
5117232021000021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中医院病区改造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奥生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日月大道一段978号3栋2单元6层630、631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31745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货物类:详见附件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胡玮(组长SC1710357)罗崇溶(SC1717258)伍明丽(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无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开江县中医院 | ||
地址: | 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淙城后街153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5181883337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达州市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0818-5282223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女士 | ||
电话: | 15181883337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采购项目编号: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详见采购公告)
开江县中医院病区改造项目(第二次)
(货物类)
询价文件
中国·四川(达州)
询价文件由采购单位共同编制
2021年1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询价邀请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6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6
二、总则 14
三、询价文件 15
四、响应文件 16
五、开标和成交 19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1
七、投标纪律要求 22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23
九、其他 23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27
一、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29
(一)投 标 函 29
(二)承诺函 30
(三)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31
(四)资格证明文件 32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33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34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35
(八)商务应答表 36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7
二、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38
(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38
(二)项目实施方案 39
(三)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40
(四)供应商(产品制造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网点清单 41
(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42
(六)售后服务应答表 43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4
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45
(一)投标报价承诺 45
(二)报价函 46
(三)报价明细表 47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48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49
第四章 供应商、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0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52
1. 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52
2. 商务要求 56
3.售后服务要求 57
第六章 评审办法 59
1.总则 59
2.评审方法 59
3.评审程序 59
4.采购活动终止 61
5.确定成交供应商 61
6.成交通知书领取 62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62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62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63
一、合同货物 63
二、合同总价 63
三、质量要求 63
四、交货及验收 64
五、付款方式 64
六、售后服务 64
七、违约责任 64
八、争议解决办法 65
九、其他 65
第一章 询价邀请
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开江县中医院(采购人)委托,拟对“开江县中医院病区改造项目(第二次)”项目进行国内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编号:
1、采购项目编号: 以系统自动生成为准(详见采购公告)
2、项目受理编号:KJCG[2020]162-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开江县中医院病区改造项目(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专项资金
四、采购项目简介:本次采购拟对开江县中医院病区改造项目(第二次)进行采购,有关具体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
六、询价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本项目询价文件自 2021年1月22日 起至 2021年1月25日 止9:00- 17:00(北京时间)在网上获取,供应商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dzggzy.cn)“系统登录”入口,通过“交易主体”使用CFCA数字证书登录,报名和下载询价文件。
询价资格不能转让,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应与网上报名、获取询价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一致,响应文件上的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应与登录,报名后下载的采购项目编号、包号(如有分包)一致。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21年2月2日 上午09:30 (北京时间)。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 dzggzy.cn),将经数字证书(CF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及数字证书(CFCA 证书)送达开标现场。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响应文件光盘及数字证书(CFCA 证书)的,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八、开标地点: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开标 一 厅。
九、本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 dzggzy.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以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发布的公告为准。
十、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开标前所有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供应商的事项(含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采购单位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动提示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开江县中医院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淙城后街153号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5181883337
传真:0818--
采购代理机构: 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电话:0818-5282223
传真:0818-8261511
2021年1月12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323210元;超过采购预算/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以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对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3 供应商失信行为处理 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6%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予以惩戒。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可以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4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实质性要求) 一、非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微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且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5 项目类型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规定》(川财采[2016]35号)的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系:☑ 一般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
6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
7 合同分包 ☑不允许 □允许 应满足要求: /
8 现场演示 ☑无 □有,请供应商自行准备现场演示所需设施。
9 响应文件递交及份数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 dzggzy.cn),将经数字证书(CFCA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并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分装密封送达开标现场。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未按规定送达、逾期送达响应文件光盘的及数字证书(CFCA证书),视为放弃投标。
10 询价保证金缴纳 1.金额:¥/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转账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帐户以银行转帐、电汇、网上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当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用户注册登录”栏目进入系统,从采购业务栏目“投标保证金”模块中查看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注意:1.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保证金虚拟子账号,以确保保证金的安全、有效、准确。未按模块中显示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2.以合法保函(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或工程担保保函)形式提交。采用合法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用户注册登录”栏目进入系统,从业务管理栏目“电子保函”模块,完成保函在线申请。投标人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进入《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会员系统,从业务管理栏“电子保函”模块中打印出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文件,按要求附在投标文件里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对弄虚作假者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罚,并纳入黑名单管理。
11 履约保证金 成交总金额的10%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收款单位:开江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汇款时请注明“KJCG[2020]162-2号履约保证金”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江县淙城街支行银行账号:951000010002188892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合同履行完毕,项目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和《履约保证金缴款凭证》到受理股。电话:0818-5282225处退还履约保证金。
12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唐女士联系电话:0818-5282223
13 评审工作咨询 联系人:廖女士联系电话:0818-5282223
