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金安区丰安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中标公示
金额
97.9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1/01/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nyg20201026-1
预算金额97.92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六安新华书店有限公司97.9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NYG20201026-1

二、项目名称:金安区丰安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六安新华书店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解放路78号

中标金额:玖拾柒万玖仟贰佰捌拾玖元整(979289.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金安区丰安幼儿园设备采购项目第1包

品牌(如有):具体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具体详见附件。

数量:具体详见附件。

单价:具体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郑尚武、吴年祥、刘宏景、吕志明、李瑞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8楼,联系电话:0564-337853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六安市金安区发改委公共资源交易股(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农业科技大厦19楼)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丰安小学

地 址:六安市东城路

联系方式:13335641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梅山南路凯旋国际广场8楼

联系方式:0564-33785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0564-3378538

十、附件

1.招标文件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4.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5.中小企业声明函

六安市丰安小学

安徽江南阳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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