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丰县润城华府智能充电平台、充电桩及车棚设备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8.6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2/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3)jstk02002
预算金额38.67万元
招标公司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张思豪1881196377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旭1815188200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01
公告正文
丰县润城华府智能充电平台、充电桩及车棚设备安装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丰采磋C(2023)JSTK020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徐州市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丰县润城华府智能充电平台、充电桩及车棚设备安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8.6775万元, 招标人为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预算金额:386775元 采购需求:智能充电平台、充电桩及车棚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做法详
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40日历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丰县润城华府智能充电平台、充电桩及车棚设备安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丰县润城华府智能充电平台、充电桩及车棚设备安装工程 :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余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2-17 08:30到2023-02-23 17:30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
盖鲜章,否则不予接收): (1)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
址:本公告附件进行下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
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
印件。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售价:
500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03-01 15:3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03-01 15:30
开标地点:丰县盛世茗居18号公寓1单元462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丰县润城华府智能充电平台、充电桩及车棚设备安装工程
工程地点:丰县润城华府
项目编号:丰采磋C(2023)JSTK02002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86775元
采购需求:智能充电平台、充电桩及车棚设备采购安装;具体做法详见工程量清单。
工期:4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
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
项目的采购活动。
4.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③“信用江苏”网(http://credit.jiangsu.gov.cn/);
④“信用徐州”网(https://www.xuzhoucredit.gov.cn/);
⑤“信用丰县”网(http://www.fengxiancredit.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响应单位有失信行为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需留存,并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信用评价结果查询:采购人按照财政部要求在信用审查环节完成供应商的信用评价结果查询,
评价结果参考期限从项目开标之日前3年起算。对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见《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2月17日至2023年02月2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
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丰县盛世茗居18号公寓1单元462室;
3.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
鲜章,否则不予接收):
(1)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供应商基本情况登记表下载地址:本公告附件进行下
载);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5)授权委托人前来报名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报
名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时需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正、副本各一份,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
售价:5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3月01日15时30分;
地点:丰县盛世茗居18号公寓1单元462室。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启
时间:2023年03月01日15时30分;
地点:丰县盛世茗居18号公寓1单元462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 资格审查: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企业资质证书(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其余资格审查详见磋商文件。
八、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九、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采购人或代理公司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
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将质疑问题加盖单位公章后发至“招标代理公共邮箱335394338@qq.com”。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
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
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
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附
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3.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
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
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
地 址: 丰县孙楼街道办事处
联 系 人: 物业办张思豪
电 话: 18811963779
电 子 邮 件: /
招 标 代 理 机 构: 江苏泰控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徐州市铜山区何桥镇金寨路双创街区220室
联 系 人: 王旭
电 话: 18151882009
电 子 邮 件: 33539433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传真 | 电子信箱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 职称 | 电话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 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
注册资金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帐户名称 | ||||||
账号 | ||||||
经营范围 | ||||||
企业类型 | 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
备注 |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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