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塘危化品运输车辆综合管理基地项目-停车场及其配套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塘危化品运输车辆综合管理基地项目-停车场及其配套工程已由舟山市定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定金发投资[2024]10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浙江舟山群岛新区金塘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交通局(批准机关名称)以舟新金委规建交[2024]8号批准,项目业主为舟山市西堠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舟山市西堠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停车场及附属:本项目选址位于定海区金塘镇东堠村,停车场的净用地面积为53319平方米,共计117个危化品停车位,其中重载停车组共9组,合计87个停车位,空载停车组为1组,共计30个停车位。配套工程中,主要建筑物包括综合楼、设备用房、检维修车间、危废间、初期雨水及事故应急池、门卫一、门卫二等,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占地面积为1358.05㎡,总建筑面积为2695.27㎡。
(2)停车场配套道路-金塘环岛公路(东堠至西堠段):本项目起点位于金塘顾家岭环岛,沿东东线(东堠路)自西向东前进至舟山市弘捷贸易有限公司南侧,然后折向北,穿越山体到达污水处理厂东侧地块,沿厂区围墙外侧布线,最后设3×10m 桥梁跨越河道后到达终点,与西堠工业区大丰路相接,路线全长约1.103km。
2.2技术标准:
本项目配套道路-金塘环岛公路(东堠至西堠段)采用交通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2m,设计时速60km/h。桥涵与路基同宽,设计洪水频率1/100。设计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级。其他技术指标符合现行标准、规范的规定。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施工招标计划分1个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危化品运输车辆停车场,以及相关配套建筑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等的施工完成、缺陷责任期缺陷修复,包括停车区、综合楼、设备用房、检维修车间、危废间、初期雨水及事故应急池、门卫一、门卫二的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自控及智能化的土建预留等,以及停车场配套道路-金塘环岛公路(东堠至西堠段)的路基、路面、桥涵、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临时工程等施工。
2.4计划工期:施工工期638日历天(21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否(本项目非政府采购工程,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及交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s://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格条件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③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3 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时间有效的信用评价结果为准),投标截止时间当期及上一期均为AA级信用等级的企业,最多可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允许中1个标段),其它企业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 投标人可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组成联合体作为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7其他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
4.3 潜在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登录“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zsztb.zhoushan.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4.4 未取得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浙江省统一主体库:https://ggzy.zj.gov.cn/tspbidder/memberLogin),取得CA数字证书(CA办理网址:http://tseal.cn/tcloud/common.xhtml?projId=41,客服电话:4000878198)。关于舟山市数字招标交易系统如有不明确之处请咨询软件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或者舟山电子招投标支持群384041593。
4.5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________________,集中地点_________________;
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___________,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5.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日9时00分;
5.3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不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4 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舟山交通网(http://zsjtw.zhoushan.gov.cn/)、舟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zsztb.zhoushan.gov.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金塘管委会规划建设与交通局
电话:0580-8043872
招标人名称:舟山市西堠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金塘镇山潭西街30号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80-8171202
招标代理人名称:浙江万事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地址:舟山市临城千岛路171号建设大厦A座19楼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580-2183189/2620676 传真:0580-2620826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施工标段 |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提供投标人自公告发布之日后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 ☑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②联合体各方应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格条件和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③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双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2、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标段 | 财务要求 |
施工标段 | 承诺提供不少于400万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由投标人自行决定采用银行信贷证明或财务能力承诺书。采用财务能力承诺书的,应附招标公告发布后银行出具的不少于要求流动资金的银行存款证明)。 若采用银行信贷证明,开具银行信贷证明的银行级别:国有或股份制商业银行县(区、市)级及以上银行。 |
注:联合体投标时,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或根据联合体协议书工程量比例分别出具。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绩要求 |
施工标段 | 自2019年7月1日(以实际交(竣)工日期为准)以来,成功完成过以下①和②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①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 ②按一个标段成功完成过:面积为5000平方米及以上危化品停车场工程的施工,或含危化品停车场的化工园区(或化工厂房或化工仓库等)工程的施工。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近年完成的主要类似项目情况表”后附相关资料,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3项规定。
2、以上业绩为新建工程,若为改(扩)建工程、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不予认可。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标段 | 信誉要求 |
施工标段 | 不得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及1.4.4项情形。 |
注:1、投标人应在“第九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投标人的信誉情况表”后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1、担任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或面积为5000平方米及以上危化品停车场工程,或含危化品停车场的化工园区(或化工厂房或化工仓库等)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总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拟任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间未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任项目经理(包括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
项目副经理 | 1 |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安全负责人 | 1 | 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
注:1. 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该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交工验收(房建、市政工程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或合同解除之日。
2. 拟委任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合同工程”按以下原则认定:
(1)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尚未签订,则其中标通知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和备选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2)若该合同工程协议书已签订的,则仅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该合同工程未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前,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项目经理已经更换的,则现任项目经理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该合同工程项目发包人的同意更换证明材料,否则更换前后的项目经理均视为有“在建合同工程”。
3. “在建合同工程”范围: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建设工程,不受地域、行业和投资性质的限制。
4. 所附资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5项规定。
5.项目经理业绩应为新建工程,若为改(扩)建工程、大中修(或小修)保养工程的不予认可。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最低数量要求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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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功率及容量 | 单位 | 最低数量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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