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4号住宅楼屋顶防水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22.5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10/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hzb-2024-cs-10053
预算金额22.5万元
招标公司西安医学院
招标联系人-18082611640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高欢欢
标书截止时间2024/10/3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4
公告正文
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4号住宅楼屋顶防水改造项目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4号住宅楼屋顶防水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408室)获取采购文件 ,并于2024-11-04 14:3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HZB-2024-CS-10053

项目名称: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4号住宅楼屋顶防水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5000.00

采购需求:

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4号住宅楼屋顶防水改造项目

标包1(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4号住宅楼屋顶防水改造项目_标包1):

标包1预算金额:225000.00元

标包1最高限价:225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标包1防水工程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4号住宅楼屋顶防水改造项目_标包1

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4号住宅楼屋顶防水改造项目

225000.00225000.00

标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西安医学院含光校区4号住宅楼屋顶防水改造项目标包1的申请人资格要求是: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自然人提供身份证)。

2)财务状况报告:法人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税收缴纳证明:法人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本项目承建单位(施工单位)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承建单位(施工单位)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承建单位(施工单位)为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本项目承建单位(施工单位)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响应,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5)外省进陕企业提供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外省进陕企业信息首页截图。

6)供应商不得在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提供承诺)。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响应(提供承诺)。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 2024年10月30日,每天 上午 09:00 至 12:00 , 下午 14: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A座408室)

方式:线下购买

售价:

标包1:50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4-11-04 14:30:00(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东段凯森盛世一号 A 座 408 室) 纸质文件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发布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协会网》。

2.获取磋商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项目编号)及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套。

3.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次项目参照政府采购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4)《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财政部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安全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的通知》(陕财办采〔2018〕23 号)。

(6)《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项目实施指南>的通知》( 财办库〔2023〕52号)。

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或相关证明。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医学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联系方式:18082611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南二环凯森盛世一号A 座4层408室

联系方式:029-89338755 转 80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欢欢、卫钰

联系方式:029-89338755 转 802

陕西正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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