14 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采购人代表按照评审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现场确定成交供应商 ☑授权评审委员会按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5 评审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资格性、符合性审查情况,评审结果、评审专家名单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6 成交通知书领取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政采贷】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联系人:谭先生联系电话:0818-5282225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
17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
18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 1.供应商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人提出;2.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及成交结果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4.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5.采购人:开江县中医院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淙城后街153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5181883337传真:0818--采购代理机构: 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开江县新宁镇橄榄路369号(政务大楼五楼)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818-5282220传真:0818-8261511
19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开江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818-- 8222907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开江县新宁镇嵩峰寺街38号 邮编: 635000
20 询价文件的解释 本询价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单位。询价文件中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和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以及评审细则、标准,由采购人负责解释。除上述内容,其他内容由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二、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性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采购的采购人是开江县中医院。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采购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采购的集中采购机构是开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2.3 “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供应商”系指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询价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
2.5 “响应文件”系指供应商使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完成编制后,加密并通过“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以及刻录成2份不加密光盘并分装密封后送达开标现场的响应文件。
3. 合格的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询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3)在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电子平台报名并获取了询价文件,按规定有效缴纳了询价保证金。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参加询价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不同供应商以相同品牌产品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报价不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响应产品参加评审。其他投标无效。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详见:“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中“△”标注部分。
5.2 提供同一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与分销商、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响应产品为该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的,制造厂商投标品牌产品为有效投标,其他投标无效。
制造厂商未参与投标,分销商、经销商或代理商以该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同时参加投标。报价不同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供应商的响应产品参加评审;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响应产品参加评审。其他投标无效。
5.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同时参加政府采购资格预审,但在通过资格预审后,只能由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若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后续政府采购活动投标无效。
5.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不同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不得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成员或同一单位人员为其代理人,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询价文件
6. 询价文件的构成
6.1 询价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询价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询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询价邀请
(2)供应商须知
(3)响应文件格式
(4)供应商、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6)评审办法
(7)合同主要条款
6.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的所有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没有对询价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
7. 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或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上提问”模块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7.4 本次政府采购采用全程电子化采购方式,在项目开标前所有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有效信息均被电子交易系统全部自动屏蔽,任何单位无法获取。
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应由采购单位按相关法律政策规定书面通知供应商的事项(含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更正等),采购单位均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同时通过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自动提示已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若未能关注并及时在上述网站获取相关信息,将自行承担对其不利的后果。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在询价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上以发布更正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理由同前款7.5所述。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响应文件
9.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签字和护照除外。通用、习惯、日常外文等是否翻译成中文由评审委员会确定。)并签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该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
9.2 外文资料与相对应的的中文译本意思表达不一致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10.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
12.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
12.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单位。
12.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12.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12.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供应商具备的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供应商资质等级。
1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2.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6项规定)。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或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或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服务,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 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4.1 资格部分。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资质资格证明文件(实质性要求)。
14.2 技术部分。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实质性要求)。
14.3 报价部分。供应商的报价是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14.4 其他部分。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 响应文件格式
15.1 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编写。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响应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6. 询价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16.1 供应商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询价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联合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询价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询价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2 询价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10项规定)。
16.3 未按询价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和在规定时间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交纳规定数额询价保证金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16.4 供应商所交纳的询价保证金不计利息。
16.5 未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询价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按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6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询价保证金:
(1)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以前放弃成交候选资格的;
(3)成交后放弃成交、不领取或者不接收成交通知书的;
(4)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投标的;
(7)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7. 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供应商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供应商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供应商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响应文件。
18. 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18.1 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统一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保证目录清晰、内容完整。
