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书记、校(园)长治校能力提高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联系人林榕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康扬志0591-83260091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0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1
公告正文

2024年书记、校(园)长治校能力提高培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6月30日 10:49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4年书记、校(园)长治校能力提高培训项目
品目

服务/教育服务/培训服务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行政区域福州市公告时间2024年06月30日 10: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28.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扬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260091
采购单位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门外溪口12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林榕、0591-83542835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康扬志、0591-83260091
附件:
附件1华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doc

项目概况

2024年书记、校(园)长治校能力提高培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FJHZ-[CS]-202406020

项目名称:2024年书记、校(园)长治校能力提高培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2024年书记、校(园)长治校能力提高培训项目

1.00

28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采购包1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采购包1:【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预留比例:10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简化资格证明材料(若有)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 》(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注意事项: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2、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即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建。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电汇转账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特别提示

1.1 潜在报价人在磋商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磋商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1.2 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二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公告附件中的“华中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填写打印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送至(或发到电子邮箱:huazhongzhaobiao@163.com)。

2.购买采购文件和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台江广场支行

账号:4312803646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晋安区教师进修学校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东门外溪口124号        

联系方式:林榕、0591-835428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华中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301号东南医药综合大楼4楼            

联系方式:康扬志、0591-832600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康扬志

电 话:  0591-8326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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