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都路8号1-2层共10间及3层商业房招租公告
(项目编号:XYCQ-2024098)
受江苏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都路 8号1-2层共10间及3层商业房向社会公开招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租营业用房是位于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海都路 8号1-2层,具体情况请竞标人到现场考察。
二、招租对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单位均可参加报名。
三、报名时间、地点:即日起至2024年9月10日下午17时前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盱眙县金鹏大道2号原盱眙县五墩农商行院内)一楼受理大厅报名。
四、竞标时间:2024年9月11日上午10时00分,竞标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具体标室见院内显示屏)。
五、报名须知:报名时凭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报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征集到多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则采用现场竞价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若只征集到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或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到场参与竞标,则采取以不低于首年租金起拍价的价格与意向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意向人如放弃则视为恶意弃标,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缴纳的保证金。
六、投标保证金:
方式一:竞标保证金11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数字人民币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做好项目名称备注),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数字人民币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数字钱包编号:0032000021138153
关联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盱眙县支行
注:个人首次开通数字人民币需24小时后才可以进行转账,意向承租人需提前开通数字人民币。
方式二:竞标保证金11万元,必须在报名截止前缴纳,保证金以银行汇款方式汇付至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账户(以实际到账为准),并至交易中心一楼财务室开具保证金票据(汇款人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逾期报名无效。
账户户名: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
账号:3208300101201000055388
汇入地点:江苏省淮安市盱眙县
开户银行:江苏盱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七、首年租金起拍价为人民币110.00 万元/年,中标后中标人按照要求缴纳5年房租费用。其它有关费用自理。租赁期限为5年。
八、成交人必须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交齐租房首年房屋租金及产权交易费,房屋以实际交房日期为准,并与出租人签订协议。如不及时交清款项、产权交易费用以及签订合同,出租人有权宣布废标,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后中标人如弃标,其竞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且不允许再参与本项目下次竞标。同时出租人有权要求弃标者赔偿因其弃标造成的损失即弃标价与最终成交价的差额。出租人则和有关部门有权将其不诚信行为报信用管理部门。
九、意向承租人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出租所涉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出租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出租公告内容及出租标的全部现状,意向承租人被确认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出租标的的全部内容为由拒签房屋租赁合同或拒付租金或放弃承租,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招标人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十、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按照《关于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苏发改收费发﹝2023﹞851号文件向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收取产权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需以数字人民币方式进行缴纳。
十一、注意事项:
1、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标的物转租、转借或调换使用;
2、履约保证金:承租人在签订合同前须向出租人缴纳履约保证金11万元整。合同终止时,待出租人验收出租房屋完毕后,如无任何破坏建筑及附属设施、无违约违规行为,且结清所有费用后,无息退还承租人。
3、承租方在申请承租前应自行至出租标的现场仔细查看,出租标的房屋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实际为准。
4、承租方如对出租标的进行改造装修,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合同到期时,所有装修和物资的所有权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5、承租方接受出租标的现状,成交后不能以现状影响其工商、消防、安检等手续办理,致使不能按预想方案使用房屋为由,要求解除、变更《房屋租赁合同》或要求出租方承担赔偿责任。
6、承租方在租约期满后,出租方重新招租,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有优先权。
7、本出租公告内容是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8、本公告仅为本次出租的简要说明,意向承租人在做出申请承租决定之前,应仔细了解出租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中相关条款要求,并在本项目挂牌期间进行相应的实地查看、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审慎决策。
十二、联系方式:
报名电话:0517-88220123 段会计 出租单位电话:15195368001谢先生
江苏盱眙龙虾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30日
招租竞标规则
一、本次招租以房屋的年租金为竞标单位,竞标者应按主拍人提出的加价幅度进行竞拍,每次报价增幅为人民币1000元或1000元的整数倍,否则应价无效。竞标人在应价同时应举牌并高声报价。
二、本次竞标采用有底价、有声竞拍的形式,竞标者应价与主拍人叫价相对应。主拍人对达到或超过起拍价的最后一轮应价重复三次报价,第三次重复报价无人应价的落槌成交。
三、本次竞标起拍价(一年租金)具体见招租公告。
四、竞标人在竞标时间开始前到达竞标会场,凭本人身份证签到,领取号牌,迟到者作弃权处理。竞标者应遵守会场秩序,服从会场管理,对扰乱会场秩序,影响会议正常进行的,取消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五、竞标开始后,不解答竞标者提出的任何问题,请竞标者会前对招租公告、规则及合同文本仔细研究,提出咨询,所有答复以书面形式为准,任何口头答复均无效。
六、投标人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实名报名,本人亲自参加竞标。如果报名者以他人名义竞标,对其竞标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和后果出租方均不负任何责任。
七、竞标报名人领取的号牌,只供本人使用或书面委托他人使用,书面委托他人的,竞标者须向交易中心出示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持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向交易中心申请竞标资格。中途发现冒名顶替或串通作弊的,分中心有权终止其竞标资格,竞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未经允许交他人使用的,其后果由竞标者本人负责。
八、拍卖过程中,有最高应价时,优先购买权人可以表示以该最高价买受,如无更高应价,则拍归优先购买权人;如有更高应价,而优先购买权人不作表示的,则拍归该应价最高的竞买人。
九、本规则解释权归出租单位所有。
合同样本.docx
意向承租登记表.doc
意向人信用承诺书.docx
安全管理协议书.docx