18.2 为了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CFCA电子签章。电子响应文件若无 CFCA电子签章,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8.3 如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 20.1 要求或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投标。
18.4 响应文件必须刻录为CD光盘(不需要进行压缩),光盘刻录完成后,供应商自行检查光盘刻录是否成功,否则后果自负。
18.5 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询价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电子响应文件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6 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
19.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9.1 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分装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开标日期等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印章。
20. 响应文件的递交
20.1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 dzggzy.cn),将经数字证书(CFCA 证书)认证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投标。
20.2 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刻录成不加密的响应文件光盘2份密封及数字证书(CFCA 证书)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规定送达,视为放弃投标。
20.3 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后,供应商确认签字。
20.4 如系统内电子响应文件与现场递交的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系统内电子响应文件为准。
20.5 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1.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撤回已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如要修改,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后的电子响应文件再重新上传。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电子响应文件撤销或修改。
21.2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
五、开标和成交
22. 开标
22.1 开标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供应商代表参加。评审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程序、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以网上开标系统显示时间为准)。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和网上开标系统显示的供应商名称、询价保证金缴纳情况,确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宣布会场纪律和有关注意事项;
(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进行检查,经签字确认后当众宣布。对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向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反映,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审时由评审委员会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影响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3)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及时通过CFCA数字证书现场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4)现场递交的不加密响应文件(光盘)备查。若遇非供应商责任导致的网上无法正常获取电子响应文件时,经监督部门同意后可启用不加密光盘响应文件进行开标。
(5)采购代理机构对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未成功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
(6)主持人宣布参加本次询价的有效供应商名单,工作人员做开标记录。
(7)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在指定的区域等候;响应文件交由评审委员会独立评审,进入评审阶段。
24. 响应文件不予受理情形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不予以受理:
(1)未按询价文件规定方式和数额缴纳询价保证金的;
(2)未按询价文件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或刻录成不加密光盘的响应文件及数字证书(CFCA 证书)未按询价文件要求送达的;
(3)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履行签到手续的;
(4)其它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25. 成交通知书
25.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5.2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中标、成交结果。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件及时到政府采购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未按时领取者法律责任自负。
25.3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5.4 经有权主体认定,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应当成交无效的,采购单位负责公告已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予收回(成交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6. 签订合同
26.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6.3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7.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7.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7.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7.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7.4 本项目是否允许合同分包(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7项规定)。
28.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28.1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28.2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9. 补充合同
29.1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0.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
30.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询价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0.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31. 合同公告及备案
31.1 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及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15〕27号)相关规定,进行合同公告及备案;对公告及备案的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32. 履行合同
32.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2.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3. 验收
33.1 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但委托验收不能免除采购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验收的,验收服务费及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不得由供应商支付。
33.2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3.3 验收合格采购人应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4. 申请支付
34.1 采购人出具《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报告》确认验收合格后,按见招标文件要求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政府采购项目资金。
七、投标纪律要求
35.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35.1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单位、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成交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成交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6.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供应商询问或质疑(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19项规定)。供应商提出询问或质疑的,应当有明确的询问或质疑事项,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内容格式应符合相关规定(详见附件:质疑函格式及内容)。
九、其他
37. 本询价文件中所适用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有修订、废止等变化的,按照产生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附件:质疑函格式及内容
质 疑 函 范 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7.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询价文件中明确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
四、目录(系统自动生成)。
响应文件封面
响应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受理编号:
分 包 号: (如有)
供应商名称:
投 标 日 期: 年 月 日
一、响应文件——资格性部分
(一)投 标 函
(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询价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总投标价以现场报价为准。
二、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询价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1份(通过系统上传),不加密响应文件(光盘)2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中心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20 年 月 日
(二)承诺函
(采购代理机构):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审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询价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
日 期:20 年 月 日
(三)供应商廉政承诺书
本公司参与“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的投标,现郑重承诺:
一、不以任何方式向项目采购人员、审批人员、监管及行业主管人员以及评审专家等行贿。
二、不以任何方式托人打招呼、求关照,搞利益结盟,腐蚀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严肃处理,欢迎监督举报!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四)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必须按本询价文件“第四章 供应商、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一、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对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2、
3、
......
二、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对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
2、
3、
......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子签章)
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注: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七)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八)商务应答表
第 包
序号 询价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应答 备注
1
2
3
4
5
注:1、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九)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响应文件——技术部分
(一)投标产品技术参数响应表
序号 货物(设备)名称 询价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正/负偏离
规格型号
品牌 制造商名称 是否属于进口产品 备注
1
2
3
...
