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重新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7/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重新招标)补充通知(第01号)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重新招标)(招标编号: 0624-231265540C)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格式按本补充通知附件1修改,请投标人自行修改,未修改的视为同意本补充通知约定,不影响其投标文件有效性,中标后招标人将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2、投标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项目中已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未退回的,可视为本项目已提交投标保证金,无须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提交的文件与合同,仅在加盖我司印章后,其法律后果才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
单 位:部门:职务:
身份证号码: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本项内容,联合体各方可授权同一人作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现将由我司组织招标的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重新招标)(招标编号: 0624-231265540C)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中《授权委托书》格式按本补充通知附件1修改,请投标人自行修改,未修改的视为同意本补充通知约定,不影响其投标文件有效性,中标后招标人将按本补充通知执行。
2、投标人在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配电网供电能力提升-共享储能电站项目(一期)储能区PC工程项目中已递交投标保证金且未退回的,可视为本项目已提交投标保证金,无须再提交投标保证金。
本“补充通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2023年7月7日
附件1: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提交的文件与合同,仅在加盖我司印章后,其法律后果才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代理人姓名:性别:手机号码:
单 位:部门:职务:
身份证号码:
附:1.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2.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供本项内容,联合体各方可授权同一人作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
投 标 人:(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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