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江北区叶家斗二处集体房屋拍卖项目
金额
312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03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江北区叶家斗二处集体房屋拍卖项目 资产拍卖 比选公告
宁波市江北区叶家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拍卖”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JB-ZJBX-202407030198
项目名称: 江北区叶家斗二处集体房屋拍卖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拍卖
项目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姚江花园
项目基本情况: 叶家斗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姚江花园二处集体房屋公开拍卖,以评估价作为拍卖底价,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公开竞拍
项目总预算: 312万元
服务内容: 位于姚江花园二处房屋拍卖工作,包括拍卖方案的拟定、广告和宣传、拍卖文件的制作,并组织拍卖会涉及的一切工作。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50天
质量要求: 符合资产拍卖相关规定。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924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0% ,上限:50%
价格说明: 中介服务预算总价暂定92400元,最终服务费用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高法(2010号)文件结合所报最终下浮率计取,拍卖费用(中介单位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中二处集体房屋各自按照最终拍卖成交价,各自计算拍卖佣金。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7-03 16:11 至 2024-07-06 16:11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1、具有资产拍卖资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结合报价及服务单位相关资质及业务能力选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7月0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叶家斗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87563170
联系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叶家斗股份经济合作社
宁波市江北区叶家斗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公开选取“资产拍卖”中介服务机构,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竞价要求
项目登记号: JB-ZJBX-202407030198
项目名称: 江北区叶家斗二处集体房屋拍卖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 资产拍卖
项目地点: 宁波市江北区姚江花园
项目基本情况: 叶家斗股份经济合作社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姚江花园二处集体房屋公开拍卖,以评估价作为拍卖底价,委托拍卖公司进行公开竞拍
项目总预算: 312万元
服务内容: 位于姚江花园二处房屋拍卖工作,包括拍卖方案的拟定、广告和宣传、拍卖文件的制作,并组织拍卖会涉及的一切工作。
中介服务完成期限要求: 150天
质量要求: 符合资产拍卖相关规定。
比选办法: 其他选取法
报价方式: 采用【下浮率报价】方式。
价格控制范围: 中介项目预算总价【92400.00元】,价格控制范围:下浮率范围,下限:50% ,上限:50%
价格说明: 中介服务预算总价暂定92400元,最终服务费用按照《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调整拍卖佣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高法(2010号)文件结合所报最终下浮率计取,拍卖费用(中介单位服务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其中二处集体房屋各自按照最终拍卖成交价,各自计算拍卖佣金。
二、竞价时间
凡有意参与报价者,请于 2024-07-03 16:11 至 2024-07-06 16:11 (北京时间),登录系统参与报价。
三、竞价方条件
已入驻宁波市网上中介超市的中介服务机构,可参与相应资格要求的中介服务项目的竞价。
1、中介资格要求: 1、具有资产拍卖资质,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结合报价及服务单位相关资质及业务能力选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咨询、现场勘察的时间与方式
自公告之日起至 2024年07月06日 16时30分 (北京时间)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需要现场勘察的请与项目业主联系统一安排现场勘察。
四、其他条款
(1)竞价项目有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不得超出国家收费标准;无相关收费标准的,由业主单位提供最高限价。如签订的合同价超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视为无效合同。
(2)网上竞价服务类项目如国家有出台标准合同范本的,一律采用国家标准合同范本。
五、联系方式
项目业主单位: 宁波市江北区叶家斗股份经济合作社
项目单位联系人: 陈老师
联系电话: 87563170
联系地址: 宁波市江北区叶家斗股份经济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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