注:1. 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20 年 月
(二)项目实施方案
包括但不限于:
1、交货(服务、施工)方案;
2、人员配备方案;
3、产品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三)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第 包
致 (采购人名称) :
。
备注:
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要求,说明响应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应当尽可能提供相关材料予以佐证)。
2、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要求,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
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电子签章)
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四)供应商(产品制造商)设立的能为本项目提供售后服务的机构网点清单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第 包
序号 机构名称 所在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售后人员数量
1
2
3
4
5
6
7
8
9
…
注:1、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公司)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售后服务机构属于合作伙伴的提供合作协议(原件扫描件)。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五)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项目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扫描件)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人员
技术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六)售后服务应答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第 包
序号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售后服务条款列入此表,并进行逐条应答。
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三、响应文件-报价部分
(一)投标报价承诺
(采购代理机构):
本公司作为“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的供应商,郑重承诺: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且与本次投标前一周年内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最低报价相比,比例不高于15%。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自动放弃成交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日 期:20 年 月 日
(二)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我方全面研究了 “ ”项目询价文件(询价编号),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第 包投标,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1、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等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并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平均价。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设备)供应、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4、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低于成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
5、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低于成本,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6、如果我方提供了《中小企业承诺函》,我方承诺《中小企业承诺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 (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电子签章)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三)报价明细表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受理编号: 包号:第 包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制造商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价 备注
1
2
…
报价合计 大写: 元 小写: 元
注:1、报价包括产品供应、运输、装卸、配件、安装、调试、培训、维护、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2、本项目现场报价,供应商应按“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要求,做好报价前准备,以便在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统一报价。上述内容填制不全造成报价无效的,责任自负。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投标日期:20 年 月 日
(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电子签章)
日 期:
(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 供应商、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与应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供应商、响应产品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
投
标
人 资
格
要
