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苏州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关于新建汾湖人家5号地块安置公寓房项目功能性检测项目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投标剩余时间7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施俊豪0512-63135137
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钱暨兴0512-63159288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受苏州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新建汾湖人家5号地块安置公寓房项目功能性检测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磋商采购文件资格条件的各供应商前来参加磋商。
一、采购内容:新建汾湖人家5号地块安置公寓房项目功能性检测
二、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三、最高限价:按《苏州市工程质量检测行业工程质量检测和建筑材料试验收费参考价》(苏监协通【2015】06号)收费标准70%计取。
四、项目实施时间:现场具备检测条件且采购方提供完整资料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五、采购内容及简要介绍
新建汾湖人家5号地块安置公寓房项目功能性检测,包含建筑能效评测、围护结构热工缺陷、照度和照明功率密度检测。
六、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
1、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资格认定证书。
七、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报名材料:
1、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投标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符合“(一)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的承诺书;
4、符合“(二)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标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
七、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日9:00----16:00(节假日除外)
出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高新路501号凯悦大厦404(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出售方式:现场
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八、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4年11月7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14:00(北京时间)
3、接收人: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4、磋商时间:2024年11月7日14:00(北京时间)
5、磋商地点:汾湖高新区洋砂路100号华信大厦11楼1103开标室
磋商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磋商文件恕不接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磋商文件。
九、本次磋商联系事项:
1、招标代理机构:苏州弘创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高新路475号万森大厦1002室
电话:0512-63159288联系人:钱暨兴、俞斌悦
2、采购人:苏州市汾湖城乡一体化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俊豪电话:0512-63135137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洋砂路95号
十、本磋商文件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本公告在中国吴江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公布发布,敬请留意,请各单位获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投标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招标。
汾湖高新区公共资源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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