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2023-2024年冬修水利项目设计、勘察服务采购(包三:白箬铺镇片区(含金山桥、雷锋、白马等))采购需求公开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一、功能及要求:
服务范围:包括毛栗冲渠道整修工程:毛栗冲水库位于白箬铺镇金峙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2座闸坝,2500米渠道护砌、清淤整修;白箬河综合治理:白箬河位于白箸铺镇黄泥铺村,工程建设内容为白箸河综合治理;黄泥铺村水渠改造:项目地点位于白箬铺镇黄泥铺村,工程建设内容为对黄泥铺村水渠进行改造;白箬铺镇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水利配套:项目地点位于白箸铺镇黄泥铺村、龙莲村,工程建设内容为对11口山塘进行清淤、防渗及加固治理,其中有4口山塘进行景观打造,2公里河道进行除杂绿化景观打造;大塘冲水库整治工程:大塘冲水库位于黄金园街道英雄岭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态护坡长约200m,高3m,垮塌修护长约100m,高6m,清淤约55亩;龙莲村李家塘廖公塘处险工程:项目地址位于白箬铺镇龙莲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清淤、塘基加固、做壕管次口;新河改造项目:新河改造项目地址位于白箬铺镇胜和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清淤、整修、护砌;猫公塘、花海塘、山塘处险工程:猫公塘、花海塘、山塘处险工程项目地址位于白箬铺镇白箬铺社区,工程建设内容为清淤、做壕管,闸坝及渠道改造;龙唐村塘坝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白箬铺镇龙唐村,工程建设内容为长窝上塘、老屋塘、廖习塘、瓦窑塘、下竹山塘、黄塘、月塘、四方塘、彪坡大塘、上竹塘、泉塘、中塘子清淤,塘堤加固,生态护堤等项目提供设计、勘察服务。
二、相关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4)(GB50286-201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5)(SL171-96)《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6)(GB50707-2011)《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7)(SL106-2017)《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8)(SL303—20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9)(GB50433-201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10)(GBT15772—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11)(SL415—2007)《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12)(SL197—2013)《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规范》;
(13)(SL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勘察规范》;
(14)(GB50487-200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15)(SL44-2006)《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16)(GB50201-2014)《防洪标准》;
(17)(GB50288—201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18)(SL482—2011)《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并确保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三、技术规格:
(1)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的图纸、资料、文件外,还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报建、审批、施工等必要的电子版图纸、资料和相关文件;
(2)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文件的份数同时需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数量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编制地勘方案,出具地勘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2)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制作费、差旅费、加班费、会务费、专家费、报建配合费、设计人聘请的其他顾问或者专家的顾问费、晒图、报建图制图费用等。含概算编制、预算配合、评审审查等;并考虑了服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3)完成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阶段,应协助解决施工图审查阶段技术问题,施工及验收阶段配合采购人完成技术答疑工作。
(4)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及测量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5)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采购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6)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7)具体工作将以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8)中标后,采购人就片区内单个项目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合同履行期间的工程量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且通过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为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依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均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确认后视为合格。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如因成交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因成交人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成交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服务范围:包括毛栗冲渠道整修工程:毛栗冲水库位于白箬铺镇金峙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拆除重建2座闸坝,2500米渠道护砌、清淤整修;白箬河综合治理:白箬河位于白箸铺镇黄泥铺村,工程建设内容为白箸河综合治理;黄泥铺村水渠改造:项目地点位于白箬铺镇黄泥铺村,工程建设内容为对黄泥铺村水渠进行改造;白箬铺镇2024年美丽宜居村庄建设水利配套:项目地点位于白箸铺镇黄泥铺村、龙莲村,工程建设内容为对11口山塘进行清淤、防渗及加固治理,其中有4口山塘进行景观打造,2公里河道进行除杂绿化景观打造;大塘冲水库整治工程:大塘冲水库位于黄金园街道英雄岭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生态护坡长约200m,高3m,垮塌修护长约100m,高6m,清淤约55亩;龙莲村李家塘廖公塘处险工程:项目地址位于白箬铺镇龙莲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清淤、塘基加固、做壕管次口;新河改造项目:新河改造项目地址位于白箬铺镇胜和村,工程建设内容为清淤、整修、护砌;猫公塘、花海塘、山塘处险工程:猫公塘、花海塘、山塘处险工程项目地址位于白箬铺镇白箬铺社区,工程建设内容为清淤、做壕管,闸坝及渠道改造;龙唐村塘坝建设:项目建设地址位于白箬铺镇龙唐村,工程建设内容为长窝上塘、老屋塘、廖习塘、瓦窑塘、下竹山塘、黄塘、月塘、四方塘、彪坡大塘、上竹塘、泉塘、中塘子清淤,塘堤加固,生态护堤等项目提供设计、勘察服务。
二、相关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办法;
(4)(GB50286-2013)《堤防工程设计规范》;
(5)(SL171-96)《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6)(GB50707-2011)《河道整治设计规范》;
(7)(SL106-2017)《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
(8)(SL303—2017)《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
(9)(GB50433-201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10)(GBT15772—2008《水土保持综合治理规划通则》;
(11)(SL415—2007)《水文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装备标准》;
(12)(SL197—2013)《水利水电工程勘察规范》;
(13)(SL52—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勘察规范》;
(14)(GB50487-2008)《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规范》;
(15)(SL44-2006)《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
(16)(GB50201-2014)《防洪标准》;
(17)(GB50288—2018)《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标准》;
(18)(SL482—2011)《灌溉与排水渠系建筑物设计规范》。
质量要求:成果达到国家和水利行业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并确保成果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三、技术规格:
(1)成交供应商除应向采购人提供书面的图纸、资料、文件外,还应向采购人提供项目报建、审批、施工等必要的电子版图纸、资料和相关文件;
(2)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专项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文件的份数同时需满足相关职能部门要求的数量要求。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标准:
(1)编制地勘方案,出具地勘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
(2)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制作费、差旅费、加班费、会务费、专家费、报建配合费、设计人聘请的其他顾问或者专家的顾问费、晒图、报建图制图费用等。含概算编制、预算配合、评审审查等;并考虑了服务单位的成本、费用、税金、利润、保险、专利、风险等所有因素。
(3)完成项目设计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方案至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阶段,应协助解决施工图审查阶段技术问题,施工及验收阶段配合采购人完成技术答疑工作。
(4)完成满足符合项目技术要求的所有勘察及测量工作,提交合格的勘察报告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5)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采购人办理政府方面的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6)本项目的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和成果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水利部关于水利建设设计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示例以及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方面的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在勘察设计工作中使用或参考上述标准、规范以外的技术标准、规范时,应征得采购人或采购人的指定代表人的同意。在勘察设计过程中,如果国家或有关部门颁布了新的技术标准或规范,则成交供应商应采用新的标准或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7)具体工作将以采购人在实际工作中确定的内容为准。
(8)中标后,采购人就片区内单个项目分别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勘察、设计合同。合同履行期间的工程量及金额以实际发生且通过相关部门审定的结算为准。
六、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依据《关于加强长沙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的规定进行验收。若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单位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项目验收均应符合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经采购人确认后视为合格。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3)如因成交人原因而出现的一切安全问题,由成交人自行负责,由此所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成交人承担。因成交人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财产受损或人身伤害的,成交人应给予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人须接受采购人以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
七、其他要求:
无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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