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邀标抽签公告
金额
8.85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5/3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邀标抽签公告
项目业主: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法定代表人:易明江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共广安市广安区委办公室、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安市广安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建设方案>的通知》(广区委办〔2022〕120号)和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关于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图预算控制价审核结果的函》(广区财评函〔2023〕267号)文件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为2021年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本项目通过固定合同控制价随机抽取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广安区恒升镇龙桥村。
2、工程规模: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
3、合同控制价:88510元(捌万捌仟伍佰壹拾圆整)。
4、工期要求:40个日历天(特殊情况顺延)。
5、质量要求:合格。
三、招标内容
实施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集中整治龙桥村村集体湖羊养殖场2家,其中包括新建排水设施及便道,污水消纳池等。
四、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均可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邀请公告规定的发布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即从2023年5月30日公告发出之时起至2023年6月2日18时30分截止。
2、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2日工作日内(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30分,节假日不接受报名)在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103办公室报名,竞标企业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报名。需交报名费100元至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账户,开户银行:广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升支行,开户名: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财政所,账号:88160120004577670。(注:报名费均需通过公司账户缴纳,如若发现以个人账户缴纳的将不予退还)。
六、资格预审
1、在恒升镇政府、镇纪委监督下,对本项目报名施工企业进行抽签现场资格审查,报名施工企业现场提供审查内容为:企业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报名费回执凭证,资格审查通过后立即进行抽签。
2、地点:恒升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视情况调整)。
3、在项目开标抽签时间前各报名单位签到,未在规定时间签到的视为放弃此次投标。
七、召开抽签会议
1、会议组织单位:恒升镇人民政府。
2、抽签时间及地点:2023年6月5日上午10:30,恒升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3、监督单位:恒升镇纪委。
4、具体抽签办法:
(1)在监督单位、项目代表、竞选施工队伍代表监督下抽签,签的总个数与竞争的施工企业总数相同。
(2)抽签顺序:抽签按各竞选施工企业或个人的报名先后顺序依次抽取抽签顺序号。再由业主代表或镇纪委工作人员抽取大小号,确定是大小号中签。再按抽签的顺序号依次抽取签号,确定中标单位。
(3)抽中的施工企业务必在抽签结束并公示期满后3日内按合同控制价百分之十缴纳履约保证金(注:履约保证金均需通过公司账户缴纳。如若发现以个人账户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并与项目业主签订中标合同,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进场施工。该工程要根据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完成工程量以竣工验收为准,工程结算价以审计结论为准。
八、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公示公告。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恒升镇兴隆街1号
邮编:638600
联系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19108285102
本公告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业主单位负责解释,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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