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2012〕201203130005、201202240003号计划函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于2012年4月25日就办公、教学及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谈判,现就本次采购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办公、教学及专用设备采购(GXZC2012-J1-B0038-ZC)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A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一体电脑16台、彩色激光打印机1台、投影机1台、黑白激光一体机1台、数码摄像机1台、移动硬盘5只、投影幕布1套、交换机2台、扫描仪2台、教学话筒2只、教学专用移频功放2台、音箱2对、钢制讲台2只、多功能高清数字展台1台等 |
交付使用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2.B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投影机1台、超短焦液晶投影机1台、投影幕布3块、多功能高清数字展台1台、钢制讲台1张、激光教鞭2支、教学专用移频功放1台、音箱1对、教学话筒1个、中央控制器1台、台式电脑7台、摄像机1台、扫描仪1台、一体机1台、交换机1台等 |
交付使用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3.C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一体电脑9台、扫描仪1台、一体机1台、高清摄像机(配三角架)1台、电视机1台、移动式投影仪(配幕布)1台、蓝牙音响1套、多媒体演讲台1张、六角桌及配套椅6张、移动翻转黑板6块、麦克风(配支架)7个、DVD播放机1台等 |
交付使用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4.D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兼容机24台、路由器6台、三层交换机7台、二层交换机5台、无线AP 2台、POE适配器2台、千兆无线控制器1台、交换机柜8个、投影仪1台、投影幕1张、打印机2台、网络布线1项、电源布线1项等 |
交付使用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5.E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网络配线实训装置1台、全钢结构综合布线实训装置多功能仿真墙模块1套、便携式电脑2台、超级笔记本电脑1台、兼容机10台、打印机1台、无线路由2台、交换机2台、网络服务器2台、投影仪及幕布1套、网络布线1项、电源布线1项等 |
交付使用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6.F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叉车1台 |
交付使用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7.G分标:
数量及简要技术要求: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2套、可见分光光度计2台、电子天平4台、气相色谱仪1套、电导率仪2台、酸度计2台、奥氏气体分析仪6套、常规玻璃分析仪器20套等 |
交付使用时间: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日历日) |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财政网(http://www.gxcz.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www.gxgp.cn),2012年4月17日。
四、评审(谈判)日期:2012年4月25日
评审(谈判)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赵其文、周琳、叶嘉、杨爱群
采购人代表:叶耀青
五、成交信息:
1.A分标: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不足3家,采购失败。
2.B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广西南宁市一风音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南宁市星湖路南一里18号8116号房 |
成 交 金 额: |
60,559.00元 |
3.C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南宁市文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南宁市星湖路39号19-204号 |
成 交 金 额: |
103,850.00元 |
4.D分标:实质性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竞标人不足3家,采购失败。
5.E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广西里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南宁市教育路22号南湖御景阁2611号房 |
成 交 金 额: |
187,040.00元 |
6.F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南宁市凯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南宁市教育路22号金凤凰·南湖御景御景阁十四层1403号 |
成 交 金 额: |
61,480.00元 |
7.G分标:
成交供应商名称: |
南宁蓝天实验设备有限公司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南宁市星湖路16-1号 |
成 交 金 额: |
195,000.00元 |
六、联系事项:
1、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联系人:梁红卫;联系电话:0771-5309289
2、采购人名称、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西石化高级技工学校
联 系 人:叶耀青
联 系 电 话:0771- 2515228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