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广州分公司6NT之“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光网络”自筹配套基础设施第一期工程-光伏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29.99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pdi-zb-2023-00888
预算金额29.99万元
招标联系人黄经理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泽文1892751271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9
公告正文
比选文件
比选文件名称:2023年广州分公司6NT之“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光网络”自筹配套基础设施第一期工程-光伏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4-11 16:36:00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2023-04-12 08:30:00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23-04-14 17:30:00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终止:
比选文件标包: 2023年广州分公司6NT之“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光网络”自筹配套基础设施第一期工程-光伏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标包内容:

标包名称:2023年广州分公司6NT之“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光网络”自筹配套基础设施第一期工程-光伏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标包内容说明:2023年广州分公司6NT之“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光网络”自筹配套基础设施第一期工程-光伏设备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广州分公司6NT之“粤港澳大湾区超级光网络”自筹配套基础设施第一期工程-光伏设备采购项目,比选代理机构编号:GPDI-ZB-2023-00888),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光伏设备,采购预算金额299,940.00元(不含增值税)。
1.2    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本项目不划分比选分包。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产品名称
设备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CP01112 太阳能发电设备
光伏晶板(含安装支架)
410W/块;1722*1134*30mm
80

广州市内甲方指定地点
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日历日内完成现场勘测,中选通知书发出后30个日历日内全部设备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2
安全锂电池模块
磷酸铁锂,100AH/48v;19英寸.597深,4U高
6

3
机架及底座
600mmX800mmX2000mm
1

4
储能监控模块
/
1

5
液体控温系统
含液体泵、控制阀、管路等
1

6
绝缘液体
/
40

7
动环前端采集器
/
1

8
储能逆变器
5kW;19英寸/3U
1

9
光伏逆变器
30kW
1

10
断路器
250A
2

11
断路器
63A
3

12
断路器
100A
4

13
挂墙配电箱
700mmX500mmX230mm
1

14
安装辅料
含电缆、线管等
1


 
1.3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参选人单价报价(不含增值税)高于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的,其参选将被否决。详见《附件一
参选报价表》。
2.  ※参选人资格要求
2.1 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30】万元(含)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控股股东为同一自然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1.3   本次比选原则上不接受代理商参选,以下特殊情况除外:(1)参选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参选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参选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本项目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参选,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参选或再委托其它参选人参选。
2.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04月01日起)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或违反比选人公司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参选人存在控股关系(即上述公司或上述公司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参选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8)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参选人经CMA认证或CNAS认证的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2020年04月01日以后的参选产品【光伏晶板、光伏逆变器、储能系统】的检测报告;
(3)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04月0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销售业绩,同类项目指【光伏(晶板或控制器)、锂电储能设备】的销售业绩。
备注:
1) 须提供供货合同关键页及发票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发票),业绩统计以发票为准。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参选产品的业绩,不予认可。
2) 如法人参与参选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 合同与发票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4月12日08时30分至2023年04月14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2.2 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在比选文件获取期限内,通过线下电汇至本项目银行账号,账号信息具体详见本公告“9.1联系方式”,并将汇款凭证上传至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模块。转账备注:单位简称-文件费。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2. 
3. 
4. 
5. 
6. 
5.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04月19日09时30分。
5.2 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招投标办理-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7.  参选人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82205275/020-83821931/020-83829625,服务邮箱bfdzyzzy.gyl@chinaccs.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18号
邮    编:510055 
联 系 人:黄经理     
电    话:020- 87188543 
电子邮件:huangyu.gd@chinatelecom.cn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15楼    
邮    编:510095   
项目负责人:黄泽文、王思尹
联 系 人:黄泽文、王思尹
电    话:18927512716、18926199561  
电子邮件:huangzewen@gpdi.com  
网    址:/                                        
开 户 名: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30009560006563
(注:我司已采用银企直联,每一个项目对应一个账号收取保证金,请务必将保证金转至本项目对应的账号下)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2023年 0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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