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古蔺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主管部门批准,现邀请供应商成都奥昇科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 供应商
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52万(84万/年,服务期限3年) 自筹资金,纳入财政管理 成都奥昇科技有限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价格:
采购文件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请将以下资料电子版:(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1963575705@qq.com后致电17742862603按要求交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2、报价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南岸西区山水原著(原著荟)1栋14楼05号;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古蔺县人民医院
地 址:古蔺县金兰街道东新街92号
联 系 人:黎劲
联系电话:0830-7204870
电子邮件:3584291073@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7742862603
电子邮件:1963575705@qq.com
2021年9月30日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古蔺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主管部门批准,现邀请供应商成都奥昇科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金额 资金来源 供应商
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252万(84万/年,服务期限3年) 自筹资金,纳入财政管理 成都奥昇科技有限公司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价格:
采购文件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请将以下资料电子版:(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1963575705@qq.com后致电17742862603按要求交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2、报价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南岸西区山水原著(原著荟)1栋14楼05号;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古蔺县人民医院
地 址:古蔺县金兰街道东新街92号
联 系 人:黎劲
联系电话:0830-7204870
电子邮件:3584291073@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7742862603
电子邮件:1963575705@qq.com
2021年9月30日
附件: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doc
采购编号:
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采
购
文
件
(单一来源采购)
中国·四川(泸州)
古蔺县人民医院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共同编制
2021年9月
目 录
谈判邀请
采购须知
服务内容及要求
合同格式
附件
附件1 响应文件封面
附件2 报价函
附件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附件4 承诺函
附件5 资格证明文件
附件6 报价明细表
附件7 售后服务承诺书
第一章 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采购单位古蔺县人民医院委托,拟对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经主管部门批准,现邀请供应商成都奥昇科技有限公司就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
二、采购项目内容及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 预算金额 | 资金来源 | 供应商 |
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252万(84万/年,服务期限3年) | 自筹资金,纳入财政管理 | 成都奥昇科技有限公司 |
三、获取采购文件方式及价格:
采购文件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请将以下资料电子版:(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后致电17742862603按要求交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四、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2、报价件递交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南岸西区山水原著(原著荟)1栋14楼05号;
3、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送达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六、本采购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古蔺县人民医院
地 址:古蔺县金兰街道东新街92号
联 系 人:黎劲
联系电话:0830-7204870
电子邮件:3584291073@qq.com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联 系 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7742862603
电子邮件:1963575705@qq.com
2021年9月30日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1 | 采购人 | 古蔺县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古蔺县金兰街道东新街92号 联系人:黎劲 联系电话:0830-7204870 |
2 | 采购代理机构 |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屏山县屏山镇仁和街2号电信综合楼1单元2楼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7742862603 |
3 | 采购文件编号 | |
4 | 项目名称 | 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项目 |
5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6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 供应商名称:成都奥昇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盛华南路80号32栋10层1020号 |
7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
8 |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 | 采购文件自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1日上午09:0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请将以下资料电子版:(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发送至1963575705@qq.com后致电17742862603按要求交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 |
9 | 洽谈办法 | 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与供应商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并保证采购项目质量。 |
10 | 洽谈日期和地点 | 洽谈日期:2021年10月13日14:30(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南岸西区山水原著(原著荟)1栋14楼05号 |
11 | 谈判保证金 | 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指标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川财采〔2020〕74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
12 | 需要递交的资料及密封 | 1.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 |
13 | 采购文件咨询 |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7742862603 |
14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赵场街道南岸西区山水原著(原著荟)1栋14楼05号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17742862603 |
15 | 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关于防范和惩处政府采购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通知》(川财采〔2017〕63 号)的规定,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执行。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
1.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单一来源的服务采购。
2.采购文件的构成
2.1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由采购邀请、采购须知、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响应文件格式、洽谈办法、合同主要条款组成。
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 供应商没有对采购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风险。
3.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3.1 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3.2 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采购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
3.3 供应商认为需要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申请,但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3.4 供应商不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网址查看澄清(更正)公告所造成的各种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4. 响应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4.1 报价表
