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维保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维保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0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HCG2023-S-177

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维保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4152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152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交通管理科技设施维保第三方监管服务项目提供运维监管服务,在运维期内完成运维项目的运行维护质量控制、运维效果考核、督办运维资料整理备案、运维资金管理控制、项目验收几个重要环节进行全面监管工作,并定期向采购人进行汇报,遇到重大问题及时与采购人协商。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完成止(特殊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且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为被授权人参加磋商,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9月28日  至 2023年10月1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

方式:现场获取磋商文件,每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获取。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0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一楼第二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梨双公路1号        

联系方式:杨勇022-58061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新津二支路交口新科园12号楼二楼            

联系方式:周烨、陈树锦022-237103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勇

电 话:  022-5806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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