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64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4〕80号)、《省物价局、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关于江苏省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改革的指导意见》(苏价规〔2016〕14号)等文件精神,加快实现我市地铁与公交营运一体化,进一步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江苏省价格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举行常州市地铁票价制定与公交票价(公交暂不包括溧阳市、金坛区)联动调整听证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会议时间:2019年7月10日下午2:00
会议地点:常州市行政中心星聚堂(龙城大道1280号)
二、听证人(3名)
范 璞 |
男 |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
周旭栋 |
男 |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陈跃峰 |
男 |
常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
三、听证会参加人
(一)消费者(12名)
王梓榆 |
男 |
知识产权工程师 |
杨 旭 |
女 |
销售主管 |
陈 斌 |
男 |
部门经理 |
杨 玮 |
女 |
管理人员 |
吕万阳 |
男 |
报建经理 |
吴敏铃 |
女 |
自由职业 |
汤晓礽 |
男 |
企业管理人员 |
吴若芸 |
女 |
企业员工 |
胡小海 |
男 |
教师 |
董为群 |
女 |
企业管理人员 |
叶燕波 |
女 |
自由职业 |
陈志娟 |
女 |
企业管理人员 |
消费者替补人员(4名)
潘洪润 |
男 |
企业员工 |
陈 侃 |
男 |
网络工程师 |
王茹玉 |
女 |
质量安全管理 |
沈 馨 |
女 |
大学生 |
(二)经营者(2名)
王 栋 |
男 |
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蒋 青 |
男 |
常州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
(三)其他利益相关方(2名)
周和平 |
男 |
常州交服出租车有限公司总经理、高级工程师 |
翟士清 |
男 |
常州永安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
(四)专家、学者(2名)
潘鹤明 |
男 |
苏州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政工师 |
肖为周 |
男 |
苏州大学轨道交通学院副院长、高级工程师 |
(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2名)
张克勤 |
男 |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
刘永坚 |
男 |
常州市政协城乡委副主任、调研员 |
(六)政府部门、社会组织(3名)
季卫东 |
男 |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城市客运管理处处长 |
韩新平 |
男 |
常州市财政局工贸发展处副处长 |
杨春杰 |
女 |
常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 |
四、听证会旁听人员(5名)
高定超 |
男 |
在读研究生 |
朱兴清 |
男 |
退休干部 |
崔 勇 |
男 |
公务员 |
刘 彬 |
男 |
自由职业 |
李 品 |
男 |
市场经理 |
旁听替补人员(2名)
王晓阳 |
男 |
大学生 |
杨鸿飞 |
男 |
管理人员 |
五、定价、调价方案
(一)地铁票价制定
常州市地铁票制拟采用里程计价票制,提出两个票价方案,线网营运后实行统一票价。其中:“方案一”参考南京、宁波、佛山等11个城市的票价,“方案二”参考无锡、福州、济南等5个城市的票价。
1.方案一:起步价为2元4公里,晋级里程6、6、8、8、10公里,分别增加1元。即:里程4公里及以内的2元,里程4公里以上、10公里及以内的3元,里程10公里以上、16公里及以内的4元,里程16公里以上、24公里及以内的5元,里程24公里以上、32公里及以内的6元,里程32公里以上的、每10公里增加1元。
2.方案二:起步价为2元5公里,晋级里程5、5、7、7、9公里,分别增加1元。即:里程5公里及以内的2元,里程5公里以上、10公里及以内的3元,里程10公里以上、15公里及以内的4元,里程15公里以上、22公里及以内的5元,里程22公里以上、29公里及以内的6元,里程29公里以上的、每9公里增加1元。
3.票价优惠政策
(1)普通成人凭“市民卡”、“龙城通卡”享受9.5折优惠;
(2)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1.3米(含)以下的儿童乘车,超过1名按超过人数购票;
(3)70周岁(含)以上老人凭有效证件办理专用乘车卡(除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6:00~18:00)免费乘坐,工作日高峰时段享受9.5折优惠;
(4)60~69周岁老人凭有效证件办理专用乘车卡(除工作日高峰时段7:00~9:00、16:00~18:00)享受5折优惠,工作日高峰时段享受9.5折优惠;
(5)常州市中小学生(包括本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学生)、身高1.3米以上学龄前儿童凭有效证件办理专用乘车卡享受5折优惠;
(6)低保人群凭有效证件办理专用乘车卡享受5折优惠;
(7)残疾人、残疾军人、因公致残人民警察、现役军人、烈属、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办理专用乘车卡免费乘坐。
(二)公交票价调整
常州市(暂不包括溧阳市、金坛区,下同)公交票价调整提出两个方案,其中:“方案一”与“方案二”调价幅度相同,“方案一”参考南京市对普通成人刷卡实行8折优惠,“方案二”参考无锡市继续对普通成人刷卡实行6折优惠。
1.方案一:继续实行线路一票制,现行线路票价全部增加1元,即现有1元一票制线路调整为2元、2元一票制线路调整为3元、3元一票制线路调整为4元,普通成人刷卡实行8折优惠。
2.方案二:继续实行线路一票制,现行线路票价全部增加1元,即现有1元一票制线路调整为2元、2元一票制线路调整为3元、3元一票制线路调整为4元,普通成人刷卡实行6折优惠。
3.票价优惠政策调整