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供应商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属于企业分支机构的,提供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提供合法的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为中国公民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原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承诺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只需要具备下列之一):(1)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应当提供: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供应商也可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4)提供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做出承诺,(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特殊要求的,可不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7、项目特殊资格要求: 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权。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的廉政承诺书 (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3、询价保证金交纳凭证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财采《2020》74号文件规定,该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二、
投
标
产
品 资格要求
资质性要求
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注:1、供应商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原件扫描件)。
2、响应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证明资料(根据采购项目服务、商务及其他要求提供)。
3、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1. 项目清单及技术参数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长宽高mm)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1 手动单摇病床 长2180×宽1025×高500mm(±10mm 材质要求:1、床架采用符合GB/T3094-2012《冷拔异型钢管》的优质碳钢矩形型材焊接而成,床架规格:30×70×1.5mm(±5mm)。2、床头床尾:采用PP材料吹塑成型工艺制造,内衬钢管加强结构,插式装配,拆卸方便,强度高,具有旋钮型锁定装置,有锁定指示,单一性装配设计。床尾外侧配床头牌。3、床面3.1 床面:采用钣金冲孔板面,圆形冲孔。床面长度:1960mm(±10mm),采用大型钢厂生产的优质冷轧钢板,板材厚≥1.2mm。床板之间采用厚度≥5mm的连接片连接,连接片之间带有不小于φ10尼龙垫圈,并用螺栓紧固。3.2 支撑管:采用规格不低于20×30×1.2mm的钢管焊接而成,承载力大。3.3 床面镶嵌在支撑管内,可轻松拆卸,方便清洗。4、床腿为不低于50×50×1.5mm方管制作。5、摇把采用ABS工程塑料一次成型,内置钢芯,手指凹痕防滑设计,手感舒适,摇手开关为专业耐磨材料,延长使用寿命。功能配置要求:1、手动单摇,背部升降范围≥70°。2、传动部分:ABS折叠摇把,可推拉折叠设计,可隐藏于床头下面。伸缩摇杆为不锈钢材质,钢制万向节,丝杠采用不低于45#钢双丝挤压成型,有过盈保护、双向限位功能,摇动灵活,无噪音。具有ABS防尘罩。拉杆支轴和拉杆采用高强度管材(支轴规格:不低于Ø35×3.0mm,拉杆规格:不低于Ø32×1.2mm),确保不断裂。3、护栏:倾倒式折叠护栏,优质电泳铝合金横梁,表面硬化处理,长度1450mm±10,mm。六根304不锈钢平面扁管立柱,立柱规格:不低于Φ19×1.2mm,上下关节为钢制关节,与不锈钢立柱采用空心铆钉连接工艺,折叠轻松。底座采用不低于30*30*2.0的钢制管材,长度1380mm±10mm。护栏开关带防夹手功能,并带有防夹手提示。护栏整体高度400mm±10mm。护栏安装于大边侧方,并用内六角螺栓紧固,螺栓嵌入护栏底管内,并用装饰帽遮盖,防止螺栓外露。4、床体四角预留输液架插孔,内镶钢制套管,规格不低于φ19×1.0mm,永不断裂。床体两侧各有一个钢制引流挂钩。5、在床的4角设有直径75mm±5mm,厚度46mm±5mm的防撞轮,材质为塑胶,防撞轮均突出在床体之外,确保在行进过程中床体不会受建筑物的撞击。6、采用直径为125mm±5mm的静音耐磨脚轮,单独制动,通过国际谱尼测试认证。采用人造胶TPR轮/弹性体车轮,静音,采用精密轴承,行走轻松,顺畅,耐压耐磨;表面覆盖白色高强度ABS工程塑料包罩,防水,防尘,易清洁。采用内镶封闭式轴承方式转动,不用填注润滑油。具有刹车开关,踩踏关闭功能,方便床体移动。固定方式:螺杆固定主要生产工艺要求:1、管材下料:所用的钢管,采用激光切管机下料,钣金件采用激光切割机下料,保证工件的精确度。2、采用不少于10组的机械手集群焊接,焊接过程采用混合气气体保护,焊口光滑、无氧化膜。3、碳钢表面处理:采用自有全自动静电粉末喷涂流水线一次性完工,喷涂前经高速抛丸机除锈,然后经水洗、除油、酸洗、二度磷化等处理,再进行静电粉末喷涂,达到内外防锈,延长病床的使用寿命。粉末材料为抗菌粉末,具有耐老化、高韧性、耐溶剂,冷脆温度低和抗菌的性能。 张 84
2 手动双摇病床 长2180×宽1025×高500mm(±10mm) 材质要求:1、床架采用符合GB/T3094-2012《冷拔异型钢管》的优质碳钢矩形型材焊接而成,床架规格:30×70×1.5mm(±5mm)。2、床头床尾:采用PP材料吹塑成型工艺制造,内衬钢管加强结构,插式装配,拆卸方便,强度高,具有旋钮型锁定装置,有锁定指示,单一性装配设计。床尾外侧配床头牌。3、床面3.1 床面:采用钣金冲孔板面,圆形冲孔。床面长度:1960mm(±10mm),采用等国家大型钢厂生产的优质冷轧钢板,板材厚≥1.2mm。床板之间采用厚度≥5mm的连接片连接,连接片之间带有不小于φ10尼龙垫圈,并用螺栓紧固。3.2 支撑管:采用规格不低于20×30×1.2mm的钢管焊接而成,承载力大。3.3 床面镶嵌在支撑管内,可轻松拆卸,方便清洗。4、床腿为不低于50×50×1.5mm方管制作。5、摇把采用ABS工程塑料一次成型,内置钢芯,手指凹痕防滑设计,手感舒适,摇手开关为专业耐磨材料,延长使用寿命。功能配置要求:1、手动双摇,背部升降范围≥70°,腿部升降范围≥35°。2、传动部分:ABS折叠摇把,可推拉折叠设计,可隐藏于床头下面。伸缩摇杆为不锈钢材质,钢制万向节,丝杠采用不低于45#钢双丝挤压成型,有过盈保护、双向限位功能,摇动灵活,无噪音。具有ABS防尘罩。拉杆支轴和拉杆采用高强度管材(支轴规格:不低于Ø35×3.0mm,拉杆规格:不低于Ø32×1.2mm),确保不断裂。3、护栏:倾倒式折叠护栏,优质电泳铝合金横梁,表面硬化处理,长度1450mm±10,mm。六根304不锈钢平面扁管立柱,立柱规格:不低于Φ19×1.2mm,上下关节为钢制关节,与不锈钢立柱采用空心铆钉连接工艺,折叠轻松。底座采用不低于30*30*2.0的钢制管材,长度1380mm±10mm。护栏开关带防夹手功能,并带有防夹手提示。护栏整体高度400mm±10mm。护栏安装于大边侧方,并用内六角螺栓紧固,螺栓嵌入护栏底管内,并用装饰帽遮盖,防止螺栓外露。4、床体四角预留输液架插孔,内镶钢制套管,规格不低于φ19×1.0mm,永不断裂。床体两侧各有一个钢制引流挂钩。5、在床的4角设有直径75mm±5mm,厚度46mm±5mm的防撞轮,材质为塑胶,防撞轮均突出在床体之外,确保在行进过程中床体不会受建筑物的撞击。6、采用直径为125mm±5mm的静音耐磨脚轮,单独制动,通过国际谱尼测试认证。采用人造胶TPR轮/弹性体车轮,静音,采用精密轴承,行走轻松,顺畅,耐压耐磨;表面覆盖白色高强度ABS工程塑料包罩,防水,防尘,易清洁。采用内镶封闭式轴承方式转动,不用填注润滑油。具有刹车开关,踩踏关闭功能,方便床体移动。固定方式:螺杆固定主要生产工艺要求:1、管材下料:所用的钢管,采用激光切管机下料,钣金件采用激光切割机下料,保证工件的精确度。2、采用不少于10组的机械手集群焊接,焊接过程采用混合气气体保护,焊口光滑、无氧化膜。3、碳钢表面处理:采用自有全自动静电粉末喷涂流水线一次性完工,喷涂前经高速抛丸机除锈,然后经水洗、除油、酸洗、二度磷化等处理,再进行静电粉末喷涂,达到内外防锈,延长病床的使用寿命。粉末材料为抗菌粉末,具有耐老化、高韧性、耐溶剂,冷脆温度低和抗菌的性能。
张 21
3 手动三摇病床 2100×960×500/705mm±10mm 材质要求:
1、床架采用符合GB/T3094-2012《冷拔异型钢管》的优质碳钢矩形型材焊接而成,床架规格:30×70×1.5mm±5mm。底座规格:30×60×2.0mm
2、床头床尾:采用ABS工程塑料注塑成型,表面光滑易清洁。中部装饰面板颜色可选。床头与床架结合处隐藏于床边内部并设有锁定开关,开关扳手采用ABS高强度工程塑料注塑成型,安装、拆卸简便。
3、床面
3.1 床面:采用钣金冲孔板面,圆形冲孔。床面长度:1960mm±10mm,采用等国家大型钢厂生产的优质冷轧钢板,板材厚≥1.2mm。床板之间采用厚度≥5mm的连接片连接,连接片之间带有不小于φ10尼龙垫圈,并用螺栓紧固。
