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磋商邀请公告
金额
41.23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zx-20240102101
预算金额41.23万元
招标联系人何先生028-85861331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袁先生028-87607387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13
公告正文
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磋商邀请公告(招标编号:YCZX-2024010210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1.23万元,招标人为成都空港建设管理有 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绿化工程,占地面积约183亩,建设内容主要 包括给排水管网(绿化给排水)、照明、电力工程(外接电等)、空中栈道(钢结构)、景观绿化等专业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 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 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9.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10.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 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11.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信用类别:勘察)。 12.工程勘察供应商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入 市场禁入名单的(组成联合体的各供应商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 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 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 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 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 中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1月04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8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磋商文件自2024年11月04 日至2024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汇锦广场A座2402号处获 取。方式:现场或远程方式。(一)现场办理: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 证。<注: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 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等)>。(二)远程办理:1.潜在投标人请将报 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1)、《介绍信》(介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 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并附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上述资料扫描后通过邮箱发送至2974973141@qq.com。项目报名费收取详见邮件回复。②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 活动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售价:人民币150元/份(采购 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提供邮递服务)。咨询电话:028-87607387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0时00分 递交方式: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 新区汇锦广场A座2402号)开启。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 新区汇锦广场A座2402号) 七、其他 详见附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空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10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28-8586133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高新区盛安街133号汇锦广场A座2402号 联 系 人: 袁先生 电 话: 028-87607387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磋商邀请公告 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成都空港建设管理 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拟对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 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 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X-20240102101 2.采购项目名称: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察 3.采购人:成都空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4.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资金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次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认一家供应商为成 都空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大湖堰(柏顺路至长顺大道)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勘 察。具体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2、项目规模: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绿化工程,占地面积约183亩,建设内容 主要包括给排水管网(绿化给排水)、照明、电力工程(外接电等)、空中栈道(钢结 构)、景观绿化等专业及其附属配套工程。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eb pubservice.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 w.ccgp.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8.资质要求: 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 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9.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10.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 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11.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接受信用评价管理(信用 类别:勘察)。 12.工程勘察供应商开标当日在“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被列 入市场禁入名单的(组成联合体的各供应商任意一家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的), 一律不能成为合格供应商。 13.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 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1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应满足下列要求: 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 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 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 中投标。 六、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磋商文件自2024年11月04 日至2024年11月08日每天上午9:00- 12:00,下午13: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成都市高新区汇锦广场A座2402号处获取。 方式:现场或远程方式。 (一)现场办理: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 人身份证;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注: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加 盖单位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介绍信内容应清晰备注购买的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购买单位联系方式(包括联系人姓名、手机号、电子邮箱等)> 。 (二)远程办理:1.潜在投标人请将报名登记表(见公告附件1)、《介绍信》(介 绍信内容需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箱、经办人及联系电话号码” 并附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上述资料扫描后通过邮箱发 送至2974973141@qq.com。项目报名费收取详见邮件回复。 ②若因投标人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 行承担所有责任。 售价:人民币15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本项目磋商文件不提供邮递服务)。咨询电话:028-87607387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八、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 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 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 月 13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高 新区汇锦广场A座2402号)开启。 十、磋商地点: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 高新区汇锦广场A座2402号)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成都空港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机场路土桥段10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28-85861331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宇初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汇锦广场A座2402号 联 系 人:袁先生 联系电话:028-87607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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