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高莞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7/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高莞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2023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高莞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已由河源市农业农村局河农农函〔2023〕6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农田建设补助资金及省级涉农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广东省连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2023年度河源市连平县高莞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河源市连平县高莞镇二联村、丁村村、高村村、太平村、中平村、河西村、西南村、高陂村。
2.3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总建设规模6087亩,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1)建设水陂 5 座;(2)整修输水渠道 99 条;(3)整修排水斗沟渠 19 条;(4)整修过路涵管 3 座,新建引水闸 6 座,新建钢管 6m,新建生物通道、新建下渠踏步等。
2.4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14383278元,工程结算以连平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为准。
2.5工期要求: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发出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2.6招标内容:按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工程施工。
2.7工程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按有关规定达到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期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类)。
3.4拟派本工程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C类)。
3.5广东省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和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须在2023年4月至2023年6月在本公司缴交社保。
3.7投标人须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用信息录入。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广东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和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广东省外由各省各级住建主管部门核发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在有效期内。
4.招标文件及有关文件的下载
各潜在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5. 投标人须知
5.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评标办法,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5.2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3投标人必须提交15万元投标保证金。
5.3.1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的:银行转账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汇入招标人指定的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开设的邮政储蓄银行或广发银行账户,由各投标人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后,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可自行查询到该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信息(每个项目都有独立投标保证金子账户)。
5.3.2本项目不接受纸质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须选择开具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投标人须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 (以下统称电子保函),电子保函需开具给招标人(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办理电子保函的费用必须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5.3.3根据《关于规范招投标领域工程建设保证金收取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2]1178号)规定“鼓励招标人对中小微企业投标人免除投标担保”,本项目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人应提供属于中小微企业的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中的附件)。中小微企业的划型标准依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没有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资料(即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不免于交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人选择使用银行保函和保证保险和担保保函的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登录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河源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平台在线办理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各投标人可通过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熟悉相关流程,电子保函操作手册查看方式如下:网上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登入口)→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交纳投保保证金操作手册。
(2)在投标时免收中小微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只是为企业减负的举措,并未免除投标人的投标义务。投标人一旦发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足额补交投标保证金。
5.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交的所有资料必须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向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同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5.5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如发现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5.6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后不得随意变更,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因重病或重伤(持有县、区以上医院证明)两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二是主动辞职或调离原工作单位的;三是因管理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施工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或监理单位认为该项目经理不称职需要更换的;四是无能力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造成严重后果,建设单位要求更换的;五是因违法被责令停止执业的;六是因犯罪被羁押或判刑的;七是死亡的。如符合上述理由需要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当配合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设置的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相同的项目经理。
5.7投标人在河源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评价登记为C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我市投标活动。
5.8 按照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 724 号)的要求,实行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严禁将带资承包等内容写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补充条款。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一律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的支付,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原因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
5.9 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工程款计量周期、工程款进度结算办法,明确支付节点的时间或工程进度,因特殊原因导致工期延后的,经施工总承包单位同意后,支付节点可以适当后延。
5.10 中标单位应当每月按施工进度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款支付申请。
5.11 建设单位应当按月向中标单位拨付工程进度款。
5.12 建设单位应当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5.13 建设单位有义务提供施工场地、施工用水用电接入口;协助中标人(施工单位)完成相关管理部门的施工进场审批手续,保障中标人(施工单位)能够按时进入现场开始准备工作。
5.14 建设单位不提供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由中标人自行负责。临时办公和工人住宿用地的相关费用也由中标人自行负担,建设单位不另行支付相关费用。
5.15 建设单位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办理竣工结算;协助中标单位完成竣工验收的各类相关工作,办理相应竣工批文和备案。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工程施工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投标企业需办理企业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完成后方可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在投标准备期内需采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河源市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及操作手册和XML工程量清单操作手册,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xzzx/008001/20170721/5e604ea0-7ec7-46a8-8875-e837dc611575.html)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时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0 日10:00,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需登录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端(网址:https://14.215.227.219:8088/TPBidder/memberLogin)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至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交易平台。
6.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站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补充或者修改的内容无效。
注:电子标书递交截止时间以河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服务器从中国科学院国家授时中心取得的北京时间为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login)”、“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河源市)(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index)”上发布。
7.2本项目不设置现场开标环节,如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可申请调看现场监控。
7.3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省连平县农业科学研究所
地址:连平县元善镇东门路64号
联系人:邹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32331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62-3831833
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连平县分中心
地址:连平县新城大道中原计生局办公大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762-4388789
2023年7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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