3.2 支撑管:采用规格不低于20×30×1.2mm的钢管焊接而成,承载力大。
3.3 床面镶嵌在支撑管内,可轻松拆卸,方便清洗。
4、摇把:ABS材质一次注塑成型,内置钢芯,延长使用寿命。
功能配置要求:
1、整床调节功能:背部≥70°,腿部≥35°,整体升降行程:520-720mm。
2、摇把采用隐藏式设计,可折叠,可隐藏于床头下面。伸缩摇杆为不锈钢材质,钢制万向节,丝杠采用不低于45#钢双丝挤压成型,有过盈保护、双向限位功能,摇动灵活,无噪音。具有ABS防尘罩。拉杆支轴和拉杆采用高强度管材(支轴规格:不低于Ø35×3.0mm,拉杆规格:不低于Ø32×1.2mm),确保不断裂。
3、背板采用“工”字形省力杠杆双支撑分解转移力学结构,有效转移床板的部分承重至床梁,最大限度减少螺管受力,有效延长病床使用寿命。
4、护栏:倾倒式折叠护栏,优质电泳铝合金横梁,表面硬化处理,长度1450mm±10,mm。六根304不锈钢平面扁管立柱,立柱规格:不低于Φ19×1.2mm,上下关节为钢制关节,与不锈钢立柱采用空心铆钉连接工艺,折叠轻松。底座采用不低于30*30*2.0的钢制管材,长度1380mm±10mm。护栏开关带防夹手功能,并带有防夹手提示。护栏整体高度400mm±10mm。护栏安装于大边侧方,并用内六角螺栓紧固,螺栓嵌入护栏底管内,并用装饰帽遮盖,防止螺栓外露。
5、床体四角预留输液架插孔,内镶钢制套管,规格不低于φ19×1.0mm,永不断裂。床体两侧各有一个钢制引流挂钩。
6、采用直径为125mm±5mm的静音耐磨脚轮,通过国际谱尼测试认证。固定方式:螺杆固定。
6.1 主架及轮芯:主架采用钢结构,轮芯采用强承载能力的尼龙(PA6)材质。
6.2 轮面:采用耐磨PU作为轮面材质,具有优良的耐油、耐水、耐药性和耐霉菌的特性,同时还具有良好的减震降噪作用。采用双轮面设计,增强稳定性。
6.3 转动方式:采用内镶封闭式轴承方式转动,不用填注润滑油。
主要生产工艺要求:
1、管材下料:所用的钢管,采用激光切管机下料,钣金件采用激光切割机下料,保证工件的精确度。
2、床面用液压机模具一次冲压成型,四角平滑完整,带模压凹槽和透气孔。
3、采用机械手集群焊接,焊接过程采用混合气气体保护,焊口光滑、无氧化膜,延长使用寿命。
4、碳钢表面处理:采用自有全自动静电粉末喷涂流水线一次性完工,喷涂前经高速抛丸机除锈,然后经水洗、除油、酸洗、二度磷化等处理,再进行静电粉末喷涂,达到内外防锈,延长病床的使用寿命。粉末材料为抗菌粉末,具有耐老化、高韧性、耐溶剂,冷脆温度低和抗菌的性能。 张 1
4 陪床椅 1960×755×400-980/800mm) 材质:1、整体采用钢制框架焊接而成,表面经抛丸机除锈,磷化处理,静电粉末喷涂。高温固化,承压≥150kg不变形。2、主要管材规格:不低于Ø38×1.35mm,Ø25×1.35mm。3、坐面为人造革面内包海绵,柔软舒适。革面耐油污,易清洁,海绵为高密度海绵,长久使用不变形。4、可折叠成坐椅形状,椅体固定,扶手为ABS材质弧形扶手,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节省使用空间;5、可展开成一个小型的单人床,头部带枕,适于晚上休息。6、由坐椅展开时,可上提靠背上的拎手,移动轮滑动可自行展开。7、带不少于六个脚轮,方便移动。生产工艺:1、管材下料:所用的钢管,采用激光切管机下料,钣金件采用激光切割机下料,确保工件的精确度。2、采用机械手集群焊接,焊接过程采用混合气气体保护,焊口光滑、无氧化膜,焊接机器手不少于10组。3、碳钢表面处理:采用自有全自动静电粉末喷涂流水线一次性完工,喷涂前经高速抛丸机除锈,然后经水洗、除油、酸洗、二度磷化等处理,再进行静电粉末喷涂,达到内外防锈,能延长病床的使用寿命。粉末材料为抗菌粉末,具有耐老化、高韧性、耐溶剂,冷脆温度低和抗菌的性能。碳钢表面处理采用抗菌塑粉。4、所有 ABS 部件为自有设备注塑生产。 张 55
5 ABS床头柜 480×470×780mm±10mm) 1、整体采用进口ABS原生材料注塑成型,保证使用一次料。
2、配餐桌、抽屉、单拉门扇,两侧不锈钢毛巾架。
3、内配有隔板,贮物空间大。
4、桌面为凹形设计,防止物品滑落。 个 72
6 床垫 L1930*W890*H80mm 1、床垫的功能与病床相辅相成,布料采用新型牛筋防水布,液体不渗透,且擦拭容易,可长期保持床面干净卫生,有透气性、防滑性。
2、内置4公分密度为350#高弹硬质海绵,舒适耐用,不变形。4公分天然海南椰丝,卫生环保。
3、床垫配有拉链,便于装卸、清洗。 个 106
7 餐桌板 长度伸缩范围最短≤860(±10mm),最长≥1100mm(±10mm),宽度≥310mm(±10mm),厚度≥24mm(±5mm) 1、采用ABS材料注塑成型面板,铝合金伸缩杆;
2、使用时可伸展摆放于护栏,可前后自由调节位置;
3、底部带挂钩,不用时可悬挂在床头上,节省使用空间。
4、餐桌面带水杯凹槽。
5、面板硬度高,可用水冲洗; 个 106
8 鞋盆架 730mm*335mm(±10mm) 鞋架由不少于五根圆管焊接喷塑而成,圆管两段焊接铁壁件由激光切割机切割而成。 个 106
2. 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
2)交货地点:开江县中医院(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全部产品安装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5%,半年后产品无重大安全问题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期满一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30%,质保期满两年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
4)质保期:
4.1质保期2年(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4.2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5)验收方式、验收时间和验收标准:
5.1验收方式: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组织验收。
5.2 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后7个工作日内。
5.3 验收标准:依据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及双方订立的合同进行验收。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内容不完整)
6)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售后服务要求
1、质保期内服务要求:
1.1供应商和制造商在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
1.1.1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1.1.2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响应,12小时内派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
2.1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
2.2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说明:1、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手动单摇病床、手动双摇病床、手动三摇病床和陪床椅。
2、本次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
第六章 评审办法
1.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1.2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专家组成。
1.3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审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
1.4评审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熟悉和理解询价文件;
(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等是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
