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招标公告]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A1、A3、A11号楼
金额
412.19万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1/08/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xtc-a1-21681681
预算金额412.19万元
招标联系人武煜翔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周映乔0431-81852896
标书截止时间2021/08/20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A1、A3、A11号楼
[招标公告]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A1、A3、A11号楼
招标公告

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A1、A3、A11号楼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3日

招标内容及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估算金额: 412.19万元
招标事项审批批准(核准)部门:


标段(包)编号:A3205820001008596002001

建设单位: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

标段(包)名称: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A1、A3、A11号楼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工程地点:东至人民大街、西至人民大街西胡同、南至浙江路、北至四平路。

总投资(万元):412.19

建筑面积:1000.00平方米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1年09月13日2021年11月18日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1年08月13日2021年08月20日

投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

招标联系人:武煜翔

联系电话:0431-81300682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日期:2021年08月20日 16时00分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GXTC-A1-216816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A1、A3、A11号楼已由长春市发展改革委长发改审批字【2017】337、【2019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人民大街历史文化街区浙四小区地块修缮工程A1、A3、A11号楼。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项目规模:本工程分为A1、A3及A11三个单体工程。改造内容为保留现有风格的基础上,拆除原有涂料饰面,增加室外墙面真石漆外饰面,屋面原有平屋面增加钢屋架支、钢屋面、钢檐沟,平屋面处拆除原有老化屋面及恢复,室外修缮包括线脚、立面造型、散水、室外台阶、附墙线缆、雨水管等工程。

2.4建设地点:东至人民大街、西至人民大街西胡同、南至浙江路、北至四平路。

2.5计划工期:2021年913日至2021年1118日,计划工期65天。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412.188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健全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0年成立至20211月1日不足1年或2021年成立的公司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即可。)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1按照《关于疫情期间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公管委办〔2021〕21号)要求,疫情管控中高风险地区企业、单位或个人参与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可委托长春市其他企业、单位或人员,携带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的企业、单位,分公司可通过授权委托书参与投标活动。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1年8138时30分至2021年820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肖笛 17767766355。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9月8日9时30分递交地点均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07开标室,并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现场进行解密。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持企业CA锁,或因企业CA锁原因未能进行现场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予以拒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长发旧城改造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诺睿德国际商务广场人力资源产业园C座20楼

联系人:武煜翔

联系电话:0431-81300682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777号明宇广场A4栋32层招标部

联系人:周映乔 电话:0431-81852896 电子邮件: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1300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免费注册 (点击打开);

(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并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登录入口(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建设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建议提前3个工作日缴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用户可登录系统查询缴纳状态;以保函方式缴纳,开标前需上传保函电子件,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

3、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9室。

(1)CA办理及CA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431-88779428、13634405937(徐经理)

(2)基础信息库审核咨询电话:0431-88779623(受理部)

(3)新点电子标软件技术咨询电话:4009980000(客服)、17767766355(肖迪)

4、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系统操作手册请至“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建设工程”(点击打开)下载

附件:
    关联转让公告 关联成交公示 关联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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