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光明区住房和建设局自行采购项目
服务类采购需求公告(采购实施前)
项目名称 |
光明区生态文明建设技术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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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部门 |
勘察设计与建设科技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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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元) |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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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概况 |
项目概况 根据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各区应针对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内容开展相关工作。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难度上持续提升,如光伏一体化、“光储直柔”建筑试点新技术应用要求不断提高;绿色建筑评价任务量逐年增大;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任务翻倍增加。考虑到该项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我科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协助开展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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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要求 |
1.协助梳理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细项要求,整理生态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形成《生态文明考核自评表》; 2.协助制定考核任务分解表及工作实施方案,实施跟进生态文明考核进展情况,协助光明区住建局挖掘考核得分点,收集整理得分佐证材料及证明文件,满足年度生态文明考核要求; 3.协助走访区建筑工务署、科学城开发建设署、建发集团、6个街道办等单位,通过座谈、实地走访的形式,挖掘有潜力的项目,形成调研报告; 4.协助统筹区内有条件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协调项目完成标识认证工作; 5.协助指导项目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能耗建筑建设工作; 6.协助指导区内既有公共建筑采取优化运行管理或节能改造等方式,并协调项目完成能效提升工作,当年度累计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实施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 7.协助指导既有公共建筑项目开展集中式空调制冷系统改造工作,改造后能效比不低于4.0; 8.协助督促项目做好公共建筑分项能耗数据接入工作; 9.协助开展绿色建筑重要会议或示范项目观摩活动; 10.协助开展绿色建筑、建筑节能等相关技术交流工作; 11.协助挖掘、协调项目完成光伏一体化、“光储直柔”试点申报; 12.基于服务目的,需要开展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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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需求 |
(一)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服务地点:在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付款方式: 甲方按照乙方完成本合同工作进度分三期支付(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笔款,即合同总价的30%;协助完成所负责的全部考核工作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后支付第二笔款,即支付合同总价的30%;第三笔款项根据履约综合评价给予支付,评价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40%,评价不合格支付合同总价的20%)。如乙方尚未完成相应进度的服务内容,则支付时间相应顺延至乙方完成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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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彭郭佳 联系方式:186659708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