(3)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询价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
(5)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6)向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1.5评审过程独立、保密。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6评审委员会评价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对于供应商而言,除评审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
2.评审方法
2.1本项目评审方法为:比照最低评标价法确定成交供应商,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3.评审程序
3.1熟悉和理解询价文件和停止评审
3.1.1评审委员会正式评审前,应当对询价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询价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评审委员会熟悉和理解询价文件以及评审过程中,发现本询价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停止评审:
(1)询价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询价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询价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询价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询价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是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审方法;
(6)询价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评审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审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
3.2资格审查
3.2.1评审委员会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询价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询价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询价资格。
3.2.2评审委员会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并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确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3.2.3评审委员会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采购单位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单位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应当告知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3.3实物样品/现场演示(如有)
3.3.1实物样品。评审委员会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实物样品进行评定。
3.3.2现场演示(如有)。现场演示的顺序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演示应对照采购要求进行。评审委员会对资格性审查通过的供应商的现场演示进行评定。
3.4询价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单位应当组织评审委员会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通知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并书面告知供应商,说明理由。
3.5一次性报价
3.5.1评审委员会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结束后,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3.5.2供应商现场报价应当在采购单位指定的区域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报价明细表”,密封递交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由工作人员收齐后集中交询价小组,并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
3.5.3供应商报价单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5.4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得串通。发现供应商存在串通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在评审结束后,由采购单位报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5.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2项规定)。
3.6复核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
3.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成交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评审委员会复核结束后,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3.8出具询价报告
评审委员会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评审等;
(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3.9废标项目论证
采购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废标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对询价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3.10评审争议处理规则
评审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响应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审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1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11.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响应文件实质性符合询价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审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