4.2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洽谈的须提供);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洽谈的须提供);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表。
(5)符合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承诺函。
(6)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注:上述文件有附件格式可以参照附件格式填写,如没有附件格式由供应商自行编制。以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 签到、洽谈和成交
5.1签到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到递交地点,并进行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5.2 洽谈
采购执行机构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将响应文件及相关表格移送至评标室供单一来源采购人员组织洽谈。
5.3 成交通知书
5.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5.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3.3 无法商定合理的成交价格或者无法保证采购项目质量的,与供应商进行商定的专业人员应当停止商定,并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终止采购活动 ,书面告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5.3.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以及评审、商定过程中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5.3.5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6.合同签订
6.1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成交通知书》后,应在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6.3 采购文件所附《合同主要条款》是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基本条款,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对此,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慎重考虑相关商业风险。
6.4 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 2 份送代理机构存档。
7. 履行合同
7.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7.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进行处理。
8. 验收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9.资金支付:一年一付
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
古蔺县人民医院放射科设备GE DSA IGS330和 GE 1.5T MRI于2019年投入使用,已经有近两年时间了,厂家质保期也脱离一年,随着使用年限以及病人量的增加,设备已开始频繁出现故障。为减少设备后期使用故障故障,保障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同时更好的满足广大患者的就诊需求,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成都奥昇科技有限公司维保,采购预算为 252万元,服务期限:叁年。
二、工作内容
古蔺县人民医院数字血管造影机和1.5T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维保服务。
三、商务要求
1.维护响应时间:周一至周日7×24小时全面响应采购人的电话、电邮、传真等方式提出的修改维护需求;
2.在周一至周日7×24小时提供用户远程维护服务;
3.紧急情况的软件问题修改维护,紧急问题不超过12小时,其他问题不超过5个工作日,并解决好问题;
4.对同版本软件,优先提供功能改进等相关升级服务;
5.服务期限:本次采购,一次性采购3年,按年付费。
第四章 合同格式
采购合同(样本)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XXXX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单一来源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项目基本情况
古蔺县人民医院放射科设备GE DSA IGS330和 GE 1.5T MRI于2019年投入使用,已经有近两年时间了,厂家质保期也脱离一年,随着使用年限以及病人量的增加,设备已开始频繁出现故障。为减少设备后期使用故障故障,保障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同时更好的满足广大患者的就诊需求,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购买成都奥昇科技有限公司维保,采购预算为 252万元,服务期限:叁年。
二、合同履行
1、履约期限:
2、履行地点:
3、履约方式:
三、合同标的
1.XXXX……;
2.数量(如涉及填写);
3.质量(如涉及填写);
四、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3.XXXX.
五、验收要求
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谈判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
2.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六、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价款由以下组成:
1.XX 万元;
2.XX 万元;
3.XX 万元。
……
(二)支付方式:
七、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八、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九、履约保证金
1.乙方缴纳人民币 XX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十、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二、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十三、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四、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甲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照下列方式解决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两份,乙方一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住所): 地址(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 日 签约日期:XX 年 XX 月 XX日
第五章 附件
附件1:响应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响应文件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
报价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报价函格式
报价函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全面研究了你方“ ”项目采购文件( 号),决定参加贵中心组织的本项目报价。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公司 (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报价的有关事宜。
2、我公司自愿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总报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 日内完成项目服务,并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4、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 真: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采购项目报价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报价、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日 期:年 月 日
附件4:承诺函格式
承诺函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年XXX月XXX日
附件5: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并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证明;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件6:
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
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
四川屏源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 (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招标活动,郑重承诺: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近三年来或自供应商单位成立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7:
①可提供2019或2020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可提供2019或2020年供应商完整的全套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③可提供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附件8: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原产地及 制造商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 …… | …… | …… | …… | …… | …… |
总计 | 人民币大写(元): | ||||||
交货及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内。 |
报价人名称(盖章):
报价人代表(签字):
报价日期:
注:报价人必须认真填写,内容要求真实诚信,字迹清楚,不得有遗漏,所报价格是满足采购文件所有条件的价格。
附件9: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根据采购文件要求和本公司能提供的售后服务自行填写)
附件10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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