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隆德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64.26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d6404000141004752
预算金额164.26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福林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和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红梅177118683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30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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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德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2-30 16:3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GY)003864

项目编号: D6404000141004752

项目名称: 隆德县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一至三标段

预算金额(元): 1642680.00

最高限价(如有): 164268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隆德县2022年张程乡崔家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颗粒有机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931 见招标文件 744800.00
二标段:隆德县2022年张程乡崔家湾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粉末有机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931 见招标文件 558600.00
三标段:隆德县2022年张程乡赵北孝村和马儿岔村中央预算内投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颗粒有机肥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424 见招标文件 339280.00
数量合计: 2286 预算合计: 1642680.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号文件执行。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⑤、财库〔2019〕27 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 脱贫攻 坚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均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5)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作为资格条件。 注:第(4)条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12-31 00:00:00 至 2023-01-09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1-30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地    址: 固原市隆德县县城
       联系方式: 0954601598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和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民族街 
       联系方式: 1771186831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李福林
       电话: 09546015984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李红梅
       电话: 1771186831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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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宁夏和臻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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