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中院无纸化办案智能中间库及档案数字化录入服务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01 15:5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宿州中院无纸化办案智能中间库及档案数字化录入服务项目(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EP-SZCG2024005B
二、项目名称:宿州中院无纸化办案智能中间库及档案数字化录入服务项目(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丽禾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光明 A3 工业园区顺福路 415 号 1 幢113 室
中标金额:363600.00元
评审总得分:91.59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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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宿州中院无纸化办案智能中间库及档案数字化录入服务项目(二包) 服务范围:建设可同时存放、流转 3200 个卷宗的智能化中间库。 为此配备调卷、中间 库管理及退领卷 1 人,卷宗核对、补充扫描 2 人,整卷、装订及一键归档 3 人, 共 6 人组建中间库管理团队 服务要求:提供 6 名驻场服务人员,开展无纸化智能中间库的档案 数字化录入服务工作。负责案件材料的统一接收、扫描、装盒入中 间柜、材料补充、借阅登记、装订并移送档案室归档、文字识别(OCR 处理)、系统挂接(即上传至法院办案系统);负责对本院各部门 有关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并按照立卷归档办法要求对电子卷宗进行整理、编目、修图及归档等一键归档功能工作。 供应商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 服务时间:365 日历天。中标单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服务标准:一、服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服务清单:
(三)人员管理要求: 1.要有明确的团队常驻采购方办公现场,负责中间库案卷档案等材料的数字化即时扫描工作,服从采购人要求的档案扫描相关的其他工作安排。 2.中标供应商进场时,须向采购方提供驻场服务人员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填写采购方的《外包人员个人信息表》,签订保密及网络安全个人承诺书。 3.驻场服务人员按照采购人工作要求开展相关服务。对不服从管理,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服务人员,采购方将按照制度规范及合同,扣罚其公司的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公司更换驻场服务人员,或终止与其公司的服务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和公司的责任。 4、驻场服务人员应保持稳定,如需变更驻场服务人员应至少提前1个月向采购方发出书面通知,经采购方同意后,可安排接替人员跟班进行工作交接,待接替人员完全胜任工作,且招标方认证后,原驻场人员方可离岗。 5、驻场服务人员作息制度参照法院正常作息制度执行。 6、驻场服务人员要建立工作台账,详细记录每日工作内容及出现异常情况。每月向采购方提供月度工作报告,如有潜在问题或针对业务经常发生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建议或方案,报采购方参考。 (四)其他要求: 1.业务办理要求 (1)档案扫描数字化应该严格遵守: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档办发[2014]7号)、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DA/T 31-2017)、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DA/T 68.1-2020)。 (2)材料接收登记。采购人每个案件一般经过三次交接,立案材料、开庭补充材料、结案材料,每次接收后将收到材料情况录入中间柜管理系统。如有法官需要查阅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登记调阅。 (3)材料扫描上传。收到的材料要在 24 小时内完成扫描并使用中间库管理系统上传至办案系统,扫描文件要 300dpi 以上并符合电子档案要求。 (4)案件结案后,按照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整理卷宗顺序,材料区分注明原、被告提供,并制作目录、备考表、封面。编写页码,并填入目录,至卷宗装订归档。 (5)整理之前扫描的电子卷宗,按照电子档案管理制作电子档案卷。 (6)服务内容包含案卷交接、清点、扫描、数据上传、装订、质检等一系列工作,中间库管理及退领卷,卷宗核对、补充扫描,整卷、装订及一键归档统一流程电子化,各环节均有人员检查把关,最后由档案室管理人员验收一系列交接工作。 (7)要求零差错率,出现重大差错,可直接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2.维护与售后要求 (1)提供 24 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提供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现场多种方式技术支持服务,全方位响应需求。遇到突发问题须在 2 小时内响应,并最迟在第 2 个日历日内排除错误,2 个日历日内不能解决的,必须采取临时应急等措施,最大可能地保证档案电子数据的正常使用。 (2)积极学习、正确使用采购人提供的中间库相关软硬件,不得损坏采购人的设备、软件。采购人提供办公耗材用品等。 (3)在实施项目过程中,成交供应商方面人员若造成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应照价赔偿;若所丢失物品附带(承载)有档案信息内容的, 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其他 响应文件中提供国家秘密载体印刷乙级及以上的资质证书扫描件(资质类别应包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根据《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管理办法》(国家保密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2020年第2号)规定,外省乙级资质须在中标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到安徽省保密局完成备案。 (五)特别说明: 该项目第2包服务期365日历天。中标单位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下一年度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最多续签两次。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光银,张先锋,程雪芹,谷妮娜(组长),马素灵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疑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及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州市财政局提出投诉。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 址:安徽省宿州市??桥区银河一路528号市法院
联系方式:0557-37525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上路566号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联系方式:0557-39136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崔主任、王工
电 话:0557-3752517、0557-3913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