3.11.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11.3评审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询价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响应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1)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审时不予承认的响应文件内容事项;
(2)响应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响应文件未提供的材料。
3.11.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响应文件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审依据。
注:评审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4.采购活动终止
4.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活动予以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4.2询价活动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公告,并公告终止原因。
5.确定成交供应商
5.1原则(详见“供应商须知附表”第15项规定)
采购人不确定排序前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当将不确定的理由书面告知该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公告。
6.成交通知书领取
6.1 中标通知书领取(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第16项规定)。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7.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7.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7.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7.4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7.5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7.6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7.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8.1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8.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
8.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8.4评审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审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询价文件确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审,不得违反规定的评审格式评审和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签字确认。
8.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
8.6服从评审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审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
8.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单位的请托。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
合同编号:XXXX。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的《询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货物品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万元) 总价
(万元) 随机
配件 交货期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即RMB¥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 标准,以及本项目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确定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XX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XX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XX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并且最迟应在XX年XX月XX日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 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 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询价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采购与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 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 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 项目验收合格后,甲方应按《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按相关规定程序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即 元,余款 %即 元经使用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每次付款乙方向甲方开具正式等额有效发票。
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小时内响应到场,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拒收合同部分总价百分之 的违约金;
(2) 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 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 /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XX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款额向甲方偿付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 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的违约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三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各一份。
注:本合同非格式合同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 址: 地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签约日期: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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