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浙方商2021-032
二、项目名称: 松阳县自备取水户取水工程(设施)标准化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748000(元) | 浙江科大电子有限公司 | 衢州市衢江区高塘路22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松阳县自备取水户取水工程(设施)标准化改造提升采购项目 | 取水工程(设施)标准化改造 | 详见响应文件 | 1 | 748000 | 详见响应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叶建宝,占潇悠,陈桂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根据中招协〔2015〕026号通知,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由成交人支付,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8976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松阳县水利局
地 址:松阳县水利局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809102
质疑联系人:李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 88066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要津南路53号国宇大厦701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琦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8801633
质疑联系人:吴樱滨
质疑联系方式:0578-880163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松阳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阙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8071860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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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自备取水户取水工程(设施)标准化改造提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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