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昌市孺子路92-94号东起第三间房屋(3年)
金额
4086.42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x2024rz01815
预算金额4086.42元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产权交易所
代理联系人万先生0791-8852662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南昌市孺子路92-94号东起第三间房屋(3年) 自由竞价 隶属活动:无 【查看活动所有标的】 当前价格 (单价):¥ 0.408642 万元 报价次数:0次 溢价率:0.00% 起始价格:0.408642万元 V型降价底线:万元 加价幅度:0.001000万元 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竞价开始时间:2024-08-15 08:00:00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2024-08-23 11:15:00
报名截止日期:2024-08-22


剩余:7天15时12分5秒
报价人 报价价格(万元)

查看报价曲线图



竞拍
流程

  • 第一步
    阅读公告

  • 第二步
    填写报名信息

  • 第三步
    上传附件材料

  • 第四步
    开始竞价

  • 第五步
    竞价成功

  • 第六步
    项目交割


  • 标的信息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出租方信息
  • 报名联系方式
  • 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补充披露信息
  • 特别声明


  • 出租方承诺

    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点击查看全文隐藏

    1. 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出租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 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出租标的,符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 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 我方已认真考虑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 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 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承诺在出租过程中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及各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承诺按照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7.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名称 南昌市孺子路92-94号东起第三间房屋(3年)
    项目编号 JX2024RZ01815 出租底价 0.408642万元/月
    挂牌日期 2024-08-15 挂牌截止日期 2024-08-22
    资产概述 本次租赁标的为南昌市西湖区洛阳路28-30号南站仓库共计十三间房屋、西湖区孺子路92-94号三间房屋、站前西路59号二间房屋。挂牌价格均为首年度月租金价格,房屋租赁期限均为三年,每年租金相同。
    出租标的具体信息
    出租标的地址 出租面积 52.39㎡
    出租用途 出租期限
    免租期限 配套设施
    租金支付方式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权证名称 权证编号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标的使用情况 空 置
    详细信息 暂无


    资产地图位置

  • 交易条件
    挂牌开始日期 2024-08-15
    挂牌公告期 5个工作日
    是否自动延牌
    交易方式具体内容 由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组织网络动态报价
    延牌规则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 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不足(1)个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20)个周期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 价款支付要求:租金每三个月为一个周期支付一次,先付租金后使用,承租方应于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租金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 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出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租金无息转付给出租方。 后续每期租金须在上一周期到期前的30天之前一次性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加价幅度
    0.001000万元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标的新旧、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租赁。本次招租不包含现有装修,现有装修存在受损、毁损的可能,以交付时的状况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出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面积、规格等以实际交付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事先考察、勘察、核实,明确本次出租标的状况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意向承租方报名提交承租申请后,则视为对挂牌标的现状及相关一切交易风险已充分知悉,并接受所有挂牌条件。成交后,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违约,否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终结交易,并重新挂牌处置标的。因承租方反悔违约给出租方造成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机构交易服务费、出租方经纪代理机构佣金、再次交易差价等),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出租方有权继续追偿。 2.本项目成交的租金价格为出租方净得租金价格,因租赁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应由出租方缴纳的相关税费)均由承租方全部承担,承租方需自行了解相关税收政策。 3.本项目各个标的均无免租装修期及租金递增。 4.本次招租房屋,原租赁合同均已到期,除已空置的房屋外,其他房屋目前仍由原租户不定期租赁,原承租户在同等条件下,可对其原租赁的房屋享有优先承租权。 5.本项目每个标的的房屋租赁押金等同于三个月租金数额,承租方应于支付首期租金的同时将租赁押金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6.租赁房屋不得存放危险违禁品以及从事其它存在扰民、污染环境、损害公众利益等行业。租赁具体事宜详见《房屋租赁合同》公示样本。 7.本项目以单个标的报名承租,意向承租方也可同时报名多个标的。
    下载【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租赁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将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出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递交承租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合同签订】承租方被确定之日起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5.【交易税费】 (1) 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且仅有一家的,按3年租赁总价收取协议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对符合承租条件且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意向承租方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承租方除按前述规定承担协议交易服务费外,还需按3年租赁总价承担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含协议交易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江西省产权交易所资产招租业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赣产权[2020]96号)的规定收取。(2)费用承担方应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3)本项目经纪公司佣金按三年租赁总价的1.6%收取,由承租方承担,并应于承租方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佣金支付至经纪公司指定账户。 6.【交付】标的于承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且付清首期租金、租赁押金、交易机构服务费、经纪公司佣金后,出租方以租赁房屋交付时的现状进行交付,承租方须自行负责清场入驻并妥善处理相关事宜。 7.【报名方式】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时间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认可、接受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的一切法律风险)及信息披露内容的书面承诺及书面承租申请,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承租或竞拍资格。 8.【报名时间】信息披露期内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受理报名时间:工作日9:00-17:00。
    处置方案
    组织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报价方式 多次报价
    处置方案 每个标的单独征集意向承租方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承租方应是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允许
    保证金交纳规则
    收取方案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3.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交易机构资格确认后交纳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 银行转账(不支持支付宝、微信转账)
    保证金收款账号 该项目为在线结算项目,收款账号以短信通知的账号为准,待报名登记后在个人中心查看收款账号信息。
    处置方法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1)意向承租方提出承租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出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出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租金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期间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全部首期租金及交易服务费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江西省综合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出租方
    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西路59号
    法定代表人 曾晓文 注册资本(万元) 8,359.0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企业类型 其他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2360000MB1K706070 经营规模 中型
    内部决策情况 其他

  • 经办人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联系人 万先生、胡女士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0791-88526621、0791-88521087、0791-88520087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交易机构网址

  • 意向受让/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材料名称是否需要原件是否需要复印件是否需要电子版下载模板
    身份证 需要 需要 需要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需要 需要 需要
    授权委托书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下载模板
    除以上材料外,法人意向受让/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被授权人身份证(若需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需要 需要 需要
    法人代表身份证 需要 不需要 需要
  • 补充披露信息
    暂无补充披露信息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