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普宁市南径叶贤鹏塑料厂再生塑料粒生产线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
金额
250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8/0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普宁市南径叶贤鹏塑料厂再生塑料粒生产线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普宁市南径叶贤鹏塑料厂再生塑料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普宁市南径镇林内村泰和里68号
项目概况:普宁市南径叶贤鹏塑料厂再生塑料粒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普宁市南径镇林内村泰和里68号,所在位置中心点地理坐标为东经 116度19分54.442秒、北纬 23度20分35.021秒。项目总投资2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万元;占地面积为500m2,建筑面积为500m2,主要利用PA塑料碎料进行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年产2400吨再生塑料粒。
建设单位:普宁市南径叶贤鹏塑料厂
竣工时间:2024年7月26日
调试时间:2024年8月2日至2025年2月1日
联系人: 叶贤鹏
联系电话: 1783399936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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