(1)普通成人凭“市民卡”、“龙城通卡”,“方案一”享受8折优惠、“方案二”继续享受6折优惠;
(2)每位成年人可免费携带1名身高1.3米(含)以下的儿童乘车,儿童单独乘车需购票,集体乘车可每二人合购一张车票;
(3)70周岁(含)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办理高龄老人卡免费乘车(除工作日早高峰时段),工作日早高峰时段(8:00~9:00)刷卡5折优惠;
(4)60~69周岁老人凭有效证件办理老人卡享受5折优惠;
(5)常州市中小学生(包括本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中专、职业高中的学生),凭有效证件办理学生卡享受3折优惠;
(6)低保人群凭有效证件办理专用乘车卡享受5折优惠;
(7)残疾人、残疾军人、烈属、常州市离休老干部、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凭相关证件办理公交特种卡免费乘车;现役军人、盲人、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的人员凭有效证件办理专用乘车卡免费乘车。
4.换乘票价优惠政策
(1)地铁与公交相互换乘
地铁按刷卡进闸机的时间计时、公交按刷卡的时间计时,首次刷卡计时后60分钟(含)之内,地铁与公交相互换乘,不限刷卡换乘次数,每次换乘刷卡时的基础票价首先优惠1元、然后再实行常规的刷卡优惠。
(2)公交与公交换乘
①B1、B2公交站台内换乘继续实行免费;
②公交按刷卡的时间计时,首次刷卡计时后60分钟(含)之内,公交与公交换乘,不限刷卡换乘次数,每次换乘刷卡时的基础票价首先优惠1元、然后再实行常规的刷卡优惠。
六、其他事项
为提高政府制定价格的民主性、科学性,热忱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对地铁票价制定与公交票价联动调整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9日。联系方式: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龙城大道1280号1号楼B座),邮编:213022,传真:85681075,电子邮箱:czpjtz@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1.常州市地铁1号线成本调查结论
2.常州市公交客运成本监审结论
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25日
附件1
常州市地铁1号线成本调查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要求,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地铁1号线成本调查,成本调查结论情况如下:
一、成本调查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江苏省价格条例》;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四)《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五)《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通则》;
(六)《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建标104-2008);
(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常州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2011-2018年)的通知》;
(八)《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九)《常州市区轨道交通一号线开通初期客流预测》;
(十)其他文件依据。
二、成本调查的主要内容
常州市地铁1号线营运成本由工资及附加、动力能耗、维护修理费、其他费用(包括管理费、营运间接费、税费)等构成:
单位人次营运成本=地铁1号线营运成本÷客运预测量;
常州市地铁1号线完全成本由营运成本、固定资产折旧、财务费用等构成:
单位人次完全成本=地铁1号线完全成本÷客运预测量。
三、成本调查结论
经调查,常州市地铁1号线营运成本48613.04万元,单位人次营运成本9.78元/人次;
常州市地铁1号线完全成本158763.77万元,单位人次完全成本31.94元/人次。
附件2
常州市公交客运成本监审结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的规定要求,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处组织开展了常州市公交(暂不包括溧阳市、金坛区,下同)2016年度-2018年度客运成本监审工作,成本监审结论情况如下:
一、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江苏省价格条例》;
(三)《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四)《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
(五)《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
(六)《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
(七)《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通则》;
(八)《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程序规定》;
(九)《江苏省公共汽(电)车客运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十)《关于公交客运定价成本执行商定程序的报告》;
(十一)其他文件依据。
二、成本审核的主要内容
常州市公交客运成本,是由直接营运成本、期间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等构成。
单位人次客运成本=公交客运总成本÷客运总量
三、成本监审结论
2016年度-2018年度年均常州市公交客运总成本94824.70万元,年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3.59元/人次。2016年度-2018年度年均财政补贴(不含车补)48796.14万元,扣除财政补贴(不含车补)后年均单位人次客运成本为1.74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