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SA标段施设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价值评估
金额
2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各供应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生产经营项目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现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SA标段施设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价值评估专题需进行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SA标段施设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价值评估。
(二)项目地点:四川省凉山州。
(三)项目规模:本项目起于攀枝花市西区格里坪镇附近,接G4216丽攀高速,止于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源县,接G7611西香高速,路线总长约131公里。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
依据本项目压覆矿报告,本项目压覆矿产地采矿权、探矿权共14宗,其中已关闭注销4宗;剩余能源矿产6宗,金属4宗,另外还有约三处非重要矿产资源。
(四)工作内容: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压覆矿产资源价值评估。
二、询价须知
(一)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潜在供应商不限定在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
(二)资质要求:具备有矿权评估资质。
(三)业绩要求: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1项压覆矿产资源价值评估业绩(附:项目合同复印件)。         
(四)人员要求:至少3人具备矿权评估师证书。
(五)工期要求:自甲方向乙方提供基础资料之日起算,乙方应于20个工作日内提交攀枝花至盐源高速公路SA标段压覆矿产资源价值评估报告。
(六)设备要求:无。
(七)最高限价:总价限价为人民币 28 万元。
(八)供应商报价函须经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授权代表签署,则须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九)报价函须注明供应商单位全称及报价时间,格式详见附件(至少包括工期、工作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标准),并提供单位清晰有效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后密封,请于2023年 11 月 6 日10:30时前密封报送我公司。联系人:胡女士,电话:15198081690,递交地址:成都市太升北路35号B417室。报价文件必须胶装提交。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报价函均为无效报价。
1.未按要求签署和密封的报价函;
2.未按照询价文件内容及要求编写;
3.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
4.未在规定时间递交至规定地点的报价函;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6.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等。
(十一)评审方式:经评审,在符合采购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有效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十二)我公司和供应商应当自工作通知单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根据询价文件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十三)重新询价的情形:
1.报价截止时间(同上)按时送达的报价文件不足三家;
2.经评审后,最终有效报价不足三家;
3.中标供应商无故放弃中标,则对该项目重新进行询价采购,同时该供应商将被清退出合格供应商库,禁入期按我公司外部供应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附件:1.供应商报价文件(格式)
2.外部供应项目技术要求
 
 
 
 
                              四川省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年 11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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