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乐从镇石斗船闸安全鉴定项目(工程咨询)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乐从镇石斗船闸安全鉴定项目(工程咨询)
采购项目名称: 乐从镇石斗船闸安全鉴定项目(工程咨询)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5626295642308180203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服务机构: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乐从镇石斗船闸安全鉴定项目(工程咨询)
合同编号: 4406065626295642308180203
合同总金额: ¥297,321.28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10月29日
服务内容: 根据《水闸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014号)规定,水闸实行定期安全评价制度。首次安全评价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1次全面安全评价。安全鉴定内容包括:工程现状的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及安全鉴定分析评价等。总投资约30万元,计划8月中旬开工,工期约45天。
合同附件 乐从镇石斗船闸安全鉴定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合同.pdf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2024年02月20日
采购项目名称: 乐从镇石斗船闸安全鉴定项目(工程咨询)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65626295642308180203
项目业主: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服务机构: 淮安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乐从镇石斗船闸安全鉴定项目(工程咨询)
合同编号: 4406065626295642308180203
合同总金额: ¥297,321.28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3年08月29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3年08月29日至2023年10月29日
服务内容: 根据《水闸安全评价管理办法》(水建管〔2008〕2014号)规定,水闸实行定期安全评价制度。首次安全评价应在竣工验收后5年内进行,以后应每隔10年进行1次全面安全评价。安全鉴定内容包括:工程现状的调查分析、现场安全检测、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及安全鉴定分析评价等。总投资约30万元,计划8月中旬开工,工期约45天。
合同附件 乐从镇石斗船闸安全鉴定项目(工程咨询)服务合同.pdf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城建和水利办公室